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申命记22章——看性侵与“喊叫”
文/赵约翰牧师夫妇
生命季刊微信“恩言专栏”
最近根据申命记22章的一段经文出现了一个热门的话题,“如果一个女子被强暴时没有喊叫,是否意味着女子有罪责?”
我们对这问题的理解是:喊叫与否并不能作为判定女子罪责的依据。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仔细来推敲申命记22章这段经文。
23-24:“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 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5-27:“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以上这段经文是上帝赐给以色列领袖,针对已经许配丈夫,但还未过门的女子被玷污的断案原则。这里让我们看见判断已被玷污的女子是否有罪责的两个依据:发生强暴的处境以及女子对强暴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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