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錄:由劉牧“帶土移植”文引起的討論 |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4年11月10日10:41:4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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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徒13記載巴拿巴、保羅聯手出去布道建教會的開始,只有兩個骨幹同工而已,起初還有半途而廢、叫馬可的約翰。第二次布道旅程沒開始,巴拿巴因馬可約翰而分手。保羅與西拉聯手,開始第二、三次旅行布道。途中陸續有幾位同工加入,出名的有初信的提摩太,醫生路加,亞居拉/百基拉夫婦,提多,等等。保羅基本上是在當地按立新信徒作領袖同工,甚至吩咐提多在各城設立長老(提多書1:5)。使徒時代的那些教會問題多多,自不待言,特別是加拉太、哥林多教會。到了第一世紀末,小亞細亞七教會(啟示錄2-3章),也大多受主的責備。 歷史上的教會基本上是在異端橫行和信徒靈命不成熟的光景中成長,但值得我們感謝主的是,雖然如此,神的道仍然不斷傳遍全地,神的國不斷拓展開來。 現在美國加州的馬鞍山教會(Saddleback Church)是由二十多年前從神學院剛畢業的Rick Warren夫婦一手從第一個主日只有幾家福音朋友聚會開始,如今已經成長到超過兩萬人的大教會了,對於當今教會成長都有很好的借鑑和影響。可見,教會的開始可以非常的微小,微小到可能只有一對基督徒夫婦,但神的恩典浩大,非我能測度。 植堂的模式可以多樣,從一和多名同工開始,都無不可。 沒有神的同在,再熟的土也有板結的時候,象約書亞那樣的帶領以色列百姓進迦南的屬靈領袖們因百姓的犯罪也有失去了神的同在的時候,好在他們自己在神前蒙灰整宿痛哭尋求神的旨意才扭轉了危機,而我們現在的一些牧者呢?忙於調研,統計,分析,打報告,把灰盆子往百姓頭上扣,就是不捨得往自己的頭上撒一把。 俗話講得好,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難道“大陸人”就例外?改成了兵熊熊一窩了?為將的倒成空氣了? 一個教會如果植不成功,除了從羊群身上找原因外,是否也應該從牧者身上找找原因?而且我認為牧者的責任應該更大些,更有擔當些。 (“帶土移植”文)明顯的不嚴謹。 純大陸成員的植堂失敗了,說明大陸基督徒不行,必須引進非大陸基督徒才行。這個推理甚是不嚴謹,牧師的問題為什麼不討論呢?有了非大陸基督徒就保證成功嗎?在中國大陸的教會,難道沒有成功的反例嗎?有什麼可以借鑑的呢?如果思考過這些問題,作者不應該單純把責任歸到基督徒身上。 如果一個公司業績不好,是誰的責任?CEO還是員工?CEO總不能說我管理過三個公司全都失敗了,說明這地方的人統統都不行,我必須從國外引進員工吧? 劉牧師的結論,我認為跟使徒行傳的記載不太符合。為什麼一個牧師就不能在石板上開始栽培幾個人?他認為的失敗大概是想說教會人數太少或增長太慢或問題太多。可是有一個更大的問題是:神是否呼召他成功? 三種情形: 牧師+會眾+教堂=教會 當然基督是內在的,無論哪種形式,若沒有基督,就是宗教了。 教會的植堂成功與否以及復興與否只是會眾的事嗎?牧者的責任有多大?門徒需要造就,牧者監督們需不需要造就?誰在造就他們?當然了可以說神在造就他們。。。。。。。 牧者們只是主日站講台嗎?平時在幹什麼?準備講稿嗎?去理髮,shoping 買西服領帶準備講道嗎?你信任你們的牧者監督嗎?和弟兄姐妹們發生了利益衝突齷齪隔閡的時候,你會想到找你們的牧者監督嗎?還是私下找幾個交情深的人來發牢騷和抱怨?你們的牧者監督會和你們交心嗎?對自己的教會了解多少?會及時地針對教會的問題發出責備和勸勉嗎?主日講道會不會令人打瞌睡?聽道的有沒有得飽的感覺,還是即使回頭吃完了愛筵回家也是空落落的感覺?等等等等。。。。。。。 工人之路面面觀(一)牧者與長執、同工 人人皆祭司 在教會中,我們應有一個基本的認知,就是“人人皆祭司”。正如《彼前》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在教會裡,人人都應當事奉,沒有什麽聖品人員和平信徒之分。但有些人很喜歡“在野”作意見領袖,卻不願意接受名份,表面上好像很清高,其實是在逃避責任。 同工的責任之一就是要自己忠心的事奉,或是在教會的事工上被安排、受託付;或是主動的發掘,在整個教會的配搭系統得到肯定、印證而開設的事奉。同工的另一個責任就是帶動其他的信徒一起參與事奉,這是很不容易,是要刻意培養的。自己能夠做的事情也要帶人一起來作,做榜樣、教導到一個地步,能夠授托給他人,這樣就帶出同工來了。帶出同工的目的,並不是讓自己休息,而是使更多的同工投入參與事奉。 蒙恩罪人 事奉時要認識到,我們都是蒙了恩典的罪人。認識到自己的不完美,在面對別人的不完全時,才能夠互相激勵、接納及體諒,並一同追求,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當被批評時,不要太驚訝,因為你不完全,批評你的人也不完全,在兩個不完全的裡面,產生問題的機會是非常大的。 我遭到批評時,也會受到傷害,但我會檢討批評得對不對。如果是正確的,我知道是上帝用批評我的人,作我最好的督促。那就要感激,要謙卑地認錯。如果批評得不對,我不用去爭辯,要學習原諒,事實最終會獲得澄清的。 當我被批評時,也常會感謝主的恩典和憐憫,因為批評我的人並不真了解我,否則就會批評得更狠。神若究察罪孽,誰能夠站立得住呢?如果他用上帝的眼光來挑剔我,我就真無地自容了。 認識自己是蒙恩典的罪人,常存感恩的心,就不易有挫折感。學習不要用完美的標準去苛責對方,彼此接納體諒,坦誠而真實地相對;尋求別人成為我們的扶持和幫助,也樂意伸出援手來扶持和幫助別人。要學會《雅》5:16所說的“彼此認罪,互相代求。” 我們也要慎防把自己絕對化,認為我的東西絕對正確,只許別人聽我,而不聽別人。實際上,我們可能因不了解情況,而判斷錯誤,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其他人身上。 要允許看法意見的不同,學習彼此尊重。如果同工中不能夠達到共識,可能是神的時間沒有到。如果我們都能夠以謙卑束腰,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那麽,我們在一起配搭,就會有更好的效果。 牧養監督 牧者有責任來造就同工,同工也有責任造就牧者。長執、同工是群羊裡面重要的一群,如果牧者時間不夠分配,無法顧及全部的羊群,就應當優先照顧長執同工。反過來,長執同工亦有責任幫助牧者成為合神心意的牧者。教會有好的傳道人,會幫助教會成長;同時,好的教會也會幫助傳道人成長。傳道人在教會裡面會成為怎樣的人,他自己有責任,教會的同工也有責任。我切切盼望長執要做信徒的榜樣,不只帶領別人,更要身先士卒,與牧師組成事奉的核心團隊,同心奔走。 牧者不只是對全教會有牧養的責任,還要養、教導、帶領,裝備成全聖徒,為要做群羊的監督。監督不是消極的管束,而是像《徒》20章所說的,“聖靈立你們做全群的監督”。當有豺狼混入教會時,極需有真理的護衛者及分辨者,這就是牧者保護監督的重要責任。 而現在在教會裡,我們很少做、不敢做的,恰恰就是屬靈紀律方面的監督。當問題產生時,我們能不能在聖經真理、在神的愛里,為着挽回信徒,為了教會免受更大的傷害,執行適當的屬靈管教和紀律;或是像當年的哥林多教會,在小事上挑剔計較,在重大的罪惡上做濫好人,縱容、不敢處理? 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就表明他不是僱工。牧者是在神的引領下,向神負責牧養群羊的,不是教會聘用的僱工。表面看是聘請的,但是實質是教會和主的僕人,共同尋求神的引導,建立配搭的關係。 僱工只顧自己的利益,碰到問題,就把羊群丟掉,逃之夭夭。而真正的牧人,為羊捨命。當耶路撒冷的教會遭逼迫的時候,有一件很美的事情,就是門徒四散,使徒卻留下,教會的領袖留在那裡,見證在那裡,那就是主的僕人。 前幾年,我的教會要尋找英文的傳道同工,神感動我跟整個聘牧委員會的長執同工說,雖然我們需要面談,但是我們不是雇主,他不是被雇的,我們要禱告,尋求神的引導,帶領他的僕人來。 感謝主給了我們一位同工,他在神的面前是一位忠心的工人,雖然他並不完美,但我們的教會也是不完美的,我們不可能期待找到一個完全的傳道人,所以我們需要互相學習、共同成長。 認識群羊 要學習認識群羊,這是很重要的,如果你記性不好,就在主的面前多為你的羊提名禱告,就會記得。好牧人認識並且顧念自己的羊,到捨命、到犧牲自己的地步。他有保守看顧的責任,長執也應當這樣。長執一定要記得教會弟兄姐妹的名字,要常為他們禱告。 《彼前》5:1-4講到做長老,也是牧養方面的,要牧養,要按着神的旨意來照管群羊,做群羊的榜樣,而不是轄制。另外有很重要的一章聖經,就是《結》34章,那裡,主責備他群羊的牧人沒有好好地牧養,主說:“我必親自做我羊的牧人。” 《以西結書》34章值得我們所有牧師、傳道同工好好地讀,常常地溫習,作為提醒和鑑戒:第11節,“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他們尋見”;15,16節,“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他們得以躺臥;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只是肥的壯的,我必除滅,也要秉公牧養他們”。 為什麽羊有肥的、壯的、有受傷的呢?因為在羊群裡面有調皮搗蛋的,有欺負羊的,有的羊會排擠別的羊,把瘦弱的羊趕走。牧者有責任去保護,並且要施行判斷。有時羊群之間的不和諧,也是牧者的責任。所以《結》34:17說,“我必在羊與羊中間,公綿羊與公山羊之間施行判斷”,20節,“在肥羊與瘦羊之間施行判斷”。 神主不是民主 長執同工也是牧養的對象,要把他們當作服事的對象,當作我們的同伴和同工,要關心帶領他們。儘管有些教會裡,長執同工比較強勢,自視為老闆,因為是他們開會把傳道人聘僱來的。有的長執會好像董事會,牧師是他們請來的總經理,他們要看牧師的業績如何。但是,牧師不要把長執看成老闆,也不要把長執看成敵手。長執是我們首先牧養的對象,要讓他們成為我們的同伴,同工,一起禱告,一起尋求,一起來分擔事奉的責任。 如果長執同工很老練,就應當信任和授權,彼此分擔。如果他們在事奉上需要培養,我們就要關心、幫助、裝備、教導,要謙和,以低姿態來牧養和帶領,培養他們成為教會事奉的夥伴。 教會是神主,不是民主,不是多數人通過的就對。但是,對牧者而言,如果能夠更多地敞開,使大家共同參與尋求,是很重要的。如果你是教會的創辦牧師、傳道人,不要處處以創辦人自居,而抹煞、忽略神才是教會的主。如果教會已經建立了一段時間,你是後來被邀請來的,就要曉得教會有一些既定的傳統,學會了解並且尊重。如果有一些只是做法習慣的不同,不要太計較,學習去接受順服;如果真有很大的錯誤,求主給智慧提出來。 重要的是,你不是被請來就自動成為屬靈的領導,要在見證、愛心、事奉上做榜樣,建立屬靈帶領的權威。在帶領的角色上,要以德服人,以你的靈性、事奉及對主的忠心,贏得大家從心裡的尊重和甘願的配搭。 僕人之格 從另一方面講,教會要學習尊重並且善待主的僕人。有些人有一種心理,就是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再加上錯誤的屬靈觀,以為吃苦就是屬靈,於是就給傳道人苦頭吃。其實,當你對神的僕人慷慨時,神也會對你慷慨。尊重、善待你的傳道人,會讓你的傳道人在恩典裡面更有恩惠。 傳道人也要尊重同工和弟兄姐妹,我們在事奉主的道路上是同工,是夥伴,不是“同攻”- 互相攻擊。要在神的面前自重,不卑不亢。既是主的僕人,就要在神的面前有僕人的格,是一個謙和的僕人。不只是願做神的僕人,而要像保羅在《林後》4:5說的:“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如果保羅對腓立比教會說,“我做你們的僕人”,那很容易,因為腓立比教會是他貼心的教會。但是哥林多教會不諒解他,批評他,攻擊他,懷疑他使徒的身份,說他寫起信來很厲害,見面言語粗俗,其貌不揚等等。他還對哥林多教會說,“我做你們的僕人”,那就不易了。牧者因主的緣故,也要如此。 對牧者而言,教會事奉中最大的成就,不是自己有多少表現,而是容許主藉着他來激勵、裝備、造就同工為主作工。哪怕有一天,已經算不出牧師做了什麽,因為牧師已經化在所有的事奉里,化在弟兄姐妹的身上,讓他們可以為主做成大事,那就是主得榮耀的時候。 本文是作者在2002年8月加拿大多倫多“工人之路”培訓營的講章,由王天梅、天嬰整理。原文甚長,限於篇幅,只取其精華,有興趣一窺全貌的讀者,可向加拿大校園團契索取錄音帶(地址見本期48頁)。本文經講員過目。明年本刊將繼續刊登作者另外叄篇講章,“恩賜的管家”、“團隊精神”及“平衡的生活”,請拭目以待。) 作者曾在福音機構及教會事奉多年,現任國際關懷社(Care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總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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