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樂晨見證(一九九七年三月)
去年六月底我因咳嗽痰里有血去就診﹐檢查後發現患了肺癌﹐並且擴散到淋巴﹐經過手術治療後﹐一直在休養和復健中。兩周前因腿疼﹐我再到醫院檢查﹐發現另有癌細胞透過血液轉移到骨頭。今天我想和弟兄姊妹分享一些我的感受。
我出生於一個基督徒家庭﹐父親張愚之是一位傳道人﹐母親也非常愛主。自幼我便知道有天堂和地獄﹐又有一位主耶穌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我也熟背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那時,我因為怕下地獄﹐所以大人若問我﹕“你信不信主耶穌﹖”我立即回答﹕“信。”我也常常長跪禱告(雖然多半時候會打盹的)﹐求主耶穌幫我不致下地獄。
我的整個青少年時期是在沒有爸爸的情況下度過的。一九五六年(那年我十二歲)一月二十九日,父親和他的同工們因信仰(不參加三自)而被捕。兩天后,新聞日報頭版頭條的大標題刊登着﹕“政府破獲了隱藏在基督教內部的反革命集團﹕首犯倪柝聲(已經在押)骨幹分子李淵如,汪佩真,張愚之,藍志一”。門庭若市的我家,一下子冷清了。爸爸在生活中消失了,也不常看到媽媽,她除了上班外,還要被審查。兒童聚會沒有了,讚美詩聲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控訴會”、“展覽會”和同學們的歧視、嘲笑。我不再談論主的事﹐並且無神論思想使我的信仰產生搖動﹔我既不敢承認主﹐也不敢否認主﹐但有一句話常在我心裡迴響﹕“你若不認我﹐我也必不認你。”所以當有人問我﹕“你是不是基督徒”時﹐我總是極其含混地說“是”。我常常求主不要讓人來問我這個問題﹐因為我心裡實在沒有把握。
大約七年之後(一九六二年)﹐父親保外就醫﹐從監獄裡出來﹐我與父親重逢。當時我因出身成份不好﹐沒有任何出路﹐只好上山下鄉﹐那真是苦不堪言。後來因病返家﹐心情十分苦悶﹐就常發怨言。但這段時期﹐我與父親有很多的機會相處。那時父親住在浙江的一個鄉間﹐偶而他也會回上海來看我們。我常常觀察我的父母﹐他們十分懷念以往掰餅聚會的情形﹐談起主耶穌如何被釘十字架便要流淚。然而我卻無動於衷﹐並且和父親爭辯﹐說﹕“你從小教我不要撒謊﹑不要貪心﹐我人太好了﹐主實在不應該讓我下地獄!”有一天傍晚我陪父親在河邊散步﹐他說﹕“有時我看着你們幾個孩子就要流淚﹐因為世界不要你們﹐神﹐你們也沒有得着。”這句話勾起我滿腹的怨氣﹐我說﹕“你張開眼睛看看這世界有多好。”我向他述說世界的種種好處。他說,人生是非常虛空的﹐一切都要過去。然而我卻頂撞他說﹕“你總是說虛空﹑虛空﹐人就是要死﹐但活着的時候,總要活得充實一些吧。”並說﹕“我所遭遇的一切﹐如果說沒有神﹐那麼只是我的命苦﹐我也不怪父親,不怪任何人﹔但是既然有一位神﹐是祂讓我遭遇這所有的事﹐那麼祂怎麼不來問問我﹐我到底願不願意把自己給祂﹐同意不同意接受這樣的命運﹖今天如果神來問我的話﹐我會很乾脆告訴祂﹕我不願意!”那天我還說了許多別的話﹐也不給父親插嘴的機會。最後﹐他問我﹕你說完了嗎﹖然後他非常溫和、寬容地說﹕“你因為不認識神,所以講得出這許多抱怨的話﹔你若是認識祂﹐這些話你是說不出口的。你要求主開你的眼睛﹐賜你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你真的認識祂。”
那天落日的餘暉十分美麗﹐他的眼睛遙遙地望着遠方﹐為我祈禱。父親的信心無疑對我產生很大的影響。從那天起,我開始重新思索我的信仰。我想﹕神可能是全能和公義的,只是我還沒有認識祂。我向神禱告﹕主啊﹐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能認識你。後來﹐神讓我看見自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罪人﹐我求祂救我。在禱告中,我聽到祂對我說﹕“我來本是要救罪人。”從此我知道祂是我真正的救主﹐祂拯救了我,並且把平安和喜樂賜給我。
父親一生跟從主的道路上沒有陽光,沒有鮮花,而是撒滿了血和淚,也充滿了美好的見證。我和他總共相處不到二十年的時間(包括我的嬰兒時期)。但他猶如散發着天上馨香之氣的沒藥,珍藏在我的心中。他一生許多美好的見證,也一直激勵着我﹕父親是個多病、生性怯懦、重感情的人,第一次入獄後七年的監獄生活對他來說無疑像火煉一般。記得父親告訴我說﹕有一個寒冷的深夜,他被審訊後不久,剛剛睡着又被提審。一連反覆三次,他冷得發抖,帶着鐐銬走在昏暗的監獄走廊里,心中感到驚恐。回牢後,想想死掉算了。忽然覺得有一個聲音在他耳邊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他還告訴我說﹕“又有一次,晚上提審員拍着桌子對我很兇,當時我心中害怕,忽然看到一位白衣使者站在我身邊,頓時,我心中充滿了喜樂,禁不住要笑,不知怎的膽怯的心一下子就消失了。”
父親在青海勞改工廠勞改時,有一次他蹲在牆角曬太陽,眼前的沙灘上,夕陽快要西下。他面臨着的是飢餓、孤單、勞役、逼迫……想到老母、愛妻,四個未成年的孩子,他心灰意冷,他想放棄,他想不再作傳道人了,只作一個普普通通的信徒算了。突然,有一個聲音說﹕“你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你。”(希伯來書10﹕38)父親的心深受感動,他流淚認罪,對神說,他不會作一個後退的人,他要緊緊跟隨主直到路終。
一九六二年在浙江鄉下,我常常讀到他的一本用了幾十年的皮面聖經。他在上面寫了許多字。我印象最深的幾句話是﹕“什麼都不怕,只怕得罪神”,“總要相信神,被殺仍要相信。”人總是不願意面對死亡的問題。但一旦這事發生在你最親愛的人身上時﹐你就不得不面對它。廿七年前﹐政府認為父親不肯放棄信仰﹐繼續傳福音﹐不服改造﹐再次將他逮捕﹐且判了死刑。父親判死刑的主要“罪行”是“編寫反動教刊,在反動教徒中瘋狂地進行反革命宣傳”。他寫的東西我都看過,那並不是什麼“教刊”,是他出獄後看到教會荒涼,弟兄姊妹冷淡的情況,心中很難過,就寫了兩篇心得。一篇是寫馬利亞如何愛主,而當代人卻以電影院代替聚會,以小說代替聖經,以聽音樂代替唱詩;另一篇是講到啟示錄中七個教會的光景。失去父親使我我內心十分痛苦,信心又一次搖動。母親要我把心裡所有的感覺都告訴主。於是我在神面前盡情地哭訴,禱告,祈求。後來﹐神用羅馬書八章三十五至三十九節的話來安慰我﹕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着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
面對死亡﹐神把出人意外的平安放在父親和我們的心中。原來父親在一九六六年時曾說,他常常手腳發麻,可能自己會因高血壓死去,想到死不免有些害怕。然而,主後一九七零年四月二十五日那天,他如一頭被宰殺之羊一樣,順服地、默默地走上了殉道之路。聽說他在赴刑前的囚牢裡時,非常安祥,就像站在講台上一樣,且不斷地唱詩。我相信他那時在唱﹕“主耶穌我愛你,知道我屬你”。父親愛主,愛的力量使他輕看羞辱,鎮定自若、心甘情願地獻上自己的生命。感謝主﹐祂以這樣奇妙的方式帶領我們經過了死蔭的幽谷。同時廿七年來﹐這平安一直沒有離開我。
我深信我和父親只是暫時分離﹐有一天我還要再見他。廿七年後的今天﹐我同樣面對死亡的威脅。我問自己﹕怕不怕﹖似乎有點怕。因為數千年來﹐許多人朝向這條路上走去﹐卻沒有一人回來告訴我們那邊是怎樣的情形。但是另一面﹐我也不害怕﹐因為我已有了永生的把握(約翰福音3:16)。我對主充滿了感激﹐我肉體的疼痛有麻藥可減輕﹐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承受的是何等的痛苦﹗因着祂肋旁流出的血和水﹐我得以安然進入天門,勝過了死亡的權勢。
我到美國已有八年多﹐先生和女兒則七年多。我們來的時候年齡都已過四十﹐在休斯敦也沒有什麼親人﹐這些年來經過許多的艱難和困苦。雖然我曾多次想離開祂﹐但是祂並沒有照我的本相來對待我﹔祂聽了我父母的禱告﹐和我自己斷斷續續的禱告﹐以慈繩愛索緊緊地拉住我﹐用許多方法管教我﹐為要把祂自己賜給我﹐使我成為祂的兒女。現在我雖身患癌症,也是主所許可的。弟兄姊妹們千萬不要因此而對神產生疑慮,動搖信心。主的計劃我們雖然不明白,但必有美意。我們仍要愛主,愛主是永遠不會太過的。
不是我們愛神﹐而是神愛我們﹔我們虧欠神的愛﹐我們對祂認識太少。父親患難中的見證極有力地說明了神的恩典。記得我和父親分別七年以後,首次見面是在金華火車站。他看見我﹐便說﹕“你很瘦﹐最近生活怎樣﹖”“苦不堪言”可說是我當時的心境。我看着他﹐發現六﹑七年的監獄生活也使他改變了許多﹐人蒼老多了﹐聲音也變了﹔如今站在我眼前的分明是一位身穿黑衣的老人﹐我心中不由一陣酸楚,對父親的執愛和同情油然而生。然而,父親和我談話時﹐談不到一半﹐眼裡便充滿淚水﹐幾乎不能再語,哽咽地說﹕“我實在虧欠神的恩典﹗”我聽了大吃一驚﹐心想﹕到底是神虧欠你﹐還是你虧欠神﹖是否監獄把你關胡塗了﹖
還有一次﹐我翻開聖經很直率地對父親說﹕“神怎麼這麼不好﹖戴維已經吃了那麼多苦﹐幹嘛還要罰他﹐激動他去數點人數﹖”然而父親卻說﹐每次他讀到這裡便禁不住要掉下眼淚。他說﹕“戴維在三種苦難中﹐他都表示願意落在神審判的手中﹐而不願落在人的手中﹐因為他認識神有豐盛的憐憫和慈愛。”聽父親這樣解釋﹐我很驚奇﹕怎麼同樣一段聖經﹐我們的解釋卻如此不同﹖接着父親又說不下去了﹐眼裡充滿淚水﹐好一會兒才又開口。他又一次說﹕“我實在虧欠神。”父親曾兩次這樣講,留給我的印象極深。
我們看到發生在我們或別人身上的事﹐常常會問為什麼﹖為什麼一個愛主的人會遭遇不幸?為什麼有人為了傳福音卻失去性命﹖甚至他的兒女也受到迫害﹖為什麼是我遭遇這些苦難﹖如果我們在這些問題上鑽牛角尖﹐是永遠不會找到滿意的答案的。因為我們實在不能測度神的奧秘!“深哉﹐神豐富的智能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馬書11:33)但對於我們所遭遇的事﹐有兩點是可以確信的﹕第一﹑這些苦難會使我們更認識基督﹐更親近基督;苦難使我們脫離罪和老我的捆綁,使我們靈里更潔淨;第二﹑苦難叫我們認識到,在這個世界上﹐我們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永遠的家在天上。基督徒的終點不是死亡﹐而是復活﹐這條路充滿光明與榮耀﹐因為基督是我們榮耀的盼望。我們信主的人不是只在今生有盼望﹐因為基督已經復活了﹐所以我們的復活是有保證的。
自那次與父親在河邊散步之後﹐幾十年風風雨雨已經過去了。幾十年來,以弗所書一章十七節始終存記在我心裡。我體會到從永遠到永遠﹐神有一個計劃。人在世上的一生不過是永恆中的瞬間。祂是全能的神﹐這是何等超越的思想﹗我並不悲觀﹐生命氣息都在乎祂﹐我在地上還存多久﹐都在祂手中。若我回天家,我也十分歡喜,在那邊有主,有我父親,還有許多親愛的弟兄姊妹。但願神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使我們真知道祂﹗(以弗所書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