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罗马书里的“的信”和“之信”拣了出来,列在下面:
罗1:8 第一,我靠著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神。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
罗1:12 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罗3: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
罗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借著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
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罗4: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罗4: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
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罗4: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
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罗4: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
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除了3:3之外,都是讲到“人的信”,再加上罗马书3:25,我们可以有八九成的把
握说,以弗所书2:8-9可以这样理解:
我们得救是本乎(神的)恩,也因着(人的)信。这(恩)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
的。(得救)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