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布真说: "Never write what you dare not sign. An anonymous letter-writer is a sort of assassin, who wears a mask, and stabs in the dark. Such a man is a fiend with a pen. If discovered, the wretch will be steeped in the blackest infamy."
我个人认为,
1. 马甲是非常下流的手段 (套用司布真的话,就是the blackest infamy 最黑暗的丑行),神的子民应该极力避免。
因为我们是活在神的面光之前 (神的判断下)。
隐藏的事也必要显露。
太10:26-27
26 “所以不要怕他们。没有什么掩盖的事不被揭露,也没有什么秘密是人不知道的。
27 我在暗处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讲出来;你们听见的耳语,要在房顶上宣扬出来。
2. 马甲也对与你对话的人不公平。
因为你躲在暗处,对方在明处 。
你清楚对方是谁,与你对话的人却不知如何与你对话或申辩。
所以,我提议,请大家放弃这个使用马甲的习惯?
我对自己的要求是:用本来的名字不敢说的话大概就是不应该说的话。
如果非说不可,就在主里用爱心说真理,这样会减少很多猜忌与无意的争论。
箴言27:5说, 坦白的责备,胜过暗中的爱。
也许你用马甲是存着爱心,但是对一个不明对方就理的人的“爱心的劝告”能有什么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