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上帝之名并按基督的吩咐洗礼》
课程名称:教会论
课程代码:#130
作业要求:论洗礼
授课教师:牧师唐崇荣博士
https://67.15.197.124/blog.php?tid=5164
作者:信徒
一、父子圣灵的名
什么是上帝的名?按照希伯来文,一个 人的名就代表他所是、他所有、他所言、他所为的一切,而不是像现代中文的名字通常是个代号。上帝的名自有永有,万有都属于他,他的话语托住万有、赐予人生 命,认识了上帝的名也就认识了上帝的创造、管治、启示、拯救和审判(来1:1-3)。
1.上帝
我们相信只有一尊真 神,他是三位一 体的上帝,有父上帝、子上帝和灵上帝三个位格。圣子是在永恒里由圣父所生,圣灵在永恒里出于圣父和圣子。圣父、圣子、圣灵同尊荣、同权能。上帝是灵,就无 限性而言,他是绝对的、超越的、自有永有、永不更改、独一、完美、伟大和永恒的;对被造而言,上帝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上帝的道德属性包括圣 洁、公义、爱和真理;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宇宙的管治者、罪恶的审判者、选民的拯救者和真理的启示者。
2.我们的中保耶稣基督
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独生 爱子,是三位一体上帝中的第二位格,是太初与上帝同在的道,就是上帝。万有是靠他造的、借他造的、为他造的、并靠他而立。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 本体的真像。我们相信基督的单一位格,有完全的神性和人性;基督不是受造的,而是受生的--作为完全的上帝,基督是自有永有的;作为完全的人,基督是因圣 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特殊启示;他完全地献上自己成为我们的赎罪祭,用他自己的宝血救赎了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后第三日身 体复活;他又升上高天,现在坐在父上帝的右边,为他的圣徒祈求;为了上帝国度的实现,他将会再来;他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3.关于圣灵
我们相信圣灵是万有被立之前创造宇宙 的三位一体上帝中的第三位格,是出于圣父和圣子,历世历代被信仰、爱戴、尊崇和敬拜。因着上帝的恩典,圣灵是唯一能施行救恩使人重生的那一位;这救恩就是 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所完成的。圣灵住在信徒的心里成为我们的保惠师并使我们成圣。圣灵来是为了启示和荣耀主耶稣基督,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并 用公义和审判显明世人的罪。借着圣灵,所有的圣徒联合成基督的身体,在基督里所有信他的人被建成上帝的居所。上帝借着圣灵向人说话,其中的特殊启示就是圣 经。
以上这些就是父子圣灵的名,就是上帝的名。“上帝是灵,要用心灵和真理来敬拜他。”(约翰福音第4章耶稣基督的话)上帝原来没有形体,而天父差派他的独生爱子来做人,使上帝在一个活人身上有形体地彰显出来,这就是道成肉身,此人就是耶稣基督。
上帝没有姓名,也就是没有名字,但上帝有名。上帝的名不同于人对上帝的称呼,虽然上帝的名称往往和上帝的名密切相关。
希腊罗马文化成型之初是多神教的文化。无论是希腊文的theos还是拉丁文的Deus,假如严格按照和合本的惯例来翻译成中文,应该是“神明”或“诸神中的一位”。在希腊罗马神话中根本不存在犹太人信仰的那么一位至高无上、独一无二的上帝。
即使在希伯来文中,Elohim也不是专指耶和华上帝的,而是除上帝外,还可以指那些神明、大能者、掌权者、审判官,等等。专指上帝的词有以下几个:
YHWH耶和华:“他自有永有。”即上帝是至高无上、自有永有、独一无二的主宰。
El Bethel神殿之神,表明上帝和选民集体的关系。
Eli Eloi Israel神、我的神、以色列的神,表明上帝与选民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El Elyon至高神
El Hal永生神
El Olam至圣神
El Shadhai全能神
而以下几个词可有多意:
adonai主,可指上主或主人;
el(单数)神,或大人;
eli我的神,或我的大人。
Elohim(众数)神,或大人们。
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圣经中会有“诸神之中有谁能比得了上帝呢?”、“上帝在诸神的会中”等字句。这里,所谓的诸神,除了指神明--即异教假神外,还可以指当权派和众天使。
希伯来文的名词和动词分单数、双数和众数。当以上帝的单数形式作主语时,谓语动词一定是众数;当以上帝的众数形式作主语时,谓语动词一定是单数。相信这是在暗示三位一体。而当采用的字不是指上帝时,与其谓语关系一定是单数对单数、双数对双数、众数对众数。
二、耶稣基督的名
那么耶稣基督的名是什么呢?就是以上父子圣灵的名的第二部份“耶稣基督”所讲述的内容,即:耶稣基督是谁、他说话意味着什么、他拥有什么、他做过些什么并且将要做什么,等等。
可以说"上帝的名是耶稣"吗?绝对不行!耶稣是当新约开始写作时比较普通的名字,圣经里有五位耶稣,除了主耶稣基督外,一位是主耶稣受难当天被彼拉多释放的强盗巴拉巴,另一位是术士巴耶稣的父亲,再一位是使徒保罗的同工耶数,还有一位是管理犹太教会堂的耶孙。
那么可以说“上帝的名是耶稣基督”吗?也不能!因为如前所说,上帝的名不是上帝的名字,不是上帝的名号,不是上帝的名称。正如摩西在何烈山问上帝的名字是什么时,上帝回答:“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这句话表面看上去似乎上帝答非所问,实际上,上帝是在表明,无论谁都不能用人类有限的语言去命名无限的上帝,因为上帝是永恒圣洁的创造主,而人类是已经堕落的被造者;而上帝也趁机启示,上帝的名意义是什么。当这句话说给以色列人时,他们说:“He is Who He is.”希伯来文缩写为YHVH。马丁•路德将圣经从希腊文翻译成德文时把辅音YHVH嵌入希伯来文Adonai“主”的元音而成的Yehovah,再翻译成英文就成了Jehovah耶 和华。诗篇中多次说:“万军之耶和华是祢的名。”以色列人用于指代上帝是创始成终,从首先到末后、从物质界到灵界的宇宙万有的至高无上的唯一主宰。所以简 而言之,上帝的名就是指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宇宙的管治者、真理的启示者、选民的拯救者和罪恶的审判者。而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的人名和称号,却不是主的 名。
既然如此,能否说“耶稣基督的名是上 帝唯一的名”呢?绝对不行!耶稣是希腊文人名,和希伯来文人名约书亚是同义词--“耶和华是救主”;希腊文“基督”和希伯来文“弥赛亚”是同义词--受膏 者,也就是圣父差遣圣子道成肉身,并用圣灵膏圣子,立圣子为万王之王、众先知之首席大先知、众祭司之大祭司长。圣子可以代表圣父和圣灵,因为他们三位本是 一体;但圣子不是圣父,又不是圣灵,而圣父也不是圣灵,因此父子圣灵的名并不等于耶稣基督的名。“耶稣基督的名是上帝唯一的名”这句话的严重错误在于,它 把圣父和圣灵的地位和工作完全抹煞了。
三、受洗归入谁的名有效呢?
“奉主的名受洗或施洗”是不准确的翻 译,“受洗或施洗归入主的名”才确切,这是指受洗人是来作上帝的仆人和使女、圣天父的儿子、基督的弟弟和门徒,被收纳进天家,进入基督的一切丰盛中,从此 就不再是野人了。“奉主的名受洗或施洗”不足以表达这样奇妙的恩惠,“受洗或施洗归入主的名”才能贴切地表达出来。
太28:19“为他们施洗归入父子圣 灵的名”是主耶稣基督复活后、荣耀升天前颁布的大使命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除此之外,还有4处经文明显谈论受洗和施洗归入谁的名,使徒行传2:38、 8:16、10:48、19:5是受洗或施洗归入耶稣基督的名。此外,加3:27“受洗归入基督”以及罗6:3“受洗归入他的死”、林前6:11“但如今 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不是教会的水礼,而是圣灵施洗,使人洁净重生悔改得永生的,和我们讨论的教会水礼的话题无 关。
是否如某弟兄所肯定的“主耶稣吩咐门 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洗,他们就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人施洗,因此父子圣灵的名就是耶稣基督,或者说就是耶稣基督的名”呢?当然不是!前面我们已经详细分析 过了。既然耶稣基督的名不是上帝唯一的名,那么为何新约圣经使徒行传让我们看见,受洗归入主耶稣基督的名和受洗归入父子圣灵的名同样有效呢?
约翰福音13:3说:“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使徒行传4:12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林前15:25说:“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
以弗所书1:20-22说:“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
腓利比书2:6-11说:“他本有上帝的形 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凡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 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
歌罗西书2:10说:“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
希伯来书1:1-4说:“上帝既在古时藉著 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著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 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
希伯来书2:8说:“既叫万有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
从这几处圣经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受洗归入父子圣灵的名之所以和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名同样有效,是因为圣父把权柄赐予圣子,父子又差遣圣灵感动初代的门徒们这样做。从主耶稣基督自己的几句话里也可以看出来:
太11:27“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
约5:22“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约5:26“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约14:6“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约17:2“正如祢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祢所赐给他的人。”
约17:11-12“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祢那里去。圣父啊,求祢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
太28:18“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使徒行传里四次讲 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名,都是和圣灵降临有关的。正如主耶稣基督在复活后升天前说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著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 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而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名和与之俱来的圣灵降临,也是相近的次序:徒2的耶路撒冷、徒8的撒马利亚、徒10的恺撒 里亚代表的犹太全地、徒19以弗所代表的地极。从此,不再有惊天动地大规模的圣灵降临,而是代之以圣灵对各位选民单独重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圣灵施洗,就 是润物细无声的圣灵内住。
而撒但作为创世以来最出色的伪造者,在教会里兴起异端,假冒耶稣基督的名,通过或否认父、或否认子、或否认圣灵等不同途径,来达到否认父子圣灵的名之罪恶目的。因此,圣灵就感动历代圣徒,从此主要用以下用语来施洗:
“我现在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于你。”(Now I baptize you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我现在施洗于你,使你归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下。”(Now I baptize you into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这句话,尤其是英文,其实非常罕见。
与此同时,仍然有承袭使徒传统的施洗用语:
“我现在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于你,使你归入耶稣基督的名下。”(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now I baptize you into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这句话强调施洗的权柄来自父子圣灵,受洗人是来跟随耶稣基督作门徒。
“我现在奉耶稣基督的名施洗于你,使你归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下。”(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 now I baptize you into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这句话强调施洗的权柄来自教会的元首,受洗人是进入上帝的家作天父的儿子,从此就不再是野人了。
这后两句话也不常用。从我个人的领受来看,这四种施洗同样有效。那么,受洗单独归入耶稣基督的名是否有效呢?我个人认为,施洗人必须首先问受洗人以下几个问题:
“您相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永生的独生爱子吗?”
“您相信耶稣基督是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而降生的吗?”
“您相信耶稣基督替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吗?”
“您相信耶稣基督已经身体复活了吗?”
“您相信耶稣基督还要再来迎接我们吗?”
倘若答案都是肯定的,而且受洗人确实 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这种答复,那么受洗单独归入耶稣基督的名和受洗归入父子圣灵的名同样有效。并不是因为“父子圣灵的名就是耶稣基督的名”,也不是因为 “耶稣基督的名是上帝唯一的名”,而是圣父将这样的权柄赐予教会的元首基督,而圣灵作为奉父子差遣的保惠师来确保其有效性。
四、如何确定洗礼的效果?
(一)水洗礼的效果
换句话说,真正能洗罪的洗礼,不是教会的水礼,无论是滴礼还是浸礼都不行。真正能洗罪的洗礼,是圣灵进入人的心灵,用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将人洗净,使人重生,以致认罪悔改归正,决志皈信并跟随基督--这叫从圣灵受洗。
那么水洗礼的效果是什么?
基督受施洗约翰之洗,首先是以无罪的 人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承认人类得罪了上帝,需要悔改归向上帝;其次是履行就任麦基洗德等次之大祭司长前所必需的义务。旧约规定,祭司就职前必须用水洁净全 身,才能被膏立。虽然基督自己不需要悔改,也不需要洁净,因为他是无罪的,但是,他为我们这些蒙恩的罪人树立了榜样,指教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必须且需 要公开认罪悔改,必须并需要在受圣灵膏抹、被立为有君尊的祭司前,用外在的水洗礼仪式,表明我们需要洁净自己心灵的属灵实际;这就叫“我们当尽诸般的 义”。
正如旧约的割礼,是基于信而有的一个 行动,表明自己与世界有分别,是属上帝的子民;而新约的水洗礼也一样,是出于信的一个见证行为,受洗人在上帝面前、在世人面前、在天使和魔鬼面前,承认自 己已经被圣灵重生,承认自己已经被天父接纳为儿女,承认耶稣基督是个人的救主和长兄,承认自己从今听从圣灵作主的门徒。彼前2:9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二)浸礼、滴礼和再洗礼
因此,洗礼的形式并不重要,因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当初基督所受的以及他所倡导的究竟是浸礼还是滴礼;“从水里上来”可以表示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他曾浸泡在河里、当时正升出水面,
2.他曾站在河里接受洒水、当时正从河里走上岸去,
3.他曾浸泡在河里、升出水面时被施洗约翰洒了一捧水、当时正从河里走上岸去。
“洗礼”的希腊文字根究竟是浸泡还是滴洒,至今没有定论。
虽然我受的是浸礼,但我并不排斥点水 礼。浸礼中,受洗人屈身浸泡在水里、再从水中升起,的确可以象征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然而硬说只有浸礼才代表与主同死同埋同复活,未免偏颇——基督 是死在十字架上、埋葬在磐石穴中,而不是死在水里或埋葬在土地里,用浸泡在水里象征与基督同埋葬在土地里是违背圣经的;用它来象征与基督一同降在阴间、再 从死里复活还算说得过去——虽然使徒信经中基督“降在阴间”有不同解释,不一定解释成基督在钉死十字架后、身体复活前真的去过阴间,也可以解释成基督在十 字架上忍受了阴间一般的熬炼。
相反,点水礼中,施洗人洒水在跪下的受洗人头顶上、然后受洗人再站起来,却可以预表圣灵浇灌,可以象征脱下旧人、穿上新人、披戴基督。当然,点水礼缺少一个象征与主同埋葬的仪式,这是通过受洗人弃绝老旧生命性情的心志而体现的。
可以看出,浸礼和点水礼都是不够完美的,但既然无罪的人子都已经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我们这些蒙恩的罪人责无旁贷,仪式本身的缺陷不能成为我们推卸责任的借口——我们必须接受教会施行的洗礼。
《十二使徒遗训》明确指出:若条件许 可,就施行浸礼;若条件不许可,就施行点水礼。而且浸礼和点水礼在旧约里都有足够的圣经依据作为预表,诸如:出16:4、24、26、28要求的赎罪日的 祭司、放替罪羊、烧赎罪祭剩余物的人、调制除罪灰的人和倒灰的人等,所当受的水洗,利14:8皮肤病患者痊愈后受的水洗,等等,是浸洗;利14:7皮肤病 患者痊愈后受的洒血仪式,等等,是滴洒;利15各类人等的洁净仪式,可以是浸洗,也可以是滴洒;而出29:4,30:17-21,利8:6要求的祭司就职 前的水洗,究竟是滴洒还是浸洗,至今没有定论;此外,希伯来书6章提到的各样洗礼还有,从圣灵受洗、受圣灵之浸洗和受水洗归入父子圣灵的名。可见,无论是 浸礼还是滴礼,只要是水礼,就是和基督一样尽了这般义。
正如以弗所书第4章所言,基督徒共有 一个身体、一位圣灵、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从圣灵受洗只有一次,受圣灵之浸洗也只有一次,所以受洗归入父子圣灵的名,作为对受圣灵之浸洗 的预表,无论是浸礼还是点水礼都有效,不必再用另一种方式再洗礼一次。初次受洗是点水礼,不必再受浸礼仪;初次受洗是浸礼,不必再受点水礼。父子圣灵的名 是单数,洗礼也是单数,再洗礼是没有足够圣经依据的。
(三)洗礼的有效性
洗礼的内容却很重要。前文阐明了受洗归入谁的名,下面要谈到施洗人的权柄和义务以及受洗人的权益和义务。这涉及洗礼是否有效。
洗礼是极其严肃的属灵事件,为此必须 经教会授权,而不可私相授受。施洗人必须是基督徒,而且最好不是初信徒,假如情况非常特殊可以权且让初信徒施洗;倘若在场的弟兄都是三年以内的初信徒,只 有姊妹们中有信主三年以上者,那么就由那些姊妹施洗;倘若在场的弟兄们中有三年以上的信徒,那么就由这些弟兄施洗。
施洗人必须晓得受洗人是真实悔改得救 的新人。假如施洗人由于误解受洗人的信仰状况而给未信者施洗,施洗人没有责任,而该受洗人在皈信后必须自己在上帝面前祷告以决定是否再洗;假如施洗人明知 一个人没信还给他施洗,施洗人必须承担罪责,在该受洗人皈信后应和原施洗人一切在上帝面前祷告以决定是否再次为该受洗人施洗。
另一方面,施洗人也有自己原本就不是 真信,那么他所施行的洗礼是否有效呢?这要分清不同情况。假如受洗人误解施洗人的信仰状况,误以为他是真弟兄,那么洗礼仍然有效,因为“你的信救了你,平 平安安地去吧”;假如受洗人明知施洗人不是真基督徒,还要接受他为自己施洗,那么洗礼完全无效,因为这件事上表现出受洗人老旧生命“不信的恶心”。
林后6:14-18这样说:“你们和 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 相干呢?上帝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 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所以,在洗礼这样重大的场合,作为主 耶稣基督亲自设立的两大圣礼之一,各参与者必须有一颗分别为圣的心。施洗人不可明知受洗人未信而给他施洗,受洗人也不可明知施洗人不信而接受他为自己施 洗。明知故犯者,洗礼非但无效,而且自招上帝的诅咒,还必须重新施行洗礼——这不是“再洗礼”,而是原来的洗礼无效,必须重新施行第一次洗礼,也就是唯一 的那次水洗礼。
具体地说,假如受洗人明知施洗人否认 “耶稣基督是独一上帝的永生的独生爱子”,明知施洗人口口声声说“神没有永生的儿子”,还要接受这样的人给自己施洗,那么这样的洗礼就完全无效,无论是第 几次洗礼。根本不执行主的最基本命令“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约壹2:23),怎么能谈得上奉主的名呢?这种人所谓的“耶稣基督是神的 儿子”,和圣经启示的截然不同,而只不过借用了一个令不少基督徒上当受骗的名词而已。这样的分歧,并不是普通的神学分歧,而是完全相信圣经还是肆意歪曲圣 经的区别,是信与不信的区别,是生与死的区别。使徒约翰将象这种施洗人的信仰说得明白:“这就是敌基督的。”(约壹2:22)
那些硬要请这种人为自己施洗的人,最好自我反省一番,这样做究竟能否荣耀上帝,究竟能否造就自己、造就弟兄、造就教会。在基督台前面对我们自己的亏欠,只有哀哭切齿的份,哪里还能准备长篇辩护词对主去狡辩?!短篇都多余!!!
(四)婴儿洗礼
如果父母双方都是基督徒,或其中之一 是基督徒,那么他们的婴儿可以接受洗礼。这与少年人和成年人受洗的先决条件是不同的,因为婴儿的理智还未开发出来,而上帝施行救恩先于人的回应。正如旧约 的割礼是基于选民信心的行动,是和上帝立约的表记,那约是亚伯拉罕之约,把约民的婴儿也包括在内,因此婴儿出生第八日要受割礼;新约的圣徒由于信心而被算 为亚伯拉罕的后代,也在亚伯拉罕之约中,而水洗礼已经代替割礼成为立约的表记,所以信徒作为新约的约民,他们的婴儿可以接受洗礼。林前7:14“因为不信 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了;但如今他们是洁净的了。”
这并不等于受洗的婴儿就自动得救了, 因为我们已经分析了水洗礼对受洗人是否得救并无功效;这也不是确保他们日后必定得救,因为即使少年人和成年人受洗,日后还有被显明是灭亡之子的呢,对婴儿 洗礼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是过分的要求。从施洗人与受洗婴儿之父母的问答中可以得出正确答案。除了本文第三章记载的那五个提问外,施洗人还要再问受洗婴儿之 父母如下两个问题:
“您相信上帝的大能足以拯救您的孩子吗?”
“您愿意用圣经的教导、按照圣徒的标准,培养您的孩子吗?”
也就是说,婴儿洗礼是婴儿的父母信心的行 动,他们把自己的婴儿交托给上帝,相信上帝拯救的大能足以抢救自己的婴儿;同时他们与上帝立约,愿意将圣约教导自己的孩子,使他能顺从圣灵的引导,成长为 新一代约民。假如受洗婴儿的父母按照圣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受洗人长大后拒绝皈信、至死不改,那么他自己承担罪责,与父母无关;否则,倘若受洗婴儿的父 母没有履行义务,那么受洗人长大后若背叛基督,那么他的父母就在他的罪上有份了(结3:17-21)。
当受洗婴儿进入少年时期、确知自己已 经得救时,他要自愿向教会提出申请;教会审查确信这孩子的信仰无误后,要为他施行坚信礼,而不必再洗礼。施礼人要将本文第三章记载的那五个问题提问给受礼 人,当得到全部肯定的答案后,施礼人要按手在受礼人头上、对受礼人说:“我奉父子圣灵的名、代表圣而大公之教会,接纳您进入我主救主基督耶稣的身体。”在 场众人齐声响应:“阿们!”
坚信礼不同于天主教对坚振礼的解说,施礼人并不将圣灵通过按手传递给受礼人。天主教对坚振礼的解说不合圣经,有关分析详见拙作《有关圣灵工作的若干论述》。坚信礼是追认受礼人已经被圣灵重生,追认受礼人的信仰是圣灵内住的结果。
婴儿洗礼不应统一要求施行;除非婴儿 的父母主动要求,教会不要给他们的婴儿施洗。假如受婴儿洗礼的人长大后没受过坚信礼、不肯承认自己的信仰,或虽受过坚信礼、但后来暴露出不信的真面目,甚 至是异端,而他的配偶也是同样情况、或是没信基督的人,那么,他们的婴儿不能受婴儿洗礼。一个人不愿尽亚伯拉罕之约的义务,也就不能享受亚伯拉罕之约的权益。
参考书目
1.《十二使徒遗训》
2.《慕迪神学手册》,殷保罗博士著,姚锦燊译。
3.《英汉神学名词词典》,赵中辉博士编著。
4.《圣灵的洗和恩赐》,唐崇荣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