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章一開始保羅就明確告誡我們“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那麼什麼是那些 ”疑惑的事“呢?我們知道,哪些是潔淨的食物?是否要受安息日?外邦人信主後要不要行割禮?…等等,都屬那類。那麼現在擺在我們面前,鬱金香 vs. 阿彌念,的教義之爭是不是也屬這個”疑惑的事“? 我想也是,要不就不會爭個幾百年沒完沒了。如果大家同意這個前提,我們把“信什麼教義”把代入文中的“吃什麼食物”,看看我們得到些什麼。
可以看出,無論是信阿彌念的,還是信鬱金香的,都不應相互論斷,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第四節說,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信阿彌念的感謝神, 信鬱金香的也感謝神。因為我們都知道,耶穌基督十架上的寶血是我們能得救贖的實質。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就是為主而活。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我們要是因為我們所信的教義不同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所信的教義不同而讓你的兄弟姐妹敗壞 … 因為神的國,(在滿足基要真理的前提下)不在乎信什麼教義,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我們千萬不要因為我們在教義上的不同而毀壞神的工程。如果有人因所信的教義不同而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 你若在某個教義上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如果你對某教義有疑心,但迫於壓力而勉強接受,就必有罪。因為那樣的接受一個教義,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另外以賽亞書,耶和華說到:我的道路高於你的道路,我的意念要於你的意念... 提醒大家,我認為無論誰的教義都無法涵蓋神無限的智慧。我們千萬不要迷信教義,那最多也只是在走天路上用的一根拐杖而已。我們只有按着神親自的引領,一步一步地走,最終才能來到神的面前,見到祂的榮光。
水平有限,這是我目前個人的理解。僅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