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新密公刑诉字[2005]056号
犯罪嫌疑人张荣亮,化名孙荣明、孙跃武、高现臣、李德恩,男,1950年7月15日生,出生地河南省方城县,身份证号码412922195007151177,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口所在地为南阳市万城县城关镇交通街靶场路215号,捕前住郑州市国基路8号家和万世花园东区五号楼东3号。
犯罪嫌疑人张荣亮于1976年曾因反革命罪被南阳市万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刑满释放;于1994年2月11日因扰乱社会秩序被万城县公安局收容审查过;于1999年11月20日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南阳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劳动教养3年,2000年2月2日因病所外执行;2004年12月1日因涉嫌骗取出境证件罪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荣亮涉嫌骗取出境证件一案,由省公安厅困内安全保卫总队通报并交办,郑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过审查,于2004年7月22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张荣亮己于2004年12月1日
被抓获归案。此案于2004年12月25日移送至我局;犯罪嫌疑人张荣亮涉嫌骗取出镜证件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荣亮自2000年至2004年朔间,先后在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平顶山市公安局骗取出境证件3次:
1·2000年5月25日,犯罪嫌疑人张荣亮在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郑家派出所,以高现臣、高精义的名义骗取两人的户口及身份证,同年6月29日,凭骗取的户口及身份证在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了俩人的扩照,分别化名为:高现臣,护照号149923151;高精义,护照号,149923154。自2001年6月至2004年1月,犯罪嫌疑人张荣亮持高现臣护照先后出国十一次。
2·2003年9月6日和10月18日,犯罪嫌疑人张荣亮在新密市公安同城关派出所,先后骗取了三本户口本共十个人的户口及身份证,分别化名为:孙荣明、陈和平、孙清信、张爱萍、孙贺天、郑天生、李秀枝、郑来发、郑青晨、徐多加。2004年1月6日至5月17日,在新密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接待室分五次申请办理了九本护照和两本港澳通行证,分别为:孙荣明、护照号G09854350,陈和平、护照号G09854348,孙清信、护照号: G10489068,张爱萍、护照号G10489067,孙贺天、护照号G1048969,郑清晨、护照号G09872922、港澳通行证号W02744297,徐多加、护照号G09872921、港澳通行证号W02744298,郑天生、护照号G09877251,郑来发、护照号G09879257。2004年2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张荣亮持孙荣明护照共出国三次,其儿子,儿媳出境一次。
3·2004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张荣亮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马楼派出所,骗取了一本五口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分别化名为:李德恩、李爱花、李文华、李胜利、李强。同年9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张荣亮夫妇凭骗取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在平顶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骗取了出国护照两本,分别为:李德恩、护照号G12358865,李爱花、护照号G12358866。2004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张荣亮持李德恩护照出国一次。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派出所出具的骗取户口等有关材料及办理户口、身份证的相关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因私出国申请查询结果;省公安厅边防总队出具的骗取护照后的出国(境)情况;犯罪嫌疑人张荣亮亦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张荣亮,采用欺骗手段首先骗取户口证明,从而骗取出国证件,最后达到出国的目的,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之规定,涉嫌骗取出境证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此致
附;1、本案卷宗 卷 页。
z、犯罪嫌疑人张荣亮现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局长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