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造的,本来一切都甚好。
但是人犯罪了,神的震怒倾倒在人以及本来要赐给人管理的大地上。
若不是人犯罪,灾难并不会临到人。
人本来马上就会死(这是他配受的惩罚),可是神的恩典托住人,他没有变成他可能达到的最邪恶的状态,也使他们继续繁衍,有各式各样灿烂的“人类文明”——包括中华文明。
地本来要毁坏,但是神的权能仍托住万有,使人继续享受阳光、雨水、空气,大部分平安的日子。(这是所谓的普遍恩典, common grace)
在这个“托住”的过程,神要把祂的救恩、祂的爱,藉著祂牺牲自己的爱子,显明给世人。(所谓的救赎恩典,redemptive grace)
而当神把耶稣基督交给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时,神已经为人与万物显明了一条祂要救赎人类、救赎万物的终极之道——透过高举祂的爱子。
在神施行救赎计划的过程中,祂有时会收回祂对人、对大地的普遍恩典。当这个恩典收回时,在人心上就表现为心刚硬(如法老王,如以色列民的悖逆;当然,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因为神的启示是无可推诿的);在大地上,则表现为偶尔会出现的洪水、飓风、地震,让我们一窥祂公义的震怒(the wrath of God)的可怕。
我认为这才是基督徒对“天灾”正确的视角。藉著这些“天灾”(有些外邦人也称此为“天谴”),我们要让人知道,现在正是寻求与神和解的时候,是寻求拯救的时候。而神应许人唯一的救赎之道,是信靠耶稣基督。唯有在耶稣基督里,我们才能免去神的震怒。趁着这个时候,当赶紧投靠神所预备之唯一的拯救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