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等都属于conceptual问题.谈宗教宽容不可能不谈政治宽容。加尔文时代的日内瓦,宗教和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茨威格的《异端的权利》写于1936年,正是奥地利沦陷的时候。
对于卡斯特利奥和加尔文的论战,历史如何评价,我不在乎,它到底是神学观点的论战,还是单纯为塞尔维特案,还是“自由派”和“正统派”的是非,我不知道,上帝如何评判,更是beyond my knowledge.所以,对和我不同神学观点的人,我宽容。为什麽?因为我不明白为什麽主耶稣在上十字架前没“灭了”犹大?甚至门徒问他“主啊,是谁呢?”耶稣也没有点名,更想不明白的一件事是为什麽耶稣给门徒洗脚的时候也洗了犹大的脚?为什麽不拿开水烫他呢?。也许这些是million dollar question.但是,有一点我知道,耶稣对罪人的心是不愿一人沉沦,愿意万人得救,而且,他一再告诉我们他是审判的主。所以,对不同观点的人,我只能做到“宽容”,在这一点,我宁愿当“自由派”,我没法“严厉批判”,我没那个水平和权柄。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是我熟悉的哲学,但是,上帝的心意是等待那个咒诅他,弃他而去的浪子回家。
恕我不再就此讨论,免得我口无遮拦犯罪得罪弟兄也得罪主。愿弟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