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齐进来看看。 |
送交者: xiaoke_01 2006年10月09日14:42:3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我虽然搞不懂也不愿意看见基督教和天主教掐,但是忍不住批一批天主教的这种行善减罚的观点,谬论太大了。典型的因行为称义。 1) 没 有 爱 、 仍 然 与 我 无 益 :哥 林 多 前 书13:3-7 哥 林 多 前 书 1 Corinthians 人行善是好的,但要看动机。这里的爱是指来自上帝的爱,以及对上帝的爱的回应,因深爱上帝,而愿意服从上帝的律法,并深信这些律法诫命是于我们有益的。这也是一个基督徒当行的。其实上帝的诫命的源头就是--- 主耶稣告诉我们,律法中最大的是什么呢?首先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是爱人如己。这里面都是强调个爱字。没有出于爱的善行,与我们的生命毫无益处. 2)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 弥 迦 书6:6-8 6:6我 朝 见 耶 和 华 , 在 至 高 神 面 前 跪 拜 , 当 献 上 什 么 呢 ? 岂 可 献 一 岁 的 牛 犊 为 燔 祭 吗 ? “与神同行”岂在一日之中吗? 3)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路十八18-27) 上帝的律法完全,我们就算尽了最大努力,也无法守的完全。所以“人子来,为要让人得生命并得得更丰盛”。我们只能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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