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2: 再读《罗马书》有感 (8) |
| 送交者: 852文章 2006年07月18日08:05:48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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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罗马书》有感 (8) 藉着人的信 经文:3: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 前文提过,“因信称义”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误解的教义,尤其是对中国人来说,若是听见什么东西能“白白地得到”,直觉上就会开始警惕:会不会是什么骗人的把戏?因此,在讲到神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了世人的罪而死,使无力自救的人能够凭着信心得到神的拯救的时候,往往使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对于“恩典”的无知,还在很大程度上,受文化和语言的影响。圣经中“信”的含义与中国文化中的“信”有很大的不同,就像“罪”这个概念在圣经中的含义与我们日常所熟悉的“罪”的含义有极大的差别一样。 在中文中,“信”有“诚实,可靠”和“相信”以及“信仰”的意思。在中国人的传统里,“信――诚实”是一个很重要的美德,人“无信不立”,人有信誉才能在世间立足;对于一个没有信誉、反复无常的人,没有人会真正相信他的。“相信”一个人的话,有“承认”他说的是真的意思。“信仰”就比单纯的“相信”多了些宗教情怀,比较接近圣经中“信”的意思。 圣经中有一句经文,很贴切地说出了圣经里“信”的含义。《希伯来书》11章1节:“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这是中文和合本里文绉绉的译文,对于现代人来说,有些隔阂。中文新译本的译文是:“信就是对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还没有看见的事的明证。”看起来,还是有点不通顺:对盼望的事怎么能有把握?还没有看见的事怎么能算为证据,而且还是“明证”呢?这,实际上,恰恰是圣经要表达的意思,圣经里所提的“信”就是对所盼望而还没有看见的事的把握,因为,我们所盼望的事是从神那里来的,因着我们相信神,所以,对于神所应许但还没有看见和得着的事充满了信心。 说的这里,稍微岔开一点,从语言表达的角度来看看圣经,从而加深对圣经中“信”的理解。圣经是一本很奇妙的书,说是一本书,其实并不贴切,应该说是一本“书集”才对。圣经包括了66本书,由40多位作者而写,前后跨越了一千多年的时间,用三种语言:希伯来文、希腊文和小部分用亚兰文写成。旧约部分记录了以色列人的历史,上到创世,下到公元前4世纪以色列灭国,以色列人和神之间的互动史。新约记录了公元一世纪时耶稣基督的生平以及初期教会的历史。圣经所包含的信息可谓巨大,对人类历史的影响之大没有第二本书可以出其右。单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看,历史上以圣经人物为题材的作品就不知道有多少。圣经被翻译成一千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国、各族的人阅读,而不管他是什么文化、什么种族、什么国家。圣经可以被任何人所理解,这就是它奇妙的一个方面,因为圣经自称为是神的启示,是神写给世界上所有的人所看的,因此,它的写作方法,应该是超越所有的文化、语言、思维习惯和逻辑推理,能够为所有的人所理解的。 每个人的个人性向不同,而每个文化的思维习惯也有很大的差别,在进行思想交流的时候,想必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我说的和对方听的不是一回事;对方有可能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而我也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语言是思想交流的载体,且不说世界上有超过六千种的语言,就是在同一个语言之中,对同样的词,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理解,有时候这种差异还很大,因为对于不同的人,他脑子里所有的信息量和质都不同,而这些信息的质量以及他处理信息的方法(思维模式)决定了他对事物的理解。从理论上讲,可以说,没有两个人对同一件事物有完全一样的看法的(当然1+1=2暂时除外)。思想交流需要双方有一个共同的地方(common ground);双方共享的信息越多,则交流的效率越高,反之则越低。当双方没有多少共同的信息时,会让人觉得各人自说自话,“鸡同鸭讲”,不知道对方在讲些什么。 每个文化有其特定的思维倾向,从它的语言中就能表现出来。但这种倾向也不能绝对化,因为在一个文化内部,还有千差万别的个体差异。曾听一个资深的教授说,他观察到学生有四种不同的学习方式,不同的学生能从不同的方式中达到最大的学习效果。一种是讲座式,大约有25%的人适应这种形式,就是老师讲,学生记,系统的掌握理论。第二种是视觉式,这类学生必需用眼“看”才能掌握到学习内容,大约有35%的人是这种倾向。第三种是“动手式”,学生一定要亲手去做,在做的过程中掌握所学的东西,大约有30%的人是这类。还要大约10%的人属于“动态式”,没有一定的形式,总是从一本书跳的另一本书,思维很活跃。这位教授在教学的时候,就尽量照顾到这四个方面的需求,有讲座,有视觉教材,还有小组和个人项目以及众多的参考书目。在中国教育界,大多数的学习都是通过第一种方式“讲座式”进行的,在美国就很多样化,学校很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和动脑习惯。 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特别是美国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倾向可以说是在很多地方都是刚好相反。笼统地说,美国文化讲个性,中国文化讲共性;美国人讲实证,分析,推论;中国人多凭直觉,综合,演绎。美国人说话直来直去,对事不对人,中国人往往要顾到各个方面的关系。当然,这些都是在某个程度上,并不能推到极端的地步。我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人类社会的复杂性,小到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不容易,大到文化与文化之间的交流就更难。有一次和一位研究后现代社会的朋友聊天,他讲到人类思维模式的复杂性,每个人处理信息的方式都不同,大致上,有几种类型:归纳型(Inductive)――从具体到一般;演绎型(Deductive)――从一般到具体;收敛型(Convergence)――从几个不同的点出发归结为一点;和分离型(Divergence)――从一点出发分为几个点。再加上线性和非线性思维,深思周密的逻辑型和跳跃形象的直觉型,甚至主客观对立的二元论和主客不分的一元论,以及这各种形态的中间型和混合型。。。可以想像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有多不容易。 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角度看,古时候的人和现代人的知识量和社会形态何其不同;再从几大洲各个国家的横向角度看,在非洲村落中生活的人和在欧洲大都市居住的人,一定对于同样的事物有极大不同的看法。就拿“家”这个概念来说,对于住在香港的摩天大楼中的人和住在南美亚马逊丛林的人,崇尚个人主义的地区和保持大家族的地区,家与家的内涵不知道会差多远。我扯了这么远,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在这样不同的人之间如何来交流呢? 那位朋友在给我上了半天的思维方式课后,说:“当这几种模式到一起的时候,你用其中任何一种的方式来作为交流的共同方式,都有障碍,好像四个人站在四个角上,谁也够不到谁。那么,这个时候,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就是讲故事,让每一个人用自己的思维方式从故事中得出自己的结论。”我当时灵机一动,冲口说了出来:“圣经就是一本故事书。”后来我越读圣经,越觉得奇妙,真的,圣经用活生生的人的故事,启示了神的真理;使世界上各方、各族、各国的人,不论种族、文化、教育及经济发展水平和智力高低,都能明白神的话语。 同样的,说到信心,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理解。什么是圣经中所指的“因信称义”的信心呢?圣经中给出了许多的人的事迹,希伯来书给出了“信心英雄榜”,形象地说明什么是“信”。其中,最动人,最耀眼的是亚伯拉罕。亚伯拉罕被称为“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一生,就是信心最好的诠释。读亚伯拉罕的故事,不论是何等思维模式的人,都不会误解圣经中对“信”的含义。所以,当人问什么是信的时候,圣经说:“亚伯拉罕信神,这便算为他的义。”(罗马书4:3) 让我们来看亚伯拉罕的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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