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 - 论断 (2) by 康來昌牧师讲道 |
| 送交者: xiaoke_01 2007年03月20日08:41:0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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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罗马书来看,人论断的错误和罪恶在哪里? 1.无知 法官要有知,必须尽力蒐集资料,才能定谁有罪无罪;但有的时候,他也会因为无知而错判。我们不能论断,因为我们「无知」,我们不知道人的内心,只能看表面,却连表面都看错了;只有神「有知」,且是「全知」,祂「按公义判断,察验人肺腑心肠」(耶11:20)。我们既是无知,却敢妄作法官,论断一个人,这就是我们的错误。看看,我们会识错了人,投错了票,嫁错了人,娶错了人……,各样事情,我们哪能判断得对?若可以判断得比较对一点,那都是神的怜悯。 若不是耶和华给我们智慧,我们什么都不能做,更何况是论断、判断一个人;事实上,「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诗127:1);若不是耶和华让我们看到1,我们看不到1.5;若不是耶和华让我们记得1,我们记不得0.1。我们能做的任何良善美好的事,包括正确的论断、判断一个人,都是主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我们、赐恩典给我们。 我们的无知,是「有知,却故意不知道」,这就是罗马书1:20讲的,「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这是指我们是认识上帝的。这方面当然有很多不信主的、神学家、哲学家有很多辩论。但我不参与这些辩论,只单用圣经来看:人知道神和神的事情。从亚当夏娃到今天每个一个堕落的罪人,我们都知道神,和神的独一、真实、慈爱、良善,和神的法则,因为祂已经给我们显明。可是,我们又故意的不知道,「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 当我们在罪恶里故意无知,就越错越厉害。尤其做坏事时,根本不愿意承认有一位神在察看。这是所有人不信上帝最基本的理由。我也一再承认非基督徒在道德、学问、各方面上,比我们基督徒好太多。他们可能在数理、文学、道德、艺术上都非常的好。但那越好的,罪就越大,因为神给他们的恩典是大的。当然很多人会说,那是我自己修习来的(譬如儒家、孔子等等),我不介入这些,但是从神的启示来讲,他们的罪是无可推诿的。因为他们是窃取上帝给他们的智慧,却故意不认识神,所以「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越来越在很多地方糊涂,以致走在灭亡的路上,更快地通往地狱。 不只非基督徒这样,基督徒也是一样,所罗门就是很好的例子。所罗门刚开始治国时,他的智慧和富裕,曾叫他敬畏上帝,疼爱百姓,国泰民安,圣经说,「所罗门在世的日子,从但到别是巴的犹大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安然居住。」(王上4:25) 他大有智慧,在圣灵感动下写出箴言。从箴言里的话,可见他知道这位独一的真神,「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9:10)他知道财富独乐不如众乐,「设筵满屋,大家相争,不如有块干饼,大家相安。」(箴17:1)他知道王应当对百姓好,让百姓得到恩惠,「王的脸光使人有生命;王的恩典好像春云时雨。」(箴16:15)可惜,他后来只顾自己的富裕和享受,远离真神,明恋妃嫔的假神,所以「无知的心就昏暗了」,以致有了所谓的「服苦部」、「奴隶部」首长(就是亚多兰),专门虐待、奴役百姓。 他也知道管教的重要,「我儿,你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或译:惩治),也不可厌烦他的责备;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正如父亲责备所喜爱的儿子。」(箴3:11-12)然而,他自己不受教,也不管教自己的儿子,以致所罗门一死,百姓不愿服苦,儿子无知,国就分裂。 所罗门是最有知,能论断、能判断谁是那婴孩的母亲,后来却变成最无知的。从这点来看,我们今天根本没有资格论断人,说人这样那样,因为我们总是罪人,我们的论断会有错误。我们无知,不知道人的心肠肺腑,看不到人的内心,也看不到自己的将来,却妄作论断,包括称讚人家好,都是骄傲,自比是神,不敬畏神。当然,一个人有一般恩典托住,很可能有论断对的时候,但只要不悔改,就还是往地狱里去。 2.无行 这个例子很多,包括传道人、法利赛人、老师、牧师、我们每一个人,当我们指正别人的时候,我们自己没有那个正确的行为。最好的例子就是大卫。当他犯了淫乱和谋杀罪之后,拿单来跟他讲一个故事:有一个有钱人欺负一个穷人。这欺负不一定是有法律根据,因为圣经上是说有钱人「取走」穷人的羊,而不是说偷走或抢走。所以,这取走可能是合法的,是穷人的抵押品。你看大卫多有知、多有正义感、多有同情心,当他听到这故事时,不是说:「行这事的人残忍、不公平、罪大恶极。」而是说:「行这事的人没有怜悯心。」然后拿单说:你就是那人。 这不就是保罗两次讲到的「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2:1)「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2:3) 不错,在论断人的事上,我们第一是要「有知」,要多读经、看属灵书籍,懂神的话,认识神;不管是基督徒、非基督徒,神都给我们头脑、智慧、时间、机会,我们就要多学习各样知识、学问、道德法则,做一个有知的人;第二是要「有行」,要多读经、祷告、事奉、传福音、行善、作好丈夫好妻子好儿女,不要明知故犯,言行不一,不要在责备教导别人的时候,自己所行的却跟别人一样错误。似乎我们有知,又有行,今天的讲道就可以结束了。如果是这样,你可就论断、判断错了!因为即使我们像法利赛人知法也不犯法,又行法,也还是不够。否则耶稣就不用问:「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可3:4,路6:9) 所以,我要继续用约翰福音8章「行淫的妇人」来解释这段经文。耶稣在教会讲道,「文士和法利赛人带著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8:3-5) 圣经都是神默示的,我们相信神的话一致、美好。所以我们用保罗在罗马书1、2章上的话,来看文士和法利赛人在定妇人罪的时候,有没有犯什么错误。第一个,他们是不是无知的?他们不是无知,因为他们认识神,知道神的法则。第二个,他们是不是无行的?他们有没有犯淫乱罪?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内心,但我们相信在行动上他们没有犯淫乱罪,因为法利赛人看重行为,所以他们有充分的资格避开罗马书2章的责备:「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甚至振振有词、良心平安的说:「我行的跟这女人不一样。」 看到这里,我们会以为,我们像法利赛人有智慧知识、行规蹈矩的,我们就可以批评论断人。所以,我们可以论断阿扁、论断邱毅、论断布希,如果我们行的跟他们不一样。或说,你对罗马书第2章的领受是:你所行的一样,你就罪无可推诿;你所行的不一样,你就可以责备。是吗? 我们看圣经一定要看得全面,不是不要论断或论断人不对;在这罪恶的世界上,我们总需要论断、判断、惩罚、定罪。但我们在做的时候,神特别怜悯、恩待、提醒我们:第一,我们是不是「无知」?因为,我们总有误判的时候,不管称讚或责备或决定政策。所以,我们总需要更敬畏神,才能有智慧判断。第二,我们是不是「无行」?是不是行的跟别人一样?你没有资格论断人,是因为你所行的跟别人一样错误。例如,你批评这个同工把教会的原子笔带回家,而你自己的家里都是教会的笔。所以,我们要行得更好。但这样就可以了吗?还不够! 3.无爱 「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愤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2:6-9)好像罗马书2:1-11在讲因行为称义,与雅各书一样。 我们求主让我们的行为更良善,对神更认识。我们也求主让我们对该有的刑罚和判断都能够接受。但我们在论断、刑罚、教导人的时候,不仅知道自己无知,需要依靠上帝;不仅知道自己无行,需要上帝恩典;也要知道自己无爱,需要知道上帝爱我们,且领受祂的爱。 「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罗2:2)这在说谁?理所当然是在说被论断的人;但上帝的话也在警惕我们自己,当我们论断别人,所行却与别人无异时,「……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罗2:3) 这样说来,是不是我们就不能说任何人了?保罗说,你知不知道神「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使你能活下去,做这做那;「还是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罗2:4)我们的神是非常公正、慈爱的。是有无情的审判,但在祂最后审判之前,祂给我们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领我们悔改;对陈水扁、对马英九,对你、我,都是这样。而约翰福音8章就是在讲,所有犯罪的人都应该要悔改,不仅是行淫的妇人而已。 这群文士和法利赛人很懂得法律,他们要耶稣回答如何处置这行淫时被拿的妇人。他们是在试探、攻击、为难耶稣,希望耶稣答不出来,好把这些百姓和耶稣分开。 这时候,耶稣可以说是,怎么回答都不对。若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得饶人处且饶人,耶稣就犯了摩西的律法、上帝的法则,耶稣要被打死;若说打死行淫的妇人,众人就会离开耶稣,因为耶稣的教训与法利赛人没有两样、没有什么希奇的。说得严重,法利赛人的目的:不是这行淫的妇人死,就是耶稣死,总之要有一人死。 圣经多处讲到,神的训诲是我们的生命,神的法则是叫我们得生命:「要持定训诲,不可放鬆;必当谨守,因为她是你的生命。」(箴4:13)「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箴6:23)「谨守训诲的,乃在生命的道上。」(箴10:17)「智慧人的法则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箴13:14)「将我的律例赐给他们,将我的典章指示他们;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结20:11)但即使你熟知法律,当你不敬畏神的时候,第一,你违反;第二,你杀人。 耶稣为此痛心,因为律法是要叫我们活得更好,而文士和法利赛人不但知法犯法,且想利用律法杀人。我们说过,圣经讲到饶恕、赦免、论断的时候,看似有很多的矛盾,但绝不是和稀泥,不是废掉上帝的律法,「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所以该罚的,都要罚。犯淫乱的,该被打死,就要打死。至于如何成全?就是耶稣为我们受罚,死在十字架上,这就是福音。这是祂更伟大的爱,要叫我们称义的,能圣洁。 试问,我们更懂圣经(有知)、更圣洁(有行),目的是论断、定人的罪吗?这不是耶稣的意思,因为人子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约3:17)。这也不是保罗的意思,因为神在生活中的责备和管教,都是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叫我们可以悔改。不是你说谎、吸毒、忌妒、龌龊才需要悔改;悔改的意思就是转向主。所以即使我们手洁心清,也希望能日日更归向神、更亲近神、更有神的形象和主的荣美。 我以前常常在想,雅各书和罗马书是不是冲突?因为,一个讲「因行为称义」,一个讲「因信称义」。当然我们信神的话,但实在难以调和。然而,在罗马书2章这里,也没有提到一点信心。这如何解释? 感谢主,神的话语真是全备,雅各和保罗讲的是一致的。但雅各特别讲到,守律法要守全。我在想,雅各写这话的时候,是不是也想到约翰福音8:1-11? 雅各书2:8-9,「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不一定是他臭脸,你不录用他;也可以是她特别漂亮,你录取她。但外貌也不只是外表,凡凭著有限的眼光待人,就是犯法,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这次耶稣的话深入人心,在场的每个人,包括文士和法利赛人,都听进去了,所以退去,悔改了。就是行淫的妇人,蒙神的话光照也悔改了。因为她没有乘机逃走,她知道她罪该万死,所以在耶稣面前听候发落,等死。 每一个人都悔改了,也都在悔改中蒙到更大的恩典。但故事还没有完。纵然所有的人都走了,也还有两个人没有走,就是耶稣和这妇人。这妇人的危险处境并没有因为其他人走了就解除了,因为还有耶稣可以定她罪。感谢主,这是神全然的赦免,是主极大的怜悯,耶稣说:「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这赦免不是放纵罪恶,不是罪恶没有处罚,因为耶稣替行淫的妇人死了,也替所有的罪人、替我们死了。 2:13,「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原文论断)夸胜。」雅各在提醒那些自义、觉得自己有资格拿石头打人的人,也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也就是我们:当你没有怜悯心的时候,你要受无怜悯的审判。人做错了,被论断、定罪,是应该的。而你有知,有行,能论断、定人的罪,但你有没有怜悯的心?有没有想到自己也曾无知、无行,和神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 感谢主,今天的信息跟任何一个信息一样,律法里面有福音,福音里面有律法;审判里有神极大的怜悯,怜悯里有神极大的审判。 4.无恒 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能有恒的不犯罪吗?他们的悔改很可能只是暂时的。但我真是希望那些要来定耶稣罪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听到耶稣的话后,能有恒的被感动,有恒的悔改,有恒的更认识神,有恒的更遵行神的话,有恒的更有爱心,有恒的「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若只是自责了几天,之后又故态复萌,而且更顽梗的话,那神「就以愤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罗2:8-9)。 这行淫的妇人能有恒的不犯罪吗?我也怀疑。可能不行淫了,但又犯别的罪。而且耶稣的话:「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是不是更给她极大的艰难?因为谁能不再犯罪了?谁能恒心行善?我们可能悔改了,但过几分钟就忘记了,就被过犯所胜。这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在任何事上,时时刻刻都需要主。 是的,我们被赦免后仍会犯罪。我们无法有恒、一直、持续的圣洁,因为我们总是会说谎、忌妒、骄傲、辱骂……,所以要更加去信靠主,因为「只是过犯不如恩赐」(罗5:15),「怜悯原是向审判(原文论断)夸胜」(雅2:13)。 加拉太书6:1,「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这挽回包括惩治,但没有一点自义和报复的成分,而是希望你能悔改。 路加福音17:3-4,「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好像圣经更多提醒那些行为比较好的人。不是犯罪的人要小心,而是不犯罪、能论断、定人罪、饶恕人的要小心;不是被挽回的人要小心,而是挽回人的要小心;不是得罪人的人要小心,而是需要饶恕人的要小心。所以,居高位、作教导、定人罪的文士和法利赛人、牧师、老师、父母、法官、立委、总统,要小心;被得罪的人,也要谨慎。 罪人要持续不犯罪,难;就是义人要继续行义,也难。你能有恒的饶恕吗?你会想到太便宜这犯罪的人了,因为他得到的好处,实在比那不犯罪的人还多。但你可曾想到你比犯罪的人幸福太多了,因为神给你的恩典是大的,你没有罪恶中的痛苦;且你是在祂丰富的恩慈、宽容中生活,不是在祂愤怒的忍耐中生活。所以,如果得罪你的人在恒心行善中有偶尔被过犯所胜,甚至一天七次回转,有心悔改,你总要饶恕(注意,饶恕里不是没有警戒、管教)。最难的就是饶恕人七十个七次。我们怎能饶恕?是不是应该像使徒一样,对主说:主啊,祢若要我这样做,「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路17:5),因为靠我们自己,我们真是做不到。 我觉得,那犯罪的人能一天七次回到他得罪的人面前,说,我错了,也好难。这要好大的盼望,才能做到。但这盼望,耶稣给了我们。 我们都需要神「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愿我们晓得这「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是领我们悔改的。所以,总要认罪,总要饶恕,总要更认识神,更遵行神的话,更有爱心,更行善,更圣洁,更归向神。是很难,但信靠主,总是能。 祷告: 感谢祢,祢用祢的话和祢的圣灵给我们这么大的盼望,否则我们不敢相信「怜悯是向审判夸胜」、「过犯是不如恩赐」。 不管是犯罪的、道德好的,我们都求祢怜悯,求祢恩待,不要审问祢的仆人,因为在祢面前活著的,没有一个是义人。我们不是不要律法、公义、刑罚,而是求祢真让我们知道祢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是要领我们悔改。 谢谢祢对我们的审问,谢谢祢给我们的羞辱和痛苦,谢谢祢的光照,叫我们真正经历到赦罪的平安。 祢真是有丰富的怜悯和慈爱。「我的心啊,不可忘记祢一切的恩惠。」 奉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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