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造与进化 |
| 送交者: 木林 2005年06月14日06:38:19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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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与进化 神创造的美丽 上月乘船到南美洲,重游一段麦哲伦及达尔文昔日的旅程,也到了英国及阿根廷开战的福克伦岛,可惜当地的企鹅仍大部分在南极州,要到四月中才可一睹数百万企鹅群集的奇观。 绕过南美洲南端的海角,在麦哲伦海峡,一时风起云涌,乘客不得不回房休息。过了这地就是太平洋了,果然平静了不少,难怪麦哲伦称之为「太平洋」!自此,转入「猎犬水道」(因达尔文所乘英皇室猎犬号得名),到了号称世界最南端的城市于叔埃阿。 其实,这是个只有五、六条街道的小镇,这地区至今仍人烟稀少,却是野生生物的乐园,风景优美。时已夏末,很多山顶仍是白雪皑皑。船驶过五、六条冰河,见不少房子大小的冰山。这里一年只有数十天放晴,故我们是在雾中看远山近水,真有中国桂林漓江或雾中三峡的景色,感叹神创造的美丽。 偶遇还是设计? 达尔文那次旅行后,在一八五八年发表「物种源始」进化论,认为南美洲的很多动植物是其它地方没有的,又在格拉帕高斯群岛(Galapagos Is)见到多种鷽鸟,相信是同源,但每种都适应于略异的生态环境,结论是物种间的籓离并非不能逾越,一切生命本是一个连续体,自原生动物至哺乳动物,都是经年累月的微小变化,经适者生存的淘汰而成,最后哺乳动物按阶梯进化,最后由猿猴进化为人类。 其实,后世科学家认为,达尔文高估了天演的角色,而他也不是进化论的首倡者,他的祖父(Erasmus Darmwin),以及同时期的马尔萨斯(T. Mathus)、史宾沙(H. Spencer)、拉马克(C. Lamarck)、华莱士(A. Wallace)等,都有相似说法,但达氏借用他们的假设,提出一套综合进化过程的理论,称之为「物竞天择」,或曰「天演论」。 虽称为「理论」,但因为没有证据,故实际上只是一个假设。当时,他以农人配种得到更好的植物品种或家禽牲畜,作为例证。那时,他没有现代遗传学知识,故受拉马克影响,认为物种的第一代,因适应环境改进,而可藉「粒子」影响「生殖过程」,从而产生进化了的第二代。 事实上,门德尔(G. Mendel)差不多同时,发表遗传学及其定律,以科学实验证实,这些特征是因遗传基因传递,与后天的适应及发展潜力无关。十九世纪末,哥尔敦(F. Galton)以雄兔血液输到不同雌兔中,证实没有「生机液」的存在。 至此,进化论基本上已濒临破产边缘,但有人提出新达尔文理论,以遗传过程中的突变作为进化基础,这其实也是行不通的,我们以后再讨论。 无设计与有设计 达氏眼中的万物,是一个连续体,这与我们今天所见不符。他说中间过渡生物会被淘汰,但若此,仍应见到奇形怪状的生物等待天演,但天地间的万物却都恰到好处地生存着,像特为那生态环境而造,并没有带着从前的包袱,这是创造的有力明证。 猫能捕鼠,狗能找到野兔或狐狸,因为他们有灵敏的嗅觉;鹰能捕食,因为它们有使人咋舌的身手,可在半空中,以精确的角度,分毫不差地截击鸟类!神又给它们极敏锐的视力,可在高空看见地上的小兔或水中的鱼,故其袭击鲜有不中的。可见每一种动物,都有为它们而设计的特征,使其能生存,这些都是创造的明证啊! 这次旅程的所见所闻,再次提醒我,天地间有比弱肉强食更高的动力存在,故企鹅群出海捕食时,会组成「托儿所」,由不出海的一群妈妈看管及照顾小企鹅。在一个有数百头海狮的岛上,见到海狮教小海狮游泳、觅食。海滩旁一些不知名的小鸥,在浅水沙中啄食,最小的海鸥却只在最浅水处活动,一旦走向稍深处,立被成年鸥鸟叱回。这些更高天性,也不是进化而来的,而是与那适者生存的现像并存,更可见万物是设计的结果,是神创造的明证。 我想,也就因此,当达氏在猎犬水道附近见到一些土人,认为他们仍在石器时代,要经过二万多年,才可进化追上其它民族。不久,有传教士向土人传基督的福音。数年后,当达氏重履该地时,他们已跃进十九世纪的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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