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主的晚餐 |
送交者: 古道 2017年05月15日06:16:42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主的晚餐 主的晚餐的意义为何? 应该如何守主的晚餐? 背诵经文:哥林多前书11:23-26 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 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捨的( “捨”有古卷作“擘开”);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 诗歌:主在此我要与你面对面(Here, O My Lord, I See Thee Face to Face) 1主在此我要与你面对面 因信摸著不凭眼见境界 在此我要更深经历恩典 所有劳苦愁烦主前安歇 2在此我要吃主所赐美物 在此我要饮主所递福杯 在此卸下世上一切重负 在此再尝罪得赦免滋味 3这是享受爱筵歌颂时辰 在我面前你摆属天筵席 让我尽情享受一再享受 与你交通短暂光明时刻 4我虽有罪但你却有公义 我虽愧疚你用宝血塗抹 在此我有平安白袍公义 你身你血是我藏身之所 5除你之外我无别的帮助 有你赐恩我不向人求告 有你的爱我已心满意足 你的能力惟独是我依靠 6席撤何速表记的物已尽 酒饼虽过救恩大爱无休 筵席已过你仍在此亲近 亲近有加作我盾牌日头 7上席罢席次次我们聚散 如此聚散遥指天上佳筵 时虽未至我们却已预尝 那日天上羔羊婚娶喜宴 8看哪云柱今又离地上升 忠实信徒踏上天路历程 你正呼召我们紧紧随行 不久我们就到光明天城 词:Horatius Bonar, 1855 曲:MORECAMBE 10.10.10.10.,Frederick C. Atkinson, 1870 虽然不常有人颂唱这首美丽的圣诗,但是它是那样直接地对耶稣自己说话,而且那样清楚地说到了我们在主的晚餐里所要记念的属灵实质,因此使它成为关于这个教义的伟大诗歌之一。它表达了我们在主同在中的崇敬心态,因救恩而有的喜乐,以及为罪而有的真实悔改。作者彭纳(Horatius Bonar)在这首诗歌里向我们所展现的那种心灵的甘甜、美丽,在教会史上少有诗歌可与之相匹。 前言 主耶稣设立了两种要教会遵守的礼仪(或称圣礼)。我们在前一章讨论过洗礼, 那是每个人一生只要遵守一次的礼仪,作为他开始基督徒生命的记号。本章则要讨论主的晚餐,那是我们在基督徒生命中要持续遵守的礼仪,作为我们继续与基督交通的记号。 A. 救赎史的背景 耶稣用以下的方式,设立了主的晚餐: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著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榭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太26:26-29) 保罗根据他所领受的(林前11:23),又多提了这些话: “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5) 这个仪式有旧约的背景吗?似乎是有的,因为在旧约中,也有在神同在中吃喝的例子。举例来说,当以色列民在西乃山下扎营时,就是在神赐下十诫之后,神呼召以色列的领袖们上山与祂见面: “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他们观看神,他们又吃又喝。(出24:9-11) 不只如此,每年以色列民要献上收成的十分之一,而且,照摩西的律法所说的: “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祂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申14:23,26) 然而比这更早的,当神将亚当和夏娃安置在伊甸园时,就赐给他们一切丰富的食物(除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之外)。因为在那个光景之下没有罪,而神创造他们是为了与祂自己相交,并荣耀祂,所以亚当和夏娃所吃的每一餐,都是有主同在的筵席。 当这个在神同在中的团契交通被罪破坏了以后,神仍旧容许人在祂的同在中吃喝(例如前面所提到的奉献收成的十分之一而有的吃喝)。这是部分地恢复亚当和夏娃在堕落之前所享受的、与神交通的吃喝,虽然它被罪损伤了;然而,我们在主的晚餐中那种与主同在的吃喝交通,却比旧约时的更为美好——旧约里因献祭而有的吃喝,不断地指出尚未偿清罪债的事实,因为其中的献祭必须年复一年地重复著,而且他们仍期盼弥赛亚要来除去他们的罪(见来10:1-4);可是主的晚餐却提醒我们,耶稣已为 我们付清了罪债,所以我们如今可以欢喜快乐地在主的同在中吃喝。 然而,虽然主的晚餐美好,但它乃是望向未来一个更为奇妙的、有主同在的交通盛筵,那时伊甸园的交通将会恢复,有更大的喜乐,因为那些在神同在中吃喝的人,乃是今天在公义中被神肯定了要得著赦免的罪人,他们永远不会再犯罪。耶稣曾在祂的话中暗示到,未来在神的同在中有大喜乐和筵席的时刻:“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太26:29)启示录更明白地告诉我们关于羔羊婚筵的事:“天使吩咐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19:9)那是在主同在中大喜乐的时刻,也是尊崇祂、敬畏祂的时刻。 由此可见,从创世记到启示录,神的目标一直是要带领祂的百姓进入与祂自己交通的关系里;而在那交通中,我们会因一件事实而产生大喜乐,那就是我们能够在主的同在中吃喝。对今日的教会而言,若能在主的晚餐中再次更为生动地捕捉到主同在的感受,将有助于教会的属灵健康。 B.主的晚餐的意义 主餐的意义复杂、丰富而完满。主的晚餐象征并肯定了以下几件事: B.1记念并表明主的死 当我们参与主的晚餐时,我们将基督的死表明出来,因为我们的动作描绘出祂为我们而死。饼被擘开,象征著基督身体的破碎;杯被倾倒,象征著基督的血为我们流出。这就是为什么参与主的晚餐也是一种宣告:“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林前11:26) B.2有分于基督之死所带来的福祉 耶稣命令祂的门徒说:“你们拿著吃,这是我的身体。”(太26:26)当我们个别地伸手为自己拿起饼和杯,就是用自己的行动来宣告:“我在取用基督的死所带给我的福祉。”当我们这样做时,就象征出一个事实:我们参与或分享耶稣之死为我们所赢得的福祉。 B.3吸取属灵的滋养 正如同普通的食物滋养我们的身体,主餐的饼和杯也滋养我们。饼和杯也描绘这件事实:基督赐给我们灵魂属灵的滋养和活力。事实上,耶稣设立这项仪式的本质,就是要来教导我们这件属灵的事。耶稣说: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著;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约6:53-57) 耶稣当然不是说真的实际去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但是如果祂不是说实际去吃喝的 话,那么祂心中想到的一定是属灵的参与祂所赢得的救赎福祉。这个属灵的滋养对我们的灵魂是那样地重要,是在主的晚餐中象征出来的,也是我们可以经历到的。 B.4见证信徒的合一 当基督徒一起参与主的晚餐时,他们也清楚呈现了彼此合一的记号。事实上,保罗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林前 10:17) 当我们把以上这四种意义放在一起时,就会开始明白主餐的一些丰富内涵:当我参与主的晚餐时,我进入了基督的同在;我记念祂曾为我死;我有分于祂的死所带来的福祉;我领受了属灵的滋养;我和所有其他参与这个晚餐的信徒联合在一起。我们在主的晚餐里,看到了何等值得感恩和喜乐的伟大原因! 然而除了这些被描绘得栩栩如生的真理之外,基督为我们设立这个仪式,也表达出祂要藉著主的晚餐来对我们应许或肯定某些事情。当我们参与主的晚餐时,我们应当一再地思想基督对我们所肯定的以下的事: B.5 肯定基督对我的爱 我能够参与主的晚餐,其实是耶稣邀请我来的——这项事实生动地提醒并肯定,耶稣基督爱我这一个人,而且是亲切地爱我。当我前来取用主的晚餐之时,就藉此一再地肯定基督对我这一个人的爱。 B.6肯定基督所有救恩的福祉都为我存留 当我受到主的邀请而来到主的晚餐时,祂就是邀请我进入祂的同在,这事实让我肯定祂有丰盛的福分留给我。在这主餐中,我实际上是在预嚐大君王的大筵席。我来到主的桌前,身分是祂永远的家庭中的一份子。当主欢迎我来到祂桌前时,祂向我确保祂也会欢迎我享受天上、地上所有别的祝福,尤其是那盛大的羔羊的婚筵,祂已经为我在那婚筵中预留了一席之位了。 B.7 肯定自己对主的信心 最后一点,当我为自己取用饼和杯时,我乃是以我的行动宣告: “主耶稣,我需要你、也信靠你,来赦免我的罪,将生命和健康赐给我的灵魂,因为只有靠著你破碎的身体和流出的血,我才能得救。”事实上,当我吃饼时参与擘饼、喝杯时倾倒这杯,就等于是一再地宣告:我的罪是耶稣受苦并受死的一部分原因。这样,喜乐、感谢和对基督深深的爱,就浓郁地交织在主餐的美丽里了。 C.基督如何在主的晚餐里同在? C.1罗马天主教的观点: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 按照罗马天主教会的教训,饼和酒真正地变为基督的身体和血了。这个改变发生在弥撒中、当神甫说:“这是我的身体”的那一刻。在神甫说这一句话的同时,饼被举起(提高)并受到尊崇。将饼提高的动作,以及宣告它是基督的身体,这两件事只有神甫才可以做。 按照罗马天主教的教训,当这个改变发生时,恩典就“因功生效”。( ex opere operato,亦即“藉著所履行的工作”)地赐给那些在场参加的人,[1]但是个人蒙恩的分量,则和其主观的意向成比例。[2]而且,每一次举行弥撒,基督的献祭就重复一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而天主教则会小心翼翼地肯定说,这是一场真正的献祭,虽然它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付出的不是相同的献祭。 所以,奥脱(Ludwig Ott)在他所写的《天主教信理神学》(Funda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一书里这样教导: “基督藉著将饼的整个性质改变为祂的身体,又藉著将酒的整个性质改变为祂的血, 祂就在祭坛上的圣餐里同在了……这个变化称为『变质』。”(见该书379页) “祝圣(consecration)的能力只存在于有效担任此圣职的神甫身上。”(见该书397页) “尊崇的敬拜(Latria, The Worship of Adoration)必须归给在所祝谢之圣餐 (Eucharist)里同在的基督……基督整全而恒常的真正同在(the Real Presence)的结果乃是,绝对的崇敬礼(Cultus Latriae)应当归给在所祝谢之圣餐里同在的基督。” (见该书387页)[3] 按天主教的教训来说,因为饼与酒的成分不折不扣地变为基督的身体与血了,所以许多世纪以来,他们都不容许平信徒喝主餐的杯(因为恐怕基督的血会溅出来),只容 许人吃饼。[4]奥脱写的教科书告诉我们: “使用饼和杯两种成分的圣餐(Communion),对众信徒里任何个别的成员,不论是因著神的训诫的缘故,或就施恩之法而言,都是不必要的……其原因是基督在每一种成分之下,都是整体而全备的……在中世纪(第十二和十三世纪)时废除了从圣餐杯中领受主的血,是为著实际的理由,特别是怕有亵渎圣餐的危险。”(见该书397页) 对于在弥撒里有基督真实的献祭一事,奥脱的教科书上说:“圣弥撒是真实而合宜的献祭。”(见该书402页) “在弥撒中的献祭,和在十字架上的献祭,其祭礼和主要献祭的祭司是相同的;惟有 献祭的性质和模式有所不同……所献的祭礼乃是基督的身体和血……主要献祭的祭司乃 是耶稣基督,祂使用了人间的祭司作祂的仆人及代表,透过他完成祝圣。按照圣多马的观点,在每一次的弥撒里,基督也执行了一次真正而亲炙的献祭活动;虽然如此,这活动不可被理解为是许多连续的动作连成的一个整体,而必须被视为是得荣变像的基督之单一未曾被打断的献祭作为。 弥撒献祭的目的和十架献祭的目的是一样的:主要是为了荣耀神,其次则是为了救恩、感恩和求告。”(见该书408页) “作为挽回祭······弥撒的献祭导致了罪得赦免与罪受惩罚;作为求告之祭······它促使超然和自然之恩赐的授予。正如天特大会(Council of Trent)所明言主张的,所祝谢之圣餐中的挽回祭可以不只为活人献上,也可以为炼狱中可怜的灵魂献上。”(见该书 412-413页) 在回应罗马天主教关于主的晚餐之教训时,笔者必须说,当耶稣宣告 “这是我的身体”或 “这是我的血”时,祂的叙述是象征的性质,这是罗马天主教首先未能认明的。当耶稣讲到祂自己时,好多次都是用象征的方式来讲,举例来说,祂说:“我是真葡萄树”(约15:1);又说:“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10:9); 又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6:41)。与此相似地,当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时,祂的意思是象征性的,不是真正的、字面的、外在的。事实上,当祂与门徒们坐著、手持饼时,饼在祂的手上,却有别于祂的身体;这一点对门徒们来说,当然是明显的。与祂同在的门徒们没有一个会想,耶稣持在手上的饼,就是祂真正的身体,因为他们看见祂的身体就在眼前。他们自然是用象征的方式来领会耶稣的叙述。与此相似地,当耶稣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 22:20)时,祂的意思肯定不是说,这杯真的就是新约,而是说这杯代表了新约。 不只如此,罗马天主教的观点没有认明,新约圣经中清楚的教训是说到,基督一次而永远地为我们的罪献祭,具有终极性和完全性,这一点在希伯来书中多次地被强调,例如以下这几节经文: “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著牛羊的血进入圣所(『牛羊的血』 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来9:25-28) 自从宗教改革以来,在罗马天主教的教义中,这一点——说在弥撒里有基督继续或重复著的献祭——已成了更正教最反对的教义之一了。当我们明白基督为我们的罪所献 的祭已经结束并完成了(见约19:30,“成了!”;另参来1:3),会给予我们极大的确据,使我们肯定所有的罪债已被付清,不再需要献祭了。可是罗马天主教的观点,即基督还在继续献祭的想法,摧毁了我们的确据——我们原以为基督已为我们付清赎价,我们已被父神接纳,并有祂所留给我们的应许: “就不〔再〕定罪了”(罗8:1)。 对于更正教徒而言,从任何角度来看,弥撒都是在重复基督之死;它似乎标示了那种回到旧约之下的重复献祭,“叫人每年想起罪来”(来10:3)。因此它所带来的不是叫人相信藉著基督一次永远的献祭(来10:12),我们便有罪得完全赦免之确据;而是不断地叫人想起所犯的罪恶,以及所留下来的罪疚,并且要一周复一周 地赎罪。[5] 罗马天主教认为只有神甫可以主领主的晚餐,但新约圣经中没有教导任何关于谁可以主领圣餐的限制。因著新约圣经没有放置类似的限制,所以认为只有神甫可以主领,难以自圆其说。不只如此,因著新约圣经教导所有的信徒都是祭司——乃“君尊的祭司〔团〕”的成员(彼前2:9;另参来4:16; 10:19-22),所以我们不应当指定一群特定阶层的人,才给他们祭司的权利,就像在旧约之下那样;而是应当强调所有的信徒都分享了亲近神的这个极大的属灵特权。 最后,任何持续地限制平信徒,不让他们喝主餐的杯,而说是为了小心或传统,都只是为自己的不顺从基督之直接命令而辩解——主不但对祂的门徒说:“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而且保罗也记录了耶稣所说的话,对哥林多教会的人说:“你们每逢咱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5) C.2信义宗的观点:同质说(consubstantiation)[6] 马丁·路德虽否定了罗马天主教关于主的晚餐之观点,但是他坚持说,“这是我的身体”的句子,在某种意义下,必须从字面来理解。他的结论是,主餐的饼没有真的变为基督的身体,但基督的身体确实同在于饼的“里面”、“伴随”及“之下”(in, with, and under)。有时候用来解释这说法的譬喻是,基督身体和饼同在,就像水和海绵同在一样——水不是海绵,但是它同在于海绵的“里面”、“伴随”及“之下”;无论海绵在哪里,水就在那里与它同在。其他所用的譬喻,还包括了磁性与磁铁同在,或是灵魂与身体同在等。 信义宗(Lutheran)所理解的主餐,可在派波尔(Francis Pieper)所写的教科书《基督教教义》(Christian Dogmatics)里看到。[7]他引用路德的《小要理问答》(Small Catechism)的话—— “问:什么是祭坛上的圣餐?答:那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真正的身体与血,在饼与酒之下,给我们基督徒吃喝;这乃基督自己所设立的。”[8]与此相似地,《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第十款中说:“关于主的晚餐, 他们教导说,基督的身体和血是真的同在,并且分赐给那些吃主餐的人。”[9] 有一处经文可以视为是支持这种立场的,那就是哥林多前书10:16—— “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 然而为了要肯定这个教义,路德必须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基督的身体,或者更一般性地说,基督的人性,怎么能处处与人同在呢?耶稣不是带著祂的人性升到天上,而且停留在那里,直到祂再来吗?祂不是说,祂要离开世界,不再留在世上,而要到父那里去了吗(约16:28; 17:11)?对于这些问题,路德教导说,基督在升天之后,祂的人性无所不在(ubiquity)——也就是说,基督的人性存在于每一个地方。但是路德时代以后的神学家们都怀疑,路德之所以教导基督人性的无所不在,不是因为他在圣经上任何一处找到了这个教义,而是因为他需要用它来解释他的“同质说”。 在回应路德的观点时,我们可以说,他的观点也没有明瞭到,当耶稣说到“这是我的身体”时,祂是使用外在的或实体的物件来教导我们一种属灵的实质。我们应当就用字面的意思来了解这句话,正如了解与它相对的另一句话:“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22:20)事实上,路德一点儿也没有公平地去了解耶稣话语的字面意思。伯克富(Louis Berkhof)很正确地反对路德,因为他说路德把耶稣的意思改变成 “这饼伴随我的身体”。[10]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再读一次约翰福音 6:27-59会帮助我们了解得更清楚,因为这整段话显示,耶稣是用字面的、实体的词汇来说生命的粮,但是祂接著便用属灵的意义来继续解释那粮。 C.3其他更正教宗派的观点:基督象征的和属灵的同在 约翰·加尔文和其他改教家的观点与马丁·路德的观点不同,他们认为,主餐的饼和酒并没有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也没有包含基督的身体和血。饼和酒乃是象征了基督的身体和血,它们是一种可见的记号,表明基督真的同在的事实。[11]加尔文说: “神藉著给我们看象征的同时,也给我们看这象征所代表的真理。因为除非是将神当作是说谎的,否则我们不可能说祂向我们彰显的象征是空洞的······而且敬虔的人应当尽量抓住这准则:每当他们看到主所吩咐的象征时,就当思考并确定它所代表的真理是真正地与我们同在。若不是祂要使你确信你真的在祂的身体中有分,否则祂为什么 要将那代表祂身体的象征摆在你的手中呢?”(《基督教要义》4.17.10; 1371页) 加尔文又小心地表明他和罗马天主教的教训(他们说饼变成了基督的身体)以及路德的教训(他说饼包含了基督的身体)不同: “但是我们必须这样地理解基督在主餐中的同在,不要将祂与饼的成分系在一起,也 不要将祂包含在饼的里面,也不要以任何的方式侷限祂(因为以上所有的东西都显然地减损了祂属天的荣耀)。”(《基督教要义》4.17.19; 1381页) 今曰大多数的更正教徒认为,饼和酒除了象征基督的身体和血之外,当我们吃饼和喝杯时,基督也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与我们属灵地同在。事实上,耶稣曾应许说,每当信徒敬拜时,祂便与他们同在:“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12]假如祂在基督徒聚集崇拜时特别地同在的话,那么我们就可期待,祂会在主的晚餐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同在:[13]我们在他的晚餐桌前与祂相会,祂要在那里将祂自己赐给我们;当我们在基督的同在中领受饼和杯时,就有分于祂自己和祂所赐的一切福分。我们以感谢的态度“在心中饱享祂”。事实上,即使不告诉一个认识基督的小孩这么多理论,他也会明白这点,并且会期待在这个仪式中领受到一份从主而来的特殊福分,因为圣餐的意义是那样地深植在吃喝的动作里。然而我们一定不可说,基督的同在和我们个人的信心无关;祂乃是照著我们个人的信心,在那里与我们相会并祝福我们。 那么,总归起来说,基督在主的晚餐中是以怎样的方式同在呢?当然,在这个仪式中有象征性的同在,但也是有一种真实的属灵同在,并且也有真实的属灵祝福。 D.谁应参与主的晚餐? 虽然不同的更正教徒对主餐的一些层面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大多数都同意,第一,惟有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应当参与主餐,因为它是一个作为基督徒的记号,也是表明持续有基督徒生活的记号。[14]保罗警告那些不按理吃饼和喝杯的人会面临严重的后果:“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29-30) 第二,许多更正教徒从洗礼和主餐的意义来认定,一般而言,惟有那些已经受过洗的人才应当参与主的晚餐。其原因乃是,洗礼清楚地象征出基督徒生命的开始,而主的晚餐则清楚地象征出基督徒生活的持续。所以,如果有人取用主的晚餐,即表示他公开宣告,他持续有基督徒的生活,那么,我们岂不应当问那人说:“你若现在受洗,象征出你已开始有基督徒的生命了,不是很好吗?” 但是另外一些人,包括笔者,反对这样限制,原因如下:上述的作法会引致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假如有一个人是真的信徒,只是尚未受洗,那么不许他在基督徒聚集时参与主的晚餐,就产生问题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人若不能参与主的晚餐,就象征他还不是基督身体的肢体,然而这个身体的肢体是以合为一体的团契地位,一起前来遵行主的晚餐的(见林前10:17,“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所以,教会可以考虑,最好容许未受洗的信徒参与主的晚餐,但要鼓励他们尽可能早些受洗。因为他们若愿意参与一个基督徒生活的外在象征,似乎就没有理由不参与另一个应当更早就要参与的象征了。 当然,两种情况(不许未受洗的信徒取用圣餐,以及许可未受洗的信徒取用圣餐)的问题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教会能固定有洗礼的时间,使得新成为基督徒的人,在信主之后很快就可以受洗。不论教会对这个问题采取何种立场,即未受洗的信徒是否可以取用圣餐,在教会教导的时候,明智的作法似乎是去教导新信徒一个理想的情况,那就是要先受洗然后再参与主的晚餐。 第三,参与主餐的第三个资格是要自省: “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 自己省查,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身体(和合本作『主的身 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7-29) 在哥林多前书11章里,保罗责备哥林多教会的人,因为当他们在教会聚集时自私而不体贴人:“你们聚会的时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为吃的时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饭,甚至这个饥饿,那个酒醉。”(林前11:20-21)这段上文帮助我们明白,当保罗说到那些人吃喝而“不分辨是身体”(林前11:29)时,他的意思是什么。在哥林多教会,他们的问题不是他们不明瞭饼和酒代表了主的身体和血,他们肯定是知道这一点的;他们的问题乃是当他们在主的晚餐桌前时,以自私和不体贴的行为彼此相待——他们不明白或不“分辨”教会乃是一个身体的真正本质。这样解释 “不分辨是身体”,有保罗稍早在哥林多前书10:17中提及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的话支持—— “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15]所以,“不分辨是身体”这个片语的意思乃是:“不明白人在教会——基督的身体——里的合一和相互依赖的关系”。当我们来到主的晚餐桌前时,若是不体贴我们的弟兄和姊妹,就是“不分辨是身体”了。我们应当在主的晚餐中反映主的性格。[16] 那么,“不按理”吃喝(林前11:27),又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起先可能会认为,这词语只是狭义地应用在或关系到我们吃饼和喝杯时的行为方式而已,可是当保罗解释说不按理吃喝牵涉到“不分辨是身体”之时,他指出我们应该要顾念在基督身体内的所有关系:我们的行为是否没有生动地表达出一个饼和一个杯的合一,反倒是表达出彼此的不合一呢?我们的行为是否没有宣扬我们的主的那种捨己牺牲,反倒是显露出仇视和自私呢?因此,广义地来说,“人应当自己省察”的意思是,我们应当自问:我们与基督身体的关系,是否真的反映出主的品格?因为我们是在祂的里面聚 集,并且我们也代表祂! 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应该提到耶稣说到前来敬拜的一般性教导: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兄弟和然后来献礼物”(太5:23-24) 耶稣在此告诉我们,每当我们前来敬拜时,都应当确定自己和别人的关系是对的;否则我们就应当快快采取行动去改正,然后再来敬拜神。当我们来参与主的晚餐时,尤其应当注意这个训诫。 当然,没有一位牧师或教会领袖能知道众人是否有省察自己(除非有明显得罪人的事或罪行,是大家都知道的),但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教会需要依赖牧师和教师来清楚地解释主餐的意义,并警告不按理参与圣餐的危险。然后,众人就要根据保罗所教导的话,自己去省察自己的生活。事实上,保罗没有说要牧师去省察众人的生活,而是鼓励人人要自省:“人应当自己省察”(林前11:28)。[17] E.其他的问题 应当由来主领主的晚餐?在这个问题上,圣经没有清楚的教导,所以我们就只好看看怎样做才是对教会信徒福祉最合适的明智之举了。为了防备有人误用主的晚餐,应该有负责的领袖来主领,但是圣经似乎没有要求只有被按立过的神职人员,或挑选出来的教会事奉人员才可以做这件事。当然,在一般的情况下,牧师或其他平时负责崇拜聚会的领袖,也很适合主领圣餐。除此之外,似乎没有理由只允许教会有职分的事奉人员,或教会领袖,或只有男性,可以分送饼和杯。举例来说,假如男性和女性都可以协助分送主餐的饼和杯,那么不是更能清楚地说明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以及属灵的平等吗?[18] 应该多久举行一次主的晚餐?圣经没有告诉我们。耶稣只是说:“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林前11:26)保罗有关崇拜聚会的教导,在此也适合我们思考: “凡事都当造就人。”(林前14:26)其实在教会历史上,大多数的教会在每週信徒聚集时都举行庆贺主的晚餐,但自从宗教改革以后,许多更正教的团体就不再那么频繁地庆贺主的晚餐了——有时是一个月一次或两次,而在许多改革宗的教会,一年只有四次。假如经过教会的计划、诠释与执行,能使得主的晚餐成为自省、认罪与感谢讚美的时刻的话,那么,一週一次的庆贺似乎并不频繁;不过,当然我们也可以“为了造就”的缘故,这样频繁地举行主的晚餐。 个人思考与应用 1.读过本章以后,你对主的晚餐中所象征的哪一件事情有新的重视?现在你会感觉比从前更渴望参与主的晚餐吗?为什么? 2.现在你会以怎样不同的方式(如果有的话),来到主的晚餐桌前?主的晚餐中所象征的哪一 件事情,对你现在的基督徒生活最能产生激励? 3.关于基督与主的晚餐同在的性质,你以前在教会里所受的教导是什么?现在你自己的观点是什么? 4.在你下一次到主的晚餐之前,有没有任何破裂的人际关系需要去改正? 5.你的教会需要教导更多关于主的晚餐的性质吗?包括哪些呢?
[1] 见本书第四十九章B.2节,有关“因功生效”(以ex opere operato)之片语以及它与洗礼之关系的讨论。 [2] Ludwig Ott说:“『因功生效』所带来之恩典的度量,与接受者的主观意向是成比例的,所以在领受圣餐之前,应当先有妥善的预备;而在其后也应当有合宜的感谢……不恰当地领用圣餐是一种亵渎。”(p. 399) [3] “所祝谢之圣餐”(eucharist)—词的意思就是指主的晚餐。(卯吐订丨对一字衍生自希腊字⑶⑶^切切,其意是 “祝谢”。圣经中相关的动词沙4^7^^出现在最后晚餐的记述里,例如马太福音26:27;马可福音14:23;路加 福音22:19;及哥林多前书11:24, “祝谢了”。)这一词语时常为罗马天主教徒所用,圣公会信徒也经常使用。在 许多更正教教会中,通常是用圣餐(Communion) 一词来指主的晚餐。 [4] 然而自从第二次梵蒂岗大会(Vatican II council,主后1962-65年)以来,就容许平信徒吃喝饼和酒两样了,但 却也不总是这样地实行。 [5] 因为这个缘故,许多更正教徒感觉,他们可以欣然地在任何其他的更正教会里领受主的晚餐,甚至在重仪派的、即十分类似罗马天主教形式的安立甘宗之教会聚会中领受主的晚餐。但是他们不能安心地参与 罗马天主教的弥撒,那是因为罗马天主教对弥撒之本质的教导所致。 [6] 译者註:consubstantiation一词本书译作“同质说”,但请千万注意到这个“同”的意思是指“同在”的 同,绝非“相同”的同。有不少的中文神学著作译为“合质说”。路德强调在主的晚餐里,饼和酒的本质没有改变,但是主的肉身与它们同在。所以“合质说”之译法不适合路德的思想,故不采此译。 [7] 共有四册(St. Louis: Concordia, 1950-57)。 [8] Pieper, p. 296. [9] 同上出处。 [10]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p. 653. [11]关于基督在主餐中之同在的性质,加尔文和另一位瑞士改教家慈运理(Ulrich Zwingli, 1484-1531)的看法有些不同。他们两人都同意基督是以象征性的方式同在,但是慈运理对于是否真的有基督属灵的同在,仍然不能肯定。然而,慈运理自己在这一方面的教导是如何,在历史学者中也还有不同的意见。 [12] 虽然耶稣说这话的背景是特别指著教会纪律(太18:15-19),可是它仍是一般性的真理,可以用来支持别的应用。所以,并没有好的理由只将它应用在教会纪律上,而不能应用在敬拜上。这句话告诉我们,当信徒奉祂的名聚会时,耶稣总是与他们同在的。 [13] 有时候更正教徒太在意要否认罗马天主教的观点,即基督藉著饼和酒的成分而与人 “真实的同在”,以至于 他们错误地否认基督任何的属灵同在。Millard Erickson注意到这所导致的可笑状况:“有一些浸信会信徒和其他人,极力要避免这个观念——耶稣以某种魔术般的方式同在,因此反而走到极端,以致给人一种印象说, 最确定耶稣不会在的场合就是主的晚餐。这是一位浸信会领袖所说的耶稣基督『真正缺席的教义』(the doctrine of the real absence)。”(Erickson, Christian Theology, p. 1123) [14] 然而,一些在英国国教和其他教会的人,近来开始许可幼儿参与主的晚餐,其推理是:假使可以给幼儿洗礼的记号,那就不应该不给他们主餐的记号。 [15] 不只如此,从这个简短地提说一个身体的观念来看,我们可以正确地假设说,这不是一个新观念,而是保罗从建立哥林多教会,又在那里停留两年以来,曾教导过他们的观念。 [16] 这种解释的另外两个理由是:(1)保罗只是说 “不分辨是身体”,而不是说 “不分辨主的身体和血”。假如他的 意思是 “不明白饼和酒代表了主的身体和血”的话,就会用 “不分辨主的身体和血”的说法了。(2)此外,保罗说:“人应当自己省察”(这点无疑地也包括省察他和教会里其他人的关系),但他不是说:“人应当看看他是否明白饼和酒所代表的是什么。” [17] 在实行教会纪律的时候,或是在某些人身上已看到清楚的偏离基督的外在行为时,教会领袖可能应该给予强烈而清楚的口头警告,反对犯错的弟兄或姊妹参与主的晚餐,这样可使得犯错的人不会吃喝自己的罪,以致受到审判。但是这些实例应当是少见的。我们也必须避免一些教会的错误,即将主的晚餐限制得太严格, 以至于许多真信徒被摒除在外;这样一来,基督真身体的合一无法得著表明,而信徒也无法得到本该属于他们的、在基督里的、藉著参与这个礼仪而有的属灵福分,使他们因此而没有顺服主! [18] 当然,对于那些认为分送饼杯是属于神甫之功能的教会(例如安立甘宗的教会),他们可能用别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是比较能与其教导一致的。此外,如果一个教会多年来只有事奉人员中的领袖来协助服事圣餐,他们可能会认为,如果容许其他人来参与分送饼杯,就象征那些人也将参与在教会的领导和治理层面,因此他们可能会希望暂缓而不要改变现况,或至少等到有了一些清楚的教训为止。还有的教会可能感觉说,教会的领导 功能是那样清楚地与分送饼杯的服事连繫在一起,以至于他们希望在圣餐的实行上,也继续那个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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