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主义是将规条凌驾于上帝与人之上。有《圣经》为证:《马太福音》12:9-10耶稣离开那地方,进了一个会堂。那里有一个人,枯乾了一只手。有人问耶稣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律法主义是一种奴役形式。有《圣经》为证:《加拉太书》4:8-9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麽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
在遵守圣经的同时,是不是也要象律法主义者那样遵守圣经呢?
希伯来书 - 第 4 章 第 12 节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彼得前书 - 第 1 章 第 23 节
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
基督徒不可以自己伸冤?(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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