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憩彩虹、窥真相 (一) |
| 送交者: hebai 2009年06月09日13:25:2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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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段对话的粗线条(为系统起见删除了些旁枝): 听从天国福音的:“神的话就在你口中,就在你心里,是你可以遵行,才是在心里相信” beiqian:“十诫的第一条,你认为人能做的到吗?” hebai:“根据路加福音,能!” 听从天国福音的:“路加的记载是真实的” beiqian:“他们,他们的先人以及他们的老祖宗亚伦都是自己成为祭司的吗?” 这轮对话中的第一个问题是beiqian同网提出的:“十诫的第一条,你认为人能做的到吗?”。在他心里,答案应该是否定的。然后hebai引入《路加福音》里的话反证:“撒加利亚与伊丽莎白两口子‘在神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再然后听从天国福音的同网重复加重了hebai的反证。于是乎,引来beiqian同网下面一大段话: “他们,他们的先人以及他们的老祖宗亚伦都是自己成为祭司的吗? 这些人都是他们自己能在神面前称义的吗? 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问题:十诫的第一条有无人能做的到,被因信称义的人这么一搞,变成了既复杂又空洞的教条。甭管撒加利亚两口子是怎么称的义,《路加福音》板板钉钉地说他们“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当然就包括在此之前已经颁布过了的十诫之第一条(至于那第二大的诫命“爱人如己”,还没有颁布,咱们暂且不提),这就确定地回答了最初的问题。而提问的人不仅不愿意承认原来的问题已经有了来自圣经的答案,反而偏离问题去搬来另外一大堆道理。这就是基督徒,与其他人一样,作为被上帝所抛弃的人类的一员,永远不会去正面自己的问题,拉拉杂杂、打打杀杀,自以为找到了,其实什么也没找到。自以为自己有道理,其实道理在哪儿都不晓得。 再重复一下:无论撒加利亚的义是从哪儿来的,他两口子根据《路加福音》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包括十诫第一条。原问得到了正面的解答。这就驳斥了基督徒“十诫(以及其它诫命)是用来知罪的,不是要去遵守的”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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