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诚之摘译
Lord’s Day 4 解说
在要理问答的前面部份,我们学到我们无能为力遵守神的诫命──而上帝要求我们完全遵守。当然,我们会说:“那不公平!上帝要求我们完全是不公平的,因为我们缺乏遵行这个命令的能力。” 只要想象一下,上帝处罚一条鱼,只因为牠不会走路──或者一条牛,只因为牠不会飞!这当然是不公平的,或者,一个被造之物从来没有被赋予能力去做一件事,上帝竟然因为牠没有做这件事就要惩罚牠。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把这个情况应用到人身上,既然他没有能力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答案非常简单:当上帝造人时,他有能力去遵行上帝的诫命。完全是人自己的错,以致于他从此无法去做他起初有能力去做的事。
让我们用一个类比来说明。有一个父亲很富有,他因此决定要给每个小孩一笔很大的产业,包括一栋漂亮的豪宅以及一笔很大的银行存款,所赚得的利息足够让这个小孩一生无虞。难道这个父亲期望每个小孩好好照顾遗留给他们的产业是错的吗?假定其中一个小孩把他所有的钱都花费在赌博上,然后把他的房子卖了,因为他欠了一屁股债。难道当这个父亲说:“不要再向我要钱了!我已经给了你所需的,你现在的潦倒完全是你的错”,是不公平的吗?不!这当然不会不公平。上帝对我们的要求也不是不公平的。这是为什么圣经说,即使只犯了一条诫命,上帝因此惩罚我们,也是很公平的。如果我们没有坚守遵行他所吩咐的一切,我们就服在上帝公义的审判之下(《申》27:26)。因此,我们必须记得的是,人原本是有能力去做上帝所要求的事的。只是因为人类挥霍上帝所赐的产业,人不再有能力这样做了。所以当上帝拒绝原谅我们,祂是完全公义的。
从我们的角度看来,这是很严苛的。我们可能马上会问:“但是神不也是慈爱的神吗?”答案──在圣经中多处记载的──是,“是的,神确实是慈爱的”(《出》34:6-7;《诗》103:8-9)。但是有一件事是上帝出于祂的慈爱,绝对不会做的。祂绝对不会放弃祂的公义。祂绝对不会说:“我猜我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个人已经犯了这么大的罪。”不,上帝的公义与祂的慈爱是同样伟大的(也是同样不变的)。祂不会背乎自己(《提后》2:13)。祂对公义的判断必须得到满足,正如祂的慈爱必须得到满足一样。这意味着我们所犯的罪必须偿付代价,而这个代价必须是无限的惩罚,这是完美的公义所要求的。毕竟人所得罪的,是一个无限的上帝──而“无限”意味着“没有边界或界限”。所以,一个公义和公平的惩罚必须是“没有边界”的。而这也意味着,对那些失丧的人来说,惩罚是永远的。关于这点,我们会在下面的段落中学习到。不过,在我们学习这些之前,我们要先考虑上帝怜悯的预备,要救那些为自己的罪悔改,然后投靠主耶稣的人。
研习题:
1. 上帝要求人做他做不到的事,为什么是“公平”的?
2. 为什么演化论会让许多人无法接受这段要理问答的教导?
3. 如果上帝是慈爱的,为什么仍然必须为罪付出完全的刑罚?
讨论题:
1. 你认为神因为亚当的罪将我们视为仇敌(打从我们怀胎起──参见《诗》51:5;《罗》5:8-10)公平吗?当一个人因他人的行为而被人视为仇敌,你能举出生活中其他的例子吗?
2. 你认为上帝应该让希特勒进天堂吗?为什么?为什么不?祂应该让所有的罪犯都上天堂吗?祂应该让你上天堂吗?在天堂里如果存在任何罪,不会毁了天堂吗?
3. 如果上帝对一个人“放他一马”,或让任何一件罪没有得到审判,他就是个不公义的法官。如果一个高等法院的法官放走一个罪犯,只因为他喜欢这个罪犯或这个罪犯是他的亲戚,你会怎么想?上帝会这样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