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如果神变为人,那么此人必须是无罪的
1B.首先,且看耶稣自己的见证
约翰福音八章46节:“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
没有人能回答,耶稣是经得起众子仔细审查的,也因为他没有罪,他才能这样敞开地让人审查。
耶稣又曾说;“我常作他(神)所喜悦的事。”(约翰福音八章 29 节)。由此看来耶稣与神间的关系一直不曾中断过。
耶稣知道自已是圣洁的,这与其他信神的人经验完全不同。每位基督徒都知道,只要他愈亲近神,他愈觉得自已有罪。耶稣却不然,他比任何人都接近神,它却无罪的感觉。
路加福音第四章中记载耶稣受试探的经过,但未说他因此犯罪;他吩咐他的门徒要认罪悔改,我们却从未听他认罪、求神的饶恕,这是因为他没有罪性的缘故。
2B.他朋友的见证
打开圣经我们就发现其中每个人物都有缺点,没有一个犹太伟人是无可责指的,甚至连大卫、摩西也不能免。从新约圣经的每卷书中,我们也可以找耶稣每个门徒的缺陷,但我们却找不出耶稣的过犯。
我们为什么要研读耶稣门徒的记载呢?原因如下:
1C.他们有三年的时间与耶稣非常接近
2C.他们是犹太人,因此他们明白自己及其他人都有原罪
3C.他们的见证能间接证明耶稣的无罪
耶稣的门徒并未打算证明耶稣是无罪的,他们论及耶稣无罪的话全是出于正文外的插语。
卡卫(A.E.Garvie)在《基督教辩道手册》(Handbook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中说道:“……若说福音书中有关耶稣人格的记载是门徒先构想出来,再记于书中,那是绝对难以叫人相信的。”11/98
他们与耶稣亲密相处多年,却未发现他有罪。门徒相处时经常互相刺激、抱怨及争吵,他们却从未见耶稣如此行。由于他们都是真犹太人,一惯受律法的约束,也靠律法判断自己及别人的行为,若非耶稣真无罪,门徒断不会说他是无罪的。
与耶稣最新近的两位门徒,一是彼得,一是约翰,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证实耶稣是无罪的。
彼得前书一章19节:
“凭着耶稣的血,如同无瑕疵、无沾污的羔羊之血……。”
彼得前书二章22节:
“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计。”
约翰一书三章5节: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约翰为了进一步说明耶稣之无罪,他说若是有人称自己无罪,他就是个说谎者。当他说“在他(耶稣)并没有罪。”时,他就为耶稣之罪的本性作了见证。
甚至连处死耶稣的人,也承认他是无辜的、是敬虔的。犹大在出卖耶稣以后,才发现他的公义,以致深深悔恨地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马太福音二十七章3、4节)。
使徒保罗在他所写的书信中,也见证耶稣无罪。(参看哥林多后书五章21节)。
3B.比耶稣朋友之见证更有力的,乃是耶稣仇敌的见证。
与耶稣同钉十架的人为耶稣的无罪作见证。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1节,耶稣十架旁的强盗责备另一个强盗说:“我们是应该的……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
罗马巡抚彼拉多也见证耶稣的无罪说:“这人作了什么恶事呢?”(路加福音二十三章22节)
耶稣的十字架被举起来的时候,旁边的百夫长说:“这真是个义(无罪之)人。”(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7节)。
圣经说他的仇敌曾想找些证人,使耶稣认罪,却是不能(马可福音十四章55、56节)。
说到这一点,马可提到四种耶稣仇敌所收集的证据。
1.马可福音二章1节至三章6节:他们指责耶稣亵渎神,因为他赦免了人的罪。但如果耶稣是神,他当然有赦罪的权柄。
2.马可福音二章17节:他们惊讶耶稣竟与一群不洁不义的人为友,这些人是罪人、税吏和娼妓等。当时的宗教领袖们认为不与这类人接近才是圣洁之人,耶稣却称自己是罪人的医生。
3.他们指责耶稣不虔诚遵守宗教的礼仪,不象法利赛人一样地禁食。但我们从圣经中看出耶稣对自己的宗教生活采极严谨的态度。
4.最后,他们恨耶稣不守安息日的禁例,却在这一天治病,捡稻穗充饥等。但从来没有人怀疑他如何服从神的律法。因为他是安息日的主,他来为要废弃犹太人中那些不正确的律法传统,好再一次正确地注释神的律法。
4B.最后我们且看历史上的证据
伊斯兰教称耶稣是无罪的。在古兰经马利亚经五章19节(Maryv.19),天使加百列告诉马利亚她的孩子耶稣将是“一无瑕疵的”──即无罪。
沙夫(Philip Schaff)在《基督教会史》(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William B.Eerdmans Publishing Co.)一书中,郑重地告诉我们:“他是人类中的至圣……”40/107
沙氏还说:“世间再也找不出一个比他更无害的人了;他从不伤害人,也不占人便宜;从未说过不当的话,也从未作过错事。”43/36,37
“在这罪恶充斥的世界里,耶稣的一生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完全的率真与无罪。世间只有他一人能经过青少年期到成人,却仍保守着婴儿时代的纯洁不染,因此只有羔羊和鸽子才能当作他的象征。”41/35
“总括一句话,由于他绝对完美的个性,使得他的品格高高超乎众人之上,远非世人所能及,他成了世间的特例──一个历史上道德的奇迹。”40/107
“他是世间一切理想中圣洁及道德的具体表现,也是神与人眼中纯洁、完善和尊贵的最高榜样。”41/44
“这就是拿撒勒人耶稣──一个有体、有魂、有灵却不同于常人的人。从小到大个性独特,时时与神同行。施爱于人,无罪无疵,率真圣洁,致力止于至善,对一切美德均能言行合一。其庄严之死埋葬了一颗最纯洁的生命,他乃是世间完美与圣洁的唯一榜样。”41/73
约翰·斯科特(John 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IVP出版)一书中提到:“象这种完全舍己,为神、为人服务的态度就是圣经中所谓的爱。人在爱中不重个人的利益,因为爱的本质就是自我牺牲。人类最大的缺点就是喜欢偶尔用这种高贵的美德来装饰自己,但耶稣一生当中,一直是以这种炽热的光辉照耀人间。耶稣是无罪的,因他是无私的。无私才能生出真爱。神就是爱。”46/44,45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你曾考虑过他吗?》(Have You Considered Him?IVP出版)中说道:“耶稣属世生命中最突出的性格,也就是我们每个人所短缺的性格,但没有人能否认自己不希望拥有那种无价的个性──绝对的完善;换句话说,也就是绝对的纯洁,真正的圣洁,而对耶稣来说,也就是彻底的无罪。”44/7
杰弗逊(Charles E.Jefferson)写道:“我们为什么相信耶稣是无罪的?最好的理由是因为耶稣让他最亲近的朋友都看见他是无罪的。我们从他的言行当中,找不到悔恨的痕迹,或良心不安的情形,也看不出因有缺憾而引起的悲哀,或因作错事而起的懊恼。他教导别人要自知是个罪人,他明言断定人心的诡诈。他告诉他的门徒在每次祷告之先,都要先求神的宽恕,但他自己的言行却证明他向来是以讨神喜悦为乐。”17/225
针对这点沙夫(Philip Schaff)说:
“从耶稣的使命和一贯的行为中,由他敬虔的态度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不必争辩的事实──基督知道自己是无罪的,关于这一点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基督没有原罪。”41/40
卡卫(A.E.Garvie)另立一个见证说:
“如果在他身上有任何隐藏未显的罪,或在他心中有犯过罪的记忆,那么耶稣在教导上鉴别伦理道德的观念时,必会不自觉地显露出在道德上反应迟钝的本性来。”10/97
杰弗逊(C.E.Jefferson)说:
“在耶稣的意识当中,没有一件可以显示出他曾犯过罪。”15/328
史托德(John Stott)告诉我们说,耶稣的人格完全彰显他的思想与信仰:“显然耶稣知道自己是无罪的,正如它相信自己是弥赛亚和神的儿子一样。”48/39
著名的史学家来德里(Kenneth Scott Latourette)在《基督教历史》(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Harper and Row)一书中作证说:“另一个耶稣的特性,常为人所提及的,就是在他的意识当中没有犯罪或堕落的感觉,这点非常重要,因为耶稣对道德行为万分敏感,他教导门徒要为自己的罪求神宽恕,却从没有暗示别人,他自己也需要被宽恕。他既不求在他周围之人的赦免,也不求神的赦免。”20/47
莱特(Thomas Wright)认为:“登山宝训就是耶稣的传记,其中每一个字都被他以行动表现出来,这些训词不过是将耶稣的一生以文字写出来而已。”29/60
亨利·莫理斯(Henry Morris)在《圣经中有答案》(The Bible Has the Answers,Baker Book House)一书中写道:“如果神藉他独生子来到世界,却在行为上不能符合神自己所订圣洁的标准,那么我们再想从宇宙中寻找圣洁的真义及来自神的救赎将是徒劳无益了。”28/34
兰姆(Bernard Ramm)在《基督徒信仰的确据》(Protestant Christian Evidences,Moody Press出版)一书中说:“耶稣的一生敬虔、完美、圣洁,使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就是神的化身。”36/169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在《基督教就是基督》(Christianity Is Christ,Moody Press)一书写道:“…在他和天父之间没有一丝污影,他是无罪的。”50/17
格里夫·多马又说:“如果耶稣自己一生并非无疵,那么他显然不能成为拯救世人脱罪的救主。”47/17
从沙夫(Philip Schaff)口中,我们听到这样的话说:“一个人愈完美、愈圣洁,他愈会觉得需要被宽恕,他也会发觉得自己距离自订至善的标准甚远。耶稣与我们有一样的本性,他也受过种种试探,只是从不屈服的试探之下,也从来没有为自己的意念,言语或行为悔恨。他不需要被宽恕,不需悔改,也不需革新,他与神从未有不和谐的地方。耶稣奉献一生为致力荣耀神及为世人永恒的幸福而努力。”42/107
章宁(William E.Channing)说:“除了从耶稣身上所照耀出来的特出品格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品格是美好的、是持久的。”29/51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你曾考虑过他吗?》(Have You Considered Him?IVP)中观察说:“在这个邪恶和堕落的世代里,独有耶稣一千五百万分钟的生命里──他的每一个思想,每一种行为,每一个目的,每一件私下或大庭广众下所作的工作,从他出世张开眼睛直到在十字架上断气而死为止,都是为神所赞许的。他从来不需要认罪,因为他没有罪。”44/8,9
5B.由历史上我们找到一些世界最闻名的无神论者的见证
卢梭(Rousseau)说:
“当柏拉图描述他心目中的圣贤时,他认为此人应当担负因罪而来的种种惩罚,然而却要得到美德至高的奖赏,他所描述的正是耶稣的特性……”43/134
英国哲学家穆尔(John Stuart Mill)问:“在他的门徒或改信基督教的人当中,谁能造出耶稣的教训,或想象出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生命与性格呢?43/145
“耶稣是全世界中唯一的完人。”爱默生(Ralphwaldo Emerson)29/52
史学家李克(William Lecky)在《奥古斯都至查理曼大帝期间的欧洲道德史》(Histoty of Europe Morals From Augustus to Charlemagne)一书中写道:“他……不仅成为美德的最高榜样,也是力行最坚的激动力……”22/8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你曾考虑过他吗?》(Have You Considered Him?)中写道:“史特劳斯(David Strauss)是有史以来反对福音超自然观念最烈的一位学者,近代没有一个作家能比他更善于摧毁一个人对基督教的信仰,但尽管他的笔善于针对基督教作严酷、尖锐、恶毒的批评,尽管他如何极力否认任何奇迹的可能性,史特劳斯在晚年时,也不得不承认耶稣有最完满的品德。他说:‘这位耶稣……确实是历史上的一位人,而非神话,是个体而非图腾。……他是人类想象力所能及的宗教最高模范,一个人心中没有基督,他对宗教不可能产生绝对的敬虔之心。’”46/11
兰姆(Bernard Ramm)最后总结说:“无罪的完美与完全的无罪是我们对由神变成肉身之人的要求,这些我们在耶稣基督身上都找到了,这正印证了假设与事实的合一都已在耶稣一人身上彰显出来。”36/169
3A.如果神变为人,那么此人必须能藉行神迹显出他超自然的能力。
1B.圣经上的见证
“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路加福音七章22节)
由耶稣所行的神迹当中,我们看出他多方面的能力:超越自然的能力、超越疾病的能力、超越魔鬼的能力、创造的能力及超越死亡的能力。过去的预言及有关弥赛亚的见证都已一一地应验在耶稣身上。
下面我们列出这方面见证的章节:
医治肉体的神迹:
一个大麻疯者,马太八章2-4节;马可一章40-45节;路加五章12-15节。
一个瘫痪者,马太九章2-8节;马可二章3-12节;路加五章18-26节。
热病(彼得的岳母),马太八章14-17节;马可一章29-31节。
大臣的儿子得医治,约翰四章46-53节。
肉体有缺隐的,约翰五章1-9节。
枯干的手,马太十二章9-13节;马可三章1-6节;路加六章6-11节。
聋子与哑巴,马可七章31-37节。
伯赛大的瞎子,马可八章22-25节;耶路撒冷的瞎子,约翰九章;耶利哥的瞎子巴底买,马可十章46-52节。
十个大麻疯的患者,路加十七章11-19节。
大祭司的仆人马勒古的耳朵,路加二十二章47-51节。
患血漏病的女人,马太九章20-22节;马可五章25-34节;路加八章43-48节。
患水臌(肿)的,路加十四章2-4节。
超自然的神迹
在迦拿变水为酒,约翰二章1-11节。
平息风浪,马太八章23-27节;马可四章35-41节;路加八章22-25节。
捕鱼,路加五章1-11节;约翰二十一章6节。
使食物变多,喂饱五千人,马太十四章15-21节;马可六章34-44节;路加九章11-17节;约翰六章1-14节。喂饱四千人,马太十五章32-39节;马可八章1-9节。
在水上行走,马太十四章22-23节;马可六章45-52节;约翰六章19节。
从鱼口中得钱,马太十七章24-27节。
使无花果树枯干,马太二十一章18-22节;马可十一章12-14节。
使人复活的神迹
睚鲁的女儿,马太九章18-26节;马可五章35-43节;路加八章41-56节。
寡妇的儿子,路加七章11-15节。
伯大尼的拉撒路,约翰十一章1-44节。48/500
2B.世人对耶稣所行神迹的注释及引证
“耶稣显示出超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只有自然界的主宰──神才拥有。”23/56
路易士(C.S.Lewis)针对这点在所著《神迹》(Miracles,Mac-Millian出版)一书中说:“我认为若将印度教及伊斯兰教中的神迹部分除去,并不致损害其基本的教义,但若将神迹由基督教信仰中除去就不行了。基督教本身就是一个大神迹,可惜自然主义学派的基督教却把这些神迹除去,简直等于摒弃基督教的精义。”22/83
兰姆(Bernard Ramm)解释耶稣行神迹的另一个意义说:“在基督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当中也有神迹,但在神迹出现前,人们已经相信这种宗教了,但圣经中的神迹却是建立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基石,这与世间其他宗教有极大的差异。当初的以色列人全靠神迹才得以建国,摩西的律法是在超自然的环境下所颁发的,很多以色列人的先知是因为有行神迹的能力才被人相信是神的代言人。耶稣来到世上不但传福音也行神迹,他的门徒时而也行神奇的事,藉着这些神迹奇事人才可确认基督教的信仰是真实无讹的。”34/142,143
沙夫(Philip Schaff)说:“……圣经中的神迹与一般不诚实的作为,无用、无稽的神迹相比,其间的差别是很显著的。那些招摇、简易的神迹在一般人看来都知道是人的作为,却不能称为神的作为。”40/105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继续沿着这思路讨论:“福音书中论及神迹时,当用一个很普通的字──工作(Works),神迹乃是耶稣生活中一种自然的和必然表现,这正表现了他的身份”47/50
超自然的神迹也可以将行奇迹之人的个性彰显出来。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 )继续写道:“现在问题可简化为;若真有这样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人存在,那么他超自然的行为是否能与他的生命相配呢?我们从耶稣所行之神迹的特色、它们的功用、行神迹时所受环境的约束、神迹在耶稣的传道生涯中所占微不足道的地位,以及他如何经常提醒人重建与神之间的关系远较看神迹为重要这种种事上看来,恰与神奇超人的耶稣的作为和所行神迹相吻合。” 47/54
沙夫告诉我们:“这一切的神迹不过是耶稣超自然生命的一种流露,他行神迹就象我们每天在日常生活中工作行事一样容易。” 47/76,77
沙氏继续说:“耶稣行神迹的动机十分单纯,不外是为了荣耀神及帮助人。他所行的乃是爱与恩典的神迹,充满着启示与意义,与他的个性及使命完全相符。”41/91
蔡斯(F.H.Chase)说:“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神迹,其动机与范畴都是一样的,虽然它们都散载在各福音书中。但只要我们仔细研究其中的关系就可以发现神迹之间的一致性,它们将我们救主在世的全部工作表明出来。这些神迹并不是用来张扬他的神圣及能力,而是为了革新复杂的人性,恢复物质世界中的秩序。若这些神迹只是为了彰显神的伟大及荣耀以期引起人的注意力,那么世人必然很难由神迹之间看出其中微妙的关连性来。”6/404
卡卫(A.E.Carvie)提及:“神迹与耶稣的个性及意识是绝对一致的,它不是用来证明神外在的能力,而是为要藉着神的独生子及世人的长兄──耶稣基督彰显出天父所赐与人的慈爱、怜悯和恩典。”10/51,52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最后总结说:“今天对我们来说耶稣,本身就是一个大神迹,我们的思路应该由耶稣演变到神迹,而非由神迹到耶稣。”47/49
3B.早期犹太人的见证
史涛弗(Ethelbert Stauffer)在《耶稣与他的故事》(Jesue and His Story,Alfrde A.Knopf公司,1960年出版)一书中写道:“我们从犹太人的律法及史籍中找到很多有关耶稣行神迹的资料。”
“约在公元95年左右,利达人海兰奴的儿子,也是犹太人的教师以拉结(Eliezer ben Hyraanus of Lydda)曾谈到耶稣的神奇妙术。”45/10
“约在同一时期(公元95-100),我们又发现有文字记载:‘耶稣行使魔术,领以色列人误入歧途。’”(录自撒都该人文献,Sanhedrin 43a)。45/10
“约在公元110年左右,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中起争论,辩及奉耶稣之名求神医治疾病是否可行。”45/10故奉耶稣之名去病正说明耶稣亲自行过这一神迹。
另外我们从罗马皇帝朱利安(Julian of Apostate,公元361-363年)所著反基督教的作品中,也可略知耶稣能行神迹之事。朱利安乃当时压迫基督教最烈的罗马大帝,他写道:
“耶 稣……已被人歌颂有三百年,可是他一生中并未行过任何伟大闻名之事,只不过是在伯大尼的乡村中,治愈瘸腿的、瞎眼的以及为被鬼附之人驱鬼而已。”41/133朱利安皇帝在攻击耶稣时,却无意地承认他有行神迹的能力。
4B.平息指控
兰姆(Bernard Ramm)说:“如果神迹是人类感官可以感觉到的,那么他们就成为可以见证的事实。如果这些神迹被很实在地印证过,那么任何有关文字记载都与我们个人眼见一样的可靠。”34/140
耶稣的许多神迹都是在众人面前行的,可供怀疑者明察细究。现在让我们首先来看看圣经中有关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的记载。
兰姆(Bernard Ramm)观察说:“如果约翰真的看见拉撒路由死里复活,于是在记忆犹新的情况下来,将此事忠实地记录下来,那么读约翰的见证就如我们亲眼看见一样。”34/140,141
论到拉撒路由死里复活一事,我们要注意反对基督的人亦不否认这个神迹,他们只是想要在所有的人都归信他之前把耶稣杀了(约翰福音十一章48节)。
因此根据沙夫的意见,凡与耶稣同一时代的人,这当然也包括了反对他的人,均一律能证明耶稣有行神迹的能力。只是他的仇敌把这种超自然的能力归诸撒但,信他的人则将这种能力归诸于神(马太福音十二章24节)
在回答以上之指控时,耶稣回答说:“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分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马太福音十二章25,26节)
根据所看见的事实与证据,我们发现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神迹不会因异教之夸张及迷信所行出的异能而受损。不错,有些神迹是假造的,但这并不证明一切的神迹都是假的。
神迹之所以难为人所接受,乃是因为它违反自然律的缘故。根据李德尔先生的解释(Paul Lirrle),自然律不能生出神迹来,它只能描述神的创造。当讨论耶稣行神迹时,我们必须知道这是神出现而改变事物之常规所致。
神迹乃是神与人交通的一种方法,所以整个问题的关键乃在于信不信神的存在。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针对这点作进一步的解释说:“如果我们接受封闭式的科学理论,只相信自然界的统一性及连续性(Uniformity of Continuity),而不相信神有突破自然律的能力,那么神迹对我们来说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了。神迹既不可能发生,那么行神迹的耶稣也自然不可能存在了。所以问题不在探讨神迹的证据,而是要先决定我们对神迹所持的立场。”47/52
李德尔(Paul Little)在《你为何要信》(Konw Why You Believe,????ure Press,1967)一书中说道:“科学只能说明神迹违反自然界的因果律,它却不能‘禁止’神迹的发生。因为自然律不能创造事物,因此它也无力禁止事物的发生。”23/125
沙夫(Philip Schaff)解释自然律时说:“真正的神迹是超越自然的,但却不违背自然…它们彰显出自然界中更高的一个律,因此较低的自然律也必须遵守此律。”41/92
下面我们将引用布卢德(John A.Broadus)及卡卫(A.E.Garvie)的话作结论:
“且信福音书中的记载为真……如果拿撒勒人耶稣并未行过神迹,那么他就是多次撒谎了。我们要不就相信,他所说的话从没有人说过,批评家从他身上找不出可指责的错误来……且行过许多神迹,要不就相信他个撒谎家。”11/72
卡卫说:“……基督即为神的儿子,来到世间为要拯救人类,却不行神迹,那这实在要比叫我们单纯相信福音书中的记载更难。”11/73
4A.如果神变成人,那么我们会期望他与世人有显著的不同
1B.耶稣朋友的见证
耶稣在世时其影响极大,使得认识他的人“若不是与他站在一边的,就是与他为敌的,没有人会对他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古兰经》中Allmran,V.45有一段,称耶稣是“这个世界及未来的世界中最伟大的一个人。”法国科学家巴斯喀说:“是谁赐予传道人一个完美特殊的灵魂,使他们能将耶稣刻画得如此完全。”51/29
“耶稣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都十足是个人,但他又超越常人。”43/27
巴勒(Frank Ballard)在《不信者的神迹》(The Miracles of Unbelief,T.&T.Clark 出版)一书中引用章宁(William Channing)的话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用来增添耶稣的奥妙,尊崇及慈爱的光辉。”3/252
费百恩(A.M.Fairbairn)在《基督教哲学》(Philosoph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一书中说:“简单地说,耶稣乃是在时间范畴下,以人性出现的神。当然这是一个颇不平凡的观念,但更不平凡的是,这一切都在人类历史中以人的形态以神迹的形式发生,何其高雅的观念……”8/326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写道:“他的生命是圣洁的、言语是真实的,他的个性乃是真理化身,世间没有人比撒拿勒人耶稣更真、更纯了。”47/11
葛瑞格(W.R.Gregg)也同意此说:“耶稣有天赐难寻的本性,其以灵和道德的完美与和谐是无与伦比的。这种种美德将预言中所论及神的特性完全表达无遗。”3/152
巴勒(Frank Ballard)在《不信者的神迹》(The Miracles of unbelief,T.and T.Claark出版)一书中引用毫斯瑞(Hausrath)的话说:“在人类历史中,我们找不到另一个更尊贵的生命,象耶稣一样地不受世俗、时间、空间的范畴所拘束。也没有一人象他一样,为着一个高超、普遍的目的而活。”3/252
杨约翰(John Young)在《历史中的耶稣》(The Christ of History)一书中写道:“……一切都已过去,在全人类当中,独有耶稣一人达及灵性至善、至美的地步。如果神能在某个时间内某一情况下立下一次美善、敬虔的先例,那么神自然可以在另一个时间、另一种情况下重施故技。如果耶稣只是人,神可以在不同的时代里继续安排出许多位象它的人来,但神没有这样做、神只立耶稣一人带着神圣、高超的性格,为要纠正、教导、更新这个世界而降生人世。”52/243
辛普森(Carnegie Simpson)写道:“很自然的,我们不会把耶稣与世上其他的人同归一类。如果我们发现他的名字与孔子、歌德同列,我们也许不觉得对我们信仰是一种侮辱,倒觉得这种名单有失正统。耶稣不是世间伟人中的一位,他与亚历山大大帝、查理大帝或拿破仑均不能相提并论。他不是伟人,他乃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人。耶稣就是耶稣,我们不能对他再加些什么……他远非我们分析的对象。在他圣洁的人性照耀之下我们显得狼狈,使我们的批评显得愚昧,他更使我们的灵魂敬畏他。”46/36(引自史托德的《真理的寻索》John Stott,Basic Cristianity,IVP出版)。
沙夫(Philip Schaff)说:“他的热情从不变为情却,他的忠怕从不变为顽强,他的仁慈从不变为懦弱,他的柔和也不变为多情。他的超世绝非冷淡或不愿交际,他有尊严却不骄傲自大。除非我们愿意接纳他,他的爱总是适可而止;他舍去自己却不自怜,他懂得节制却非禁欲苦修。他有婴儿般的纯真,又有壮年人的强壮,专心挚爱上帝,同时对人类幸福又有不止的关怀;他以仁慈接待罪人,同时又不与罪恶妥协。他谦逊却有威严,他勇敢却不失谨慎,他温和亲切却不失坚定不移之志。”41/63
史托德(John 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iainty)一书中引用一段布朗宁(Robert Browning)与蓝勃(Charles Lamb)间的谈话。蓝勃谈到如果是耶稣走进他俩的房间时,他们会有何反应。蓝氏说:“如果莎士比亚进房来,我们都会站起来欢迎他,但如果是耶稣走进来的话,我们都会仆倒在他,亲吻他的衣边。”46/36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说:“耶稣的出现,代表着神的作为很明确地彰显在人类历史当中。我们接受耶稣变成人乃是一项伟大的神迹,这就是我们的立场……”47/53
“他包含了一切人身上所有的美德,若说举凡人所渴慕的美德都已在耶稣身上体现,这样的话亦不算过分。”47/11
犹太的学者克劳斯诺(Joseph Klausner)说:“耶稣比一切犹太人更犹太化,甚至比耶路撒冷的教法师海洛(Hillel,?60B.C-10A.D?)尤甚。”18/1249
“普世均公认耶稣所教导人们的乃是最纯真、最卓绝的伦理观念,他的教训使任何箴言与古代智者的格言在相比之下都相形见拙。”41/44
约瑟·派克(Joseph Parker)在《注目看神》(Ecce Deus)中说:“只有基督才能表明基督。”25/57
米德(Frank Mead)在编辑《宗教名言大全》(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us Quotations)时曾选用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 的话:“耶稣基督是人性所能领悟出最尊贵、最完美的典型。”27/53
米德在该书中又收集拿破仑的话说:“我了解人,但耶稣不单是人,世人与他是无法相比的。亚历山大、凯撒、查理曼大帝与我都建立过大帝国,但我们建国靠的是什么呢?靠武力。但耶稣以爱建立他的国度,仅现在,世间就有成千成万的人愿意为他抛头颅、洒热血。”27/56
十九世纪的统一教神学家巴克(Theodore Parker)曾经明言:“耶稣将崇高的原则与神圣的行为融合于一身,因此他不但促成了先圣、先贤理想的实现,且突破世代、国界及宗教的偏见,他为我们所带来的真理,如光耀目,如天堂庄严,又如神一样地真实可信。自人性之光在耶稣身上升起后,十八个世纪过去了,但又有多少人、多少宗派能精通他的教训,明白他的行为,又能将这一切完完全全地应用在自己身上?”3/252
十九世纪美国的哲学家与诗人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如此说:“耶稣震憾并压倒那些只知沉于情欲的人,他们无法将他与历史合并,也无法使自己与他合好。”27/52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你曾考虑过他吗?》(Have You Considered Him?IVP)一书中写道:“最新的大英百科全书用两万字来描写耶稣,文词之中丝毫未暗示此人并不存在,他们用来描述耶稣的字数,远较描述亚里斯多德、亚历山大、西赛禄、凯撒及拿破仑的字数为多。”44/5
布鲁克(Phillips Brooks)说:“耶稣基督代表神性的屈身与人性的提升。”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