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哥给我推荐的那本书《哲学家都干了什么》,提到奥古斯丁时,这么写:
上帝既然知道亚当和夏娃会偷吃禁果,为什么一开始不去阻止他们?奥古斯丁的解释是,关键在于自由。上帝给了亚当和人类自由意志,所以也必须让人类拥有作恶的可能。
相信每个基督徒在脱茧成蝶之前,大概都曾经问过,或者至少被别人问过这样的问题:你们上帝既然是那么完美,为啥会要造出会犯罪的人?人是上帝造的产品,人犯了罪等于产品出了问题,难道我们不应该去找产品的制造者和设计师吗?
奥古斯丁发明自由意志,就是对这个疑问的解释。
可我觉得,这个解释是不能深究的。因为自由意志并不直接导致犯罪。就拿开车来说,油门在你脚下,你有自由意志,你可以选择一踩油门,把前面的车撞了。你有自由吗?当然有。但为啥你有自由你不这么干呢?因为你除了自由,还有理智。如同你的车除了油门,还有刹车。
上帝赋予人完美的行动自由,如果同时赋予人完美的理智和对上帝完美的爱,则人是不会偷尝禁果。正如果现实中的你,不会拿螺丝刀把自己家的桌子拆了,不会开车把自己家的门撞了。你有摸电门的自由,你们家每个屋子都有三五个电门,你生活在其中积年累月,从不曾很自由的摸电门,窗户一开就可以跳楼,你也没跳过吧?
你想想看,偷吃禁果是比摸电门踩油门跳高楼更严重的后果。按照基督教教义,那是灵魂的死亡啊。你连摸电门的小错都不犯,为啥亚当要犯那么大的错?只能说明产品有问题啊。
总结的说,自由意志,或者自由,并不导致犯罪。正如你拿着刀并不导致杀人一样。原因大概只能归结为,上帝只给了人选择的自由,却没有给人做出正确选择的理性。这难道不是设计师的错?
不过,现在的我,已经不这么较真了。人生在世,有个信仰不容易,比什么都不信强。逻辑上的漏洞,相比人类对永生的渴望,对终极答案的寻求来说,真的不算什么。有位神父不是说过吗?因为荒谬,所以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