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C.封墓
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6节记着说:“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头,将坟墓保守妥当。”
罗拔逊(Archibald T.Robertson)对封石头的方法解释说:“……很可能是用一条长绳,将其拉过大石表面,在两端封好,正如旧约但以理书中所记的一样:‘有人搬石头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玺和大臣的印封闭那坑,使惩办但以理的事毫无更改’。封墓石的工作是在罗马守卫的监视下进行的,他们被派来护卫带有罗马权柄的封印,也就着全力防止尸体被盗与复活。然而他们这样刻意的安排,正为主耶稣的复活与空墓提供了更有力的见证。”53/239
亚历山大·伯卢斯(Alexander B.Bruce)写道:“圣经中用‘封了石头’四字更显示出犹太人备加注意(防范)的措施,封石的方法乃是将一条细绳拉过大石表面,再将绳之两端封于大石之上。这些聪明人真是尽了最大的心意来防范尸体被盗──与复活!”6/335
梅因(Henry Sumer Maine,1822-1888)是英国闻名的法学家,曾任“……英属印度高等议会中议员,伦敦中圣堂(Mibble Temple,译者注:英国法律协会的聚集处)的法理学与民法的注释人,又是剑桥大学皇家教席的民法教授。”他在论及罗马封印的权威特性时 ,指出封印“乃是一种鉴定证据的方式。”37/203
梅因教授继续说,从法理学的观点,我们知道:“举凡罗马式的遗嘱或其他重要文件上若有封印,这不仅代表签署者的出席,这也是密封的一种方法,除非破除密封,他人无法检查文件内容。”37/203,204
同样,耶稣坟墓上的封印,必是为了防止任何人前来盗墓,任何人若敢擅自移动墓前巨石,破坏封印,必招致罗马法律极严厉的刑罚。
亚兰弗得教授(Henry Alford)说:“封墓的方法是将细绳拉过墓前的大石,两端再以泥封印在岩石之上”。1/301
雯生(Marvin Vineent)说:“他们要罗马兵丁监视封墓的工作,之后再留守在墓前,因此兵丁监视封墓的程度十分重要。封石是将一条细绳拉过石头,两端以泥封印在岩石之上。假若墓前的大石是用一根横梁挡住,则此一横木也应当被封在大石上。”70/147
惠登教授(D.D.Whedon)说:“所以不开封印是无法劈开墓门的,自行破除封印乃是违法的。守卫的罗马兵丁的任务就是要防止门徒前来盗墓,封印则是用来防止守卫的兵丁与门徒共谋盗墓,所以但以理书六章17节说:‘有人搬石头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玺和大臣的印,封闭那坑,使惩办但以理的事毫无更改’。”72/343
第四世纪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奎实顿(John Chrysostom)对耶稣坟墓所施的安全措施有如下的看法,他说:
“无论如何,福音书作者所写下的每句话都能为耶稣复活一事作见证。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这样说:‘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可见他现在已经死了)曾说,三日后要复活’,因此就吩咐人将其坟墓封妥(可见他已经被埋葬了),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如果墓石被封妥,就不怕有偏颇串通共谋的事发生,因为所提供的资料,主复活的证据成了无可置疑的一件事。因为如果墓石已经封妥。没有偏颇的事发生,那么既然已确定无偏颇之事发生,坟墓又是空的,所以很显然地,这一切无可置辩地证明他早已经复活了。所以请看!虽然他们心中不愿,然而他们还是不得不承认真理被应验了!”9/525
6C.守墓的兵丁
1D.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2-66节中如此记载说: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
罗普(Albert Roper)在所著的《耶稣果真由死里复活了么?》(Did Jesus Rise From the Dead? Zondervn Publishing House,1965)一书中,对以上这段经文如此评论说:
“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领了一队犹太人来见彼拉多,请求将耶稣的坟墓封妥,并派罗马兵丁看守,且说他们乃是怕耶稣的朋友会在夜间将他的尸体偷偷盗走,好使人相信耶稣复活了。”
“随和的彼拉多回答他们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罢!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于是他们带领着一队十人至三十人的罗马兵丁,来到耶稣墓前,用罗马皇帝的玉玺,封妥了亚利马太人约瑟的墓,并在封腊上加盖了罗马巡抚的官印,仅涂毁此官印,即可招致极严厉的罗马刑罚。就这样,这群狂热敌挡耶稣的人,反而为自己图谋解说耶稣并未复活一事上,布下一个自己也无力反驳的证据──他们永远不能解释复活这件事了……”54/23,24
罗普教授(Alert Roper)继续说:“守墓之卫兵的队长乃是彼拉多所指派的,可能也是彼拉多最亲信的一位百夫长,据传说他的名字是彼秋尼(Petroinus)。
“所以照理我们可以确定,这些罗马官方的代表应当能很忠诚、严厉地执行守墓的任务,正如他们肯忠实的执行钉十字架的任务一样。他们对所分派到的任务性质如何毫无兴趣,身为罗马帝国的忠臣,他们唯一的目的和责任,就只是严格地执行所指派的任务而已。对他们来说,约瑟墓前的封印远比一切犹太人的哲理或犹太人所尊敬的古老教条来得更加神圣。这些残酷的兵丁能面对一个垂死的人,拈阄分他的外衣,势必不会被几个胆小的加利利人所欺瞒,更不会失职在站岗时睡觉,以致招来杀头之祸。”54/33
2D.许多人对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5节“你们有看守的兵”那句话起争议,这“看守的兵”是指“圣殿中的警卫”呢?还是指“罗马的守卫兵”呢?
亚兰弗得教授(Henry Alford)说:“此句话可有两种不同的译法:“1.以直陈式的口气译出说:‘你们有。’但问题是他们有何种守卫?如果他们有,为什么还向彼拉多去要呢?也许在犹太人过逾越节的期间,可能有一小队的罗马兵丁供他们使唤?但犹太历史上却从没有这类的记载……2.……命令式的语气……‘带去一队士兵守卫吧!’”1/301
李卡谬主教(Bishop E.Le Canus)说:“有人以为彼拉多是指那些在圣殿中服事大祭司们的巨仆而言,大祭司可以利用他们来看守坟墓、事后指责他们腐败,要比设法利诱罗马兵丁,使他们承认自己在守卫时未能警醒却睡着了来得容易得多,但经文中……使用拉丁文Koustodia一字似乎是指一个罗马兵丁而言,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4节中又提到……‘巡抚’二字,可见更是指罗马守卫兵而说的。”34/392
罗拔逊(A.T.Robertson)是一位精通希腊文的闻名学者,他对此句经文解释说:“‘你们有看守的兵’(Echete Koustodian),这句话带有命令口气,可见是一队罗马士兵而言,而非指圣殿的守卫。”53/239
罗拔逊更进一步地指出:“拉丁文Koustodia一字出现在公元22年的Oxyrhynchus纸草经卷上。”53/239
索本教授(T.J.Thorburn)评论说:“一般我们都假设马太所指的,乃是一队罗马兵丁……但是……大祭司们确实也拥有看守圣殿警卫,只是罗马官府无权支派他们执行圣殿以外地区的任务,所以彼拉多的回答可译作:‘带一队守卫去’,或作‘你们有看守的兵’(祭司长请求派遣罗马兵丁,彼拉多所作礼貌的拒绝)。假若守卫兵是犹太人,彼拉多没有注视到他们失职一事是解释得通的,但由于二十八章14节中所说:‘倘若这话被巡抚发觉,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的这句话看来,却又推翻了这个看法……”68/179-182
亚历山大·伯卢斯(A.B.Bruce)解释“你们有这几个字”说:“……这可能是命令式而非直陈式的说法──‘你们有看守的兵’这句话看来,是彼拉多不觉得有守墓的必要,然而仍同意他们,也不反对在这件小事上满足祭司长的要求。”6/335
希腊语──《英语新编字典》(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2年出版)一书中提到希腊文“守卫”(Koustodian)一字乃是指:
“一个兵丁组成的卫队”(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6节;二十八章11节)……“带一队守卫兵去”(二十七章65节)5/448
詹姆·赫思丁在《耶稣与福音书大字典》(A Dictionary of Cchrist and the Gospels,James Hastings 编纂,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09年出版)中,曾引用何柔·史密斯(Harold Smith)论及有关罗马守卫的资料说:
“在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5、66节及二十八章11节中,均提到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向彼拉多要求守墓的‘兵丁’,他们需要彼拉多授权派兵,同时兵士有被彼拉多惩罚的危险(参阅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4节),可见这些并非犹太圣殿的警卫所组成,而是留驻耶路撒冷的罗马士兵,也很可能就是那群看守十字架的士兵们……‘你们有’这是命令式的口气,‘你们有(或作领)看守的兵’。”25/694
路易士和萧特(Lewis and Short)所编纂的《拉丁字典》中有如下的解释说:“Custodia乃有看守的兵,守卫、看守、保护、照顾等义,通常多为复数,在军用语中乃指守卫之人,守卫、看守的兵、哨兵。”36/504,505
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二十八章似乎都指证这里的兵乃指“罗马的守卫兵”,如果彼拉多为打发开祭司长与法利赛人,叫他们使用“圣殿的守卫”,那么这些圣殿的守卫们只要向大祭司负责即可,不必向彼拉多报告了。但如果彼拉多差遣一队罗马士兵看守耶稣的坟墓,那知这些士兵必须对彼拉多而非大祭司负责。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1及14节乃是决定关键的两节经文。
11节中说,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乍看之初,这些士兵仿佛是对大祭司负责的,其实不然,如果他们直接向彼拉多报告此事,必要招致杀身之祸,关于这点,我以下将另文详述。14节则证实这些兵丁是直接向彼拉多负责的。
从“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这句话看来,假若他们是圣殿的“警卫”,为何要怕这话被巡抚听见呢?巡抚对守殿的“警卫”并无生杀之权。记录此事之人认为,他们乃是受彼拉多的吩咐前去看守坟墓的“罗马士兵”,好平抚犹太教中的宗教界人士。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4节显示大祭司十分慎重地要求彼拉多差遣罗马守卫兵前来,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
如果祭司长要差派圣殿警卫前去守墓,他们不必得到彼拉多的同意,因此出事时,罗马士兵来见祭司长求庇护,这是因为他们知道大祭司们有影响彼拉多的力量,可免自己被巡抚处死。“有我们劝他(巡抚彼拉多),保你们无事”(参阅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4节下半)
3D.罗马兵丁的军纪
柯瑞(George Currie)论到罗马兵丁的军纪时说:“依照罗马法,凡擅自离职的兵丁必然处死。根据希腊史学家波力比亚(公元前198?117?)的文献(Polybius VI.37-38)的记载,可以看出兵士对罗马刑罚的极端畏惧,使他们必须全神专注地,尤其在夜间守哨时,执行任务。波氏的描述是他亲眼所见的事,加之他是闻名的史学家,他的话当是可信的,也曾被许多人引用过。”12/41-43
柯瑞教授引用波力比亚的话说:“……凡疏忽夜间守哨之责者,或有偷盗、作假见征及自伤自身体者,均遭粗短棍之夹鞭刑,若因胆怯而在战阵中逃亡者则处以死刑。”12/43,44
柯瑞继续说:“魏及帝(Vegetius)提到罗马军国司令官每天严格执行军纪(Military Institutes11.9),更提及在耶稣时代的早期罗马军纪,远较罗马帝国晚期的军纪严格许多(Military Institutes 1.21)。”12/43,44
柯瑞针对魏及帝对罗马军队的看法评论说:“魏氏所描述的军纪制度,其中包含许多严酷的刑罚。Classicum乃是在宣布死刑时,用军号所吹出的信号,罗马军团司令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每日切实执行严格的军纪。”12/49,50
柯瑞又指出:“在东罗马贾斯丁尼安一世(Justinian)所编纂的罗马法典类编49.16中,数位编者均提到当时有十八种足使一名兵丁被判死刑的罪名,如:投降敌军的侦察兵(-3.4),逃兵(-3.11;-5.1-3),失去或自断手臂之士兵(-3.19),违背军令(-3.15),越墙或壁垒者(-3.17),发动叛变者(-3.19),拒绝保卫官长或擅离职守者(-3.22),逃避兵役者(-4.2),谋杀(-4.5),攻击或侮辱长官(-6.1),领导逃亡其例会导致其他士兵跟随去行者(-6.3),向敌方泄露机密(-6.4;-7),以剑伤友兵者(-6.6),无故自伤身体或企图自杀者(-6.7),擅离夜哨岗位者(-10.1),折断百夫长之旗竿或因受刑还击者(-13.4),逃离守卫站(-13.5),及扰乱治安者(-16.1)。”12/49,50
柯瑞(George Corrie)教授从罗马军史志中,选出下面的资料来说明当时罗马军队中军纪制裁的种种实例:“公元418年,一将领手杀一名落后的旗兵;390年,一士兵在守哨时睡觉被抛下罗马城七丘山的悬崖(录自罗马法典类编49.16.3.6;--10.1);252年,疏忽职守的士兵被毒时并降级;218年,因疏忽职守受罚;195年,临阵落后者被武器击打……以上所列之刑罚确实可谓十分‘严厉’。”12/33
柯瑞更进一步地说:“在102件刑罚中,有40件是死刑。罗马军中的刑罚,显然比现代的军纪严厉许多”。柯氏称罗马军队是一支:“用来征服并统治异国的工具”。针对其严格的军纪,柯氏写道:“麦思默(Valerius Maximus)……认为罗马帝国之所以强盛,有广远的征服力,主要应归功于能严格维持军纪及他们的军事战略11.8 intros;11.9 intro.)。”12/33,38,43,44
特克(T.G.Tucker)在所著的《罗马尼罗王与保罗时代的生活》(Life in the Rome World of Nero and St Paul,The Macmillian Co.,1917年出版)一书中,曾生动地描述一个普通罗马士兵所佩带的武器,他说:“在其右手中握有闻名的罗马长矛,这是一种六尺长的粗坚武器,在木质长杆上装有尖锐的铁头,士兵可以用他当作刺刀,也可以如标枪一样的投掷。左手中则拿着一个有各种形状的大盾牌,通常两边卷入成为四尺长、两尺半宽的圆筒,另一种则成钻石状的六角形,只是每角均被削平,也有成椭圆形的。这些盾牌均用柳条或木条编成,其上敷以皮带,并加铁制凸形花纹,最常见的花纹乃是闪电形。盾牌上不但有把手,也可用皮带系于右肩上,为不使盾牌阻挠兵丁动作的灵活,兵丁佩剑多披挂在绕过左肩的右边皮带上,此剑长3尺左右,是作刺杀砍斩之用。虽然这种佩剑的方式看来十分笨拙,但我们不要忘记,只有在手中没有长矛时,士兵才需使用佩剑,士兵可在使用前放松皮带,将剑很快地摆至左边,在士兵左边的腰带上,另佩挂有一把短剑。”69/342,344
4D.罗马守卫队的组织如何?
威廉·史密斯教授(William Smith)在《希腊罗马古事字典》(Dictionary of Greek and Roman Antiquities)中论到“罗马守卫队”的数目,根据史氏的资料,“一个罗马中队(罗马军团下的一个单位)包括60或120名士兵,……专门为罗马护民官(tribune)而设……两队守卫兵,每队4人,在军帐前后之战马中守哨。顺便应在此一提的是,按常例一个卫队有四名士兵,其中一人为哨兵,其他三人可略作休息,但一旦听到警号,要能立即一同采取行动。”61/250,251
何柔·史密斯教授(Harold Smith)提及:“一个守卫队通常是由四名士兵组成,大家轮班守卫,其余三人就在近旁休息,稍遇警报,要能立刻起身采取行动,但有些守卫队也有不止4人的。”25/694
惠登教授(Whedon)说:“一个守卫队乃由四名卫兵组成,我们由约翰福音十九章23节中可以看……”72/343
5D.圣殿警卫队的组织如何?
犹太史学家艾得闪(Alfred Edersheim)在《圣殿:其使命及职守》(The Temple:Its Ministry and Services,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1958年出版)一书中提供我们有关圣殿守卫队如下的资料,说:
“夜间警卫队分驻殿门及殿院中24岗位,其中21岗单由利未人驻守,靠近内部的三岗则由祭司和利未人共同驻守。每一队共有10人,因此圣殿中每夜有240个利未人及30名祭司驻守,彻夜负守之责。他们白天可以休息,但夜间必须守哨。罗马士兵的守卫夜间分四班看守,犹太人则分为三班,第四班实为晨班。”16/147-149
在犹太他勒目注释《米示那经卷》(Mishnah,约在公元200年左右由犹太拉比们口述后编成,解释摩西所定民法,后由但比[Herbert Danby]翻译,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1933年出版)中记有下列关于圣殿守卫的资料:
“祭司们在圣殿三处有值守卫的任务:亚比厅(Chamber of Abttines)、火焰厅(Chamber of Flame)及炉床厅(Chamber of Hearth)。利未人则在圣殿中21处守卫:五队在圣殿山(Temple Mount)的五扇门前,四队在殿门的四角,五队在圣殿庭院中的五扇门处,四队在圣殿外的四角,一队守供奉厅(Chamber of Offering),一队守幕幔厅(Chamber of the Curtain),另一队守在施恩座之后。”44/Middoth篇
艾肯(P.Henderson Aitken)教授记载说:“这位圣殿山的警卫长,其任务是维持圣殿内的秩序,夜间查访守卫站,使每名守卫都分派有适当的工作,并随时保持警觉,他和他的部下却归属……以斯拉记九章2节及尼希米记……中的官长所统管……。”25/271
6D.圣殿警卫的军纪
艾得闪(Alfred Edersheim)说:“夜间圣殿的警卫长应到各处巡视,守卫见他来到必须起身,以特殊的方式致敬礼。若在岗位上睡觉则要遭致鞭打,或将他所穿的衣服点火燃烧──这种刑罚确曾执行过。我们既如圣殿的警卫就也当随时保持警醒,因此启示录十六章15节训诫我们说:‘那警醒,看守衣服的……有福了’。”20/147-149
“圣殿山的警卫长常在火把的引导下,到各岗位视查,若有任何守望者不立即起身对他说:‘圣殿山的长官啊!愿你平安!’这就显示出他正在睡觉,长官有权以杖击打他,并烧掉他的衣服。殿中其他的人就说:‘圣殿的庭院中为何如此吵闹?’‘这是利未人挨打的声音,他的衣服被烧了,因为他在守望中睡觉’。雅各之子拉比以来斯(R.Eliezer B.Jacob)曾说:他们有一次抓到我的舅舅在站岗时睡觉,就烧了他的衣服。”44/Middoth米示那经卷米多篇。
《犹太百科全书》(The Jewish Encyclopedia)中曾论及“殿中之圣地”时说:“在其中守望的人不得坐下,更不得睡觉。警卫长要每个人都保持警觉,为管教在岗位上睡觉的祭司,长官有时竟将其所穿着的上衣点燃作为刑罚,并藉此警告其他的守卫。”31/81
7D.结论
李卡谬主教(Bishop E.Le Camus)论到耶稣墓前严紧的安全措施时说;“从来没有一个犯人被处死后还被看管得这样严紧,尤有甚者,也从没有一个被钉十字架的人,会得到被一队士兵在墓前守卫的荣誉。”34/396,397
克拉克教授(G.W.Clark)结论说:“所以尽管人使用一切的策略和智谋来防止耶稣复活,但这一切的预防措施,却都正好显示并证实了复活这件事实。”10/论马太福音二十七章35节
7C.门徒四散
马太在所写的马太福音二十六章56节记载耶稣的门徒何其胆怯懦弱:当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被捉拿后,……当下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马可福音中也有类似的记载: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十四章50节)
韩森教授(George Hanson)评论说:显然他们都不是生来勇敢或心胸宽阔的人,当他们的主被捉拿后,他们都显出自己懦弱的一面,‘背弃他’逃走了,剩下他独自一人,面对苦杯。”22/24-26
罗普教授(Albert Roper)在《耶稣果真由死里复活了么?》(Did Jesus Rise from the Dead?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1965年出版)中评论西门彼得:“在大祭司的院子里,畏缩在一个使女的嘲骂下,发咒起誓不承认自己认识‘你们说的这个人’。54/50
罗普说:“恐惧,也是为了自己的完全而起的卑鄙的恐惧感,使彼得否认他真心所爱的人;恐惧、懦弱的恐惧,使他背叛了那位曾呼召他成为得人渔夫的人。”54/52
罗普教授评论门徒们说:
“他们大多数都是加利利人,多以捕鱼为业,对城市及城市的生活十分陌生。他们曾一个个地成为那位年轻拿撒勒教师的追随者,且献身作他的工作。他们一直甘心乐意地跟随他,直到危机来临的那一刻,等他在客西马尼园外被捉拿时,他们被熊熊的火把、喧闹声和刀剑声所吓倒,全都退后逃跑了。”
“从此他们都躲藏起来,销声匿迹,直到第三日,当抹大拉的那位妇人,将一项惊人的信息传报他们后,才有两个门徒从藏身的地方出来,要看看马利亚所传报的信息是否真确。门徒们的行为正显示出他们那种卑鄙的恐惧和企图自保的心理。”54/34,35
艾得闪(Alfred Edersheim)在《弥赛亚耶稣基督的生平与时代》(The Life and Times of Jesus the Messiah,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1962年出版)一书中问道:“面对已死的基督,亚利马太人约瑟、尼哥底母、与耶稣的众门徒及使徒,还有那些敬虔的妇女们,他们心中会有何感想呢?”15/623
艾氏这样答道:“他们都相信他已经死了,也不期望他会复活,至少不是又回复到象我们这样的肉体生命。这一点从耶稣死后所发生的许多事中可以看出来:例如,尼哥底母和那些妇人带来许多为安葬用的香料(这些都是为防止尸体腐坏用的);那些在空墓前哭泣的妇女们,因为她们以为耶稣的尸体被人偷走了;从使徒们的焦虑与失望,以及许多人心中所生的怀疑,我们知道他们还不明白圣经的意思,就是耶稣必要从死里复活。”1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