【如果你的意思是:罪人在做決定之前,神不可能知道他的決定——這就是開放神論(open theism)。】
我不會說出來“神不知道”這樣的話的。我是憑着信心相信神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我是說那個事沒定呢,還沒發生呢,但是我相信神都知道。您不能把我的話錯解成神不知道。您這裡做了一個快速的推理。那個事沒定被你翻譯成神不知道。就如你能相信神人二性似的,你靠的是對聖經的信。我相信神全知全能也是因為對聖經的相信。注意,這個不是憑邏輯推來的。
當您說雖是全知卻不憑着全知預定人,我就真不知道是什麼了,我認為您這裡這麼說是根據邏輯,不是根據聖經。您的邏輯是(鬱金香就是這樣的邏輯)既然神全知,那這些事必須已經有固定結局了,要不然神知道的是什麼呀?神預知我吃麵條,可是我不小心吃了蛋炒飯,那不亂套了嗎?注意啊,這個是推理。如果我反問一句,如果事情的結局還沒一定呢,是不是神就不知道了?因為您假定萬物已經有了固定的結局嘛。您不就是怕結局不定讓神來做腦力測試怕神出亂子嘛。如果事情的結局還沒一定呢,說神就沒辦法知道等於說神會有所不知,這個不能接受吧?所以,您必須背上萬物的結局世界上每一次分子的震動都是固定的,被預定好的這麼一個大包袱。整個世界就是一個固定的方程式定好的機械運轉。比如今天咱們的對話其實都是神創世以前就安排好的,這是鬱金香的觀點,您能接受嗎?那這個神簡直乏味透了。從整本聖經看,神跟人是有互動的。是dynamic的。
【我記得你相信神不是憑着全知預定人,而是預定事先立下的規則。雖是全知卻不憑着全知預定人,我就真不知道是什麼了】
如果神根據預知預定人的歸宿,球迷其實是可以接受的。這個邏輯上其實是說得通的。也有經文支持(著名的救恩的金鎖鏈)。但是鬱金香唐崇榮牧師是反對這個的。球迷傾向認為,一般來說神沒有預定人的歸宿。神只是預定了人如果這樣選擇就是這樣的歸宿,如果那樣就是那樣的歸宿,神定了一個遊戲規則,不是預定了某具體什麼人的歸宿。(個別人有神特別的帶領,我也承認有,比如保羅獨特的經歷,但是這樣的特例都跟救恩大廈構建的關鍵步驟有關)說神預定一個人的歸宿好像是神使之發生的。不是說神沒有這樣的權柄,而是會讓另外一些經文很難解釋。比如,當你說神預定了張三上天堂,沒有預定李四上天堂,你在解釋約3:16的時候會出現一些問題。
有個照片,Big eye,好像宇宙間有一個大大的眼睛似的。我就想啊,神的眼目看顧我們,他在時空以外。不論現在發生還是明年發生,在他看來其實都是一樣的,萬物在他的掌控之下。但是,他並沒有指定每個個體的歸宿,他要眾生自己選擇,這是我從聖經里讀出來的。從舊約一直到新約,我們看見太多這樣的描述。就是說神全知也不必去預定。就如足協預知恆大要得冠軍,我們也不能說足協預定了恆大得冠軍。足協預定了積分高的得冠軍。
【很明顯的表明:祂所賜給我的 = 一切見子而信的人。但是從邏輯上來說,有很多個可能:祂(聖父)賜給我(耶穌)的,一定會見子而信(這是主權預定);見子而信的,便是祂(聖父)已經賜給我(耶穌)的(這是預知預定);見子而信是條件,滿足條件則被算為祂(聖父)賜給我(耶穌)的(這是條件預定)。在我看來,這三種解釋裡面以第三種最為牽強。】
主權預定說面臨的困難是神預定一些人下地獄(被動預定的說法就是為見死不救粉飾而已,這裡不多討論)。跟大量明確經文相左。預知所以預定也還說得過去,不算太差。第三種是不是勉強呢?我們來看聖經吧。Jhn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Jhn
3: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Jhn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老苗讓這幾句一起看,別光看16節,那咱就一起看。如果是第一或者第二種的,這段經文應該寫成Jhn 3:16 神愛選民,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他所揀選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Jhn 3: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選民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選民因他得救。Jhn 3:18他所揀選的,必要信他,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沒有被揀選的,必不信他,不信他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是被揀選的。我就不明白了您為什麼說第三種勉強。
約6:39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Jhn 6:40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0節是在39節之後說的。好像是要解釋一下剛才說的容易被人理解錯了似的。他所賜給我的,容易被人理解為神預定了一些人,所以,耶穌立刻再多說一句,說明他所賜給我的就是一切見子而信的人。這樣理解順理成章,您為什麼覺得勉強,請展開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