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两种行业里面同性恋者比例甚高:美发师 Hair Stylist和室内设计师Interior Designer。 我前一个工作的公司是建筑师和室内设计师各半,有好几位同事是同性恋者。 公司是“同性恋友善”的政策,但同性恋的同事大都不是张扬型的,所以要工作一阵子,才会知道他们是同性恋者。 Don有所不同,在与同事交谈时,他是从不吝于表达“同性恋者的权利还有好多进步空间”的意见,也时不时酸一下保守派教会对同性恋的不接纳。 当时公司约60人,我和他从未在同一个案子的团队一起工作,因此和他不是很熟,听到他这些话也不知如何回应为宜,特别是用英文,在公司的文化情境里,因此就保持敬而远之,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
但上帝要我学功课,因着密西西比州Beau Rivage限时一年完成的修复案,我们被安排到同一个团队,并且公司为了增进效率,整个团队移到同一区工作,我正好和他面对面。 这案子业主不计较设计费,实报实销,唯一要求是一年内必须重新开张,因此我们和营造厂是一面设计一面施工,加班是理所当然,也因此我和Don有了许多相处机会,午餐或break time闲聊中也逐渐知道他的成长背景:在亚拉巴马州父母是行礼如仪的福音派基督徒的中产家庭中成长,也上过儿童主日学,青少年时开始觉得自己对男生有性冲动(那时似乎发生了什么事,但他没明说),他也了解教会对此的立场, 主观认定教会里没有人会理解他,于是一直保持沉默,从未和人谈过(包括父母),上大学后正式出柜,开始同性恋的生活方式。 在我进公司的时候,他和“另一半”已保持超过5年固定关系,在美国的男性同性恋群体其实不多见。
在互动的过程中他当然知道我是基督徒,他也诚实说他对教会有偏见,但对个别基督徒他持开放态度,因此我们建立彼此信任是不容易,但至终达成,我跟他说我很愿意聆听他的故事,也感谢他愿意跟我分享他的生命故事。 在过程中我发现他其实不反感耶稣,也知道信耶稣就需要接受圣经的教导;而他很清楚圣经认定同性恋是罪,因此产生对上帝的一种迁怒和敌意,以及对教会的反感,也觉得自己是受压制者。 其实在信仰上,他的问题自己是知道的:就是愿不愿意谦卑来寻求神的赦免和帮助。
有一次我们和另一位女同事Bridget(也是基督徒)一起谈,他说:“我觉得上帝犯了一个错误,就是祂说同性恋是错的! ”Bridget回答:“Don!恕我直言,如果同性恋是对的,现在就没有你了! ”这是唯一的一次,能言善道的Don无言以对。 离开公司后,我们少有联络,但他仍是我脸书上的朋友,每次看到他post什么,我会提醒自己为他祷告,求圣灵带领他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