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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观点:基督徒可以吃血吗?
送交者: 坐看云起 2010年03月24日16:50:5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两类观点:基督徒可以吃血吗?

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
送交者: mean 2010年03月24日07:05:3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可不可以吃带血的东东?


神对人在食物方面***逐渐**启示:
送交者: 雅1 2010月03月24日07:47:5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 由 mean 于2010-03-24 07:05:31

神对人在食物方面***逐渐**启示:
1)创世后洪水前,神要人和野兽都吃植物地。
创1:29,30
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 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
  
2)洪水后墨西之约前,神要人可以吃动物和植物,惟独肉带着血不可吃
创9:3,4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3)墨西之约一直到主道成肉身,神给了各样的关于那些食物可吃哪些不可吃,太多了,那时候当个以色列人真不容易,请考察利未记11.

4)主道成肉身 到外帮人和犹太共同成为教会的短暂时期,为了照顾刚刚从利未记无数的禁忌中走出来的犹太人,外帮人需要服从"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以帮助教会的建立。
使 徒 行 传15:19-20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
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5)新约后直到主再来前,无论是犹太/希利尼人/罗马人/男人/女人/奴隶/---一切人都有了在基督里的自由,包括食物的自由,就是罗马书14和歌林多前书8 的意思。

附录:利未记11 歌林多前书8 罗马书14
送交者: 雅1 2010月03月24日07:50:3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神对人在食物方面***逐渐**启示: 由 雅1 于2010-03-24 07:47:56

利 未 记11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
  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
  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
  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鹞鹰、小鹰、与其类.
  乌鸦、与其类.
  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鸮鸟、鸬鹚、猫头鹰、
  角鸱、鹈鹕、秃雕、
  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
  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这些都能使你们不洁净.凡摸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凡拿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
  凡走兽分蹄不成两瓣、也不倒嚼的、是与你们不洁净.凡摸了的、就不洁净。
  凡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是与你们不洁净.摸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拿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这些是与你们不洁净的。
  地上爬物、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鼬鼠、鼫鼠、蜥蜴、与其类.
  壁虎、龙子、守宫、蛇医、蝘蜓.
  这些爬物、都是与你们不洁净的.在他死了以后、凡摸了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其中死了的掉在甚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作甚么工用的器皿、须要放在水中、必不洁净到晚上、到晚上才洁净了。
  若有死了掉在瓦器里的、其中不拘有甚么、就不洁净、你们要把这瓦器打破了.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洁净.并且那样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洁净。
  其中已死的、若有一点掉在甚么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洁净、不拘是炉子、是锅台、就要打碎、都不洁净、也必与你们不洁净。
  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洁净.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洁净。
  若是死的、有一点掉在要种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洁净.
  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这子粒就与你们不洁净。
  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有人摸他、必不洁净到晚上.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拿了死走兽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
  你们不可因甚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以致染了污秽。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
  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这是走兽、飞鸟、和水中游动的活物、并地上爬物的条例.
  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

歌 林 多 前 书 8
  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
  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甚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若有人爱 神、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然而我们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
  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
  其实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么。
  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
  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罗马书14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 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 神。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你这个人、为甚么论断弟兄呢.又为甚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不可因食物毁坏 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甚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使徒行传15:19-21歌 林 多 前 书8
送交者: 雅1 2010月03月24日07:52:2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附录:利未记11 歌林多前书8 罗马书14 由 雅1 于2010-03-24 07:50:36
耶路撒冷会议使徒行传15:19-21的规定,是为了和解当时一个教会犹太人和外帮人同工方便地。不然的话,刚信的外帮人如果继续吃献给偶像的食物/血/勒死动物的肉其实是在没事找事地冒犯和震惊那些刚从无数这不能吃那不能吃的墨西律法中转信主的犹太兄弟姐妹,所以耶路撒冷会议有了那样的规定。规定中还加了不要乱来性,单单因为当时的外帮文化这是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保罗在歌 林 多 前 书8章中对同样的问题"献给偶像的食物"处理清晰表明了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不是通用的适合所有时代所有基督徒的。同样吃血的问题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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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
送交者: mean 2010月03月24日09:29:4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 由 mean 于2010-03-24 07:05:31
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

 作者:弥赛亚诗班

    当我们论到这个问题,弟兄姊妹请不要过于敏感。因为我们的态度是:这并不关乎得救的问题,而是关乎信仰实践讨论的范畴,也是一个关于圣经解经问题的探讨。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圣经中关于血的论述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血是立约凭据:出24:8“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的话与你立约的凭据’”;路22:20 “饭 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 (新旧约各引用一处),

第二,血是赎罪之物:利17:11“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希9:22“按 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新旧约各引用一处)

第三,血是用来洁净,使他物成圣之物,出29:20——21“你 要宰这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合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指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四周。你要膏油和坛上的血,弹在亚 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们和他们的衣服就一同成圣。”希9;:13——14“若 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 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新旧约各引用 一处)

第四,血具有生命的意义。创9:2——6“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 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 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利7::26——27“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是 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们都不可吃。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利17:14“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 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申12:15,16“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 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申12:20——25“耶和华你 的 神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 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你吃那肉,要象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只是你要心意坚 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作“生命”)与肉同吃。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 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约6:54——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 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我们很容易看出前三种和血有关的经文论述,都是预表耶稣基督的宝血,且这样的预表在新约中因耶稣的救赎而真正得以实现了“成了”,且前三项并没有提 到吃血的问题。那么第四项才提到可不可以吃血的问题,我们的观点是:

第一,血从来不是食物。 “神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这里神就把血与食 物分开了。血既不是食物就不能用洁净与不洁净食物的圣经观点来加以讨论。且此处的经文是上帝与洪水之后的挪亚一家所立的约定,可以看作是和全人类的约定。 因为那时犹太人的祖宗亚伯拉罕尚未出世。新约有关食物的洁净与否保罗做了很深刻的阐述,《使徒行传》也有论食物的经文,但并没有提及血是可吃的。而耶稣说 自己的血“是可以喝的”——显然基督教新教的教义是:耶稣的每一个门徒都是凭信心领受主的身体与宝血而并没有人真正喝过耶稣的血。(关于圣餐的讨论暂不详 说)而吃喝耶稣的血与吃喝动物的血也相去甚远。

第二,根据关于血的经文可知:血虽然可以用作宗教祭祀(预表耶稣的血),但不是所有的动物的血都只能用在宗教上。“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 们都不可吃”——因为野兽可吃但不能用来祭祀 ;“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一切活物”并不都可以用作祭祀,但可以吃; “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这里是指非祭祀之物)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所以若说所有活物的血都是预表耶稣的宝血,等耶稣来了之后血就可以吃了。这是赞成吃血的人自己的解经。就算是 预表解经的话,也免将预表解经扩大化,独断化,也使动物的血失去被圣经肯定的地位,价值——“血就是他的生命”。况且圣经也无一次说可以吃血。却说“凡活 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只是“不能吃血”

第三《使徒行传》耶路撒冷会议对外邦人信主的四项禁令:徒15:1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动物和血,”29节“就是禁戒祭偶像的 物和血,并勒死的动物和奸淫。”有人说:那只是说祭祀的血不可吃——这样解经未免想当然的自寻文字机巧以为“不是祭祀的血和物就可以吃”。若是这样解经那 么这里没有提到的禁令如,杀人,偷盗——基督徒难道可以杀人,偷盗吗?其实新约在这里提的这四项禁戒是有特殊历史意义的——耶路撒冷会议是福音传到外邦人 中,由福音的权威——使徒们主持商议外邦人信主要注意的各项事宜的会议。其中最大的就是废除了外邦人必须要受割礼的一项。因为福音毕竟是从犹太人出来的。 犹太人非常看重行割礼的律法,其实这割礼已由圣灵的洗礼所代替了。但这里只记载了外邦人信主要守的四项规条。那么外邦人信徒只要守住这四条就可以了吗?外 邦人信主以后不用守《十诫、》吗?断乎不是!十条诫命已被主耶稣高度概括成“爱神,爱人”两条了命令了,所以基督徒是要守诫命的。那为何要这里单独说十诫 中的“奸淫”呢?其实这四项中的“奸淫”之所以单独提出来是因为当时福音传到外邦,而外邦人中犯奸淫是习以为常的事, 甚至是受法律保护的事(古罗马就有这样的法令),从福音历史传到外邦古罗马到整个欧洲,非洲,再到整个亚洲,到中国。可以说世界上除了有上帝律法的犹太人 以外,个各民族都把三妻四妾,妓院,同性恋,男女嫁娶之事当做随意,且受自己的法律保护。而十诫的后六条包含在爱人如己里的:孝敬父母,禁止偷盗,杀人, 做假见证,诈取他人财物等。各名族是有律法和文化约束的。因此耶路撒冷会议才把奸淫一项单独提出来了。可见我们神的眼光与睿智何等高远。所以(徒 15:28)才说“因为圣灵和我们一同定意,,,”若今天一夫多妻制,妓院在全球更多地方是合法的,不知又有多少人可算是基督徒呢?再说祭偶像,从古至今 在非基督教的国家如中国祭偶像,祭祖宗,拜偶像是很普遍的现象,甚至不祭祀祖宗就受到社会的,文化的谴责。而勒死的动物与血其实属一个范围即勒死的动物血 还存在动物身上。而这几项禁令都是外邦人容易犯的,所以要特别强调出来。我们可以看见西方文化在基督教信仰与文化2000年的改变下,如今已经很难看见市 场上有血买卖,或专门吃血。吃狗肉(杀狗一般都是勒死的)这些问题了。但奸淫,仍然是全世界的普遍现象,所以耶路撒冷会议的四项禁令仍然透过历史向我们今 天的圣徒发出使徒与圣灵的权柄。

第四,新教改教家改革宗神学的创始人约翰加尔文认为旧约的摩西律法包括《十诫》只有预表耶稣基督的礼仪律法如:献祭,守节期,割礼等,被耶稣的降 生,受死,复活,废除了。但旧约律法中的道德律法(律法的精义),确是存到永远的。是圣徒行为的指引方向与标准。耶稣说“天地都要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也 不能废去。”正是指道德律法说的。因此我们认为:禁戒血的规定虽是《十诫》里没有提到的,却仍然属于神不可废除的律法范围内。血作为祭祀中礼仪的律法是被 废除了的,但血作为道德的律法,作为对生命尊重的律法以及生命具有神圣性律法的原则来说,是不能被废除的。所以尊重生命,对生命的爱也是圣经给全人类的共 同福祉。利17:14“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 的,必被剪除。”况且神在挪亚时代就已经禁止吃动物的血了。并非只有犹太人不可以吃血,因为那时并没有犹太人的祖宗亚伯拉罕,而是神和洪水后所有的人类所 立德约条。创9:2——6“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 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 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可见神对血的重视并不仅仅是预表性的而是更是教导我们对神所创造之物生 命的重视,对生命的爱,这也就包含在耶稣教导的爱的律法里了。因为“爱就完全了律法”

但正如我们开始讲到的:吃血不关乎得救“因信称义”(罗5:1)的问题,却是关乎信仰的实践“因行为称义”(雅各书2:21)的问题。因为得救不是 靠行为,行律法,也没有一个人靠行律法得救。但神呼召我们,拯救我们的心意是叫我们“行公义,好怜悯与上帝同行”。“胜过法利赛人的义”。所以我们的观点 是基督徒不要吃血。但好钻研的人会问:怎样才能只吃肉不吃血呢?因为血与肉很难分开。其实这倒要向犹太人请教怎样吃肉的问题了。不过相信吃肉的人不可能一 点血不吃,因此圣经说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称义是不错的。因为上帝的禁令就是:不可吃血。所以新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与约翰加尔文才得出了共同的观点:律法 是我们做不到的,因此我们才需要依靠上帝的恩典。“因信称义".但是做不到与不去做是两码事。基督徒虽然和犹太人一样也不能守完全的律法,但律法是上帝的 旨意是基督徒和全人类行为道德的最高标准。所以约翰一书2:3才说:“我们若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 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这也是马丁路德早期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因行为称义”。因此才造成早期新教信徒行为的败坏与混乱。而改革宗加尔文一派的信徒注重 得救以后继续研究,遵守上帝的律法,所以以瑞士日内瓦为中心的改革宗新教教教区信徒行为更为圣洁。因为我们蒙招是做上帝圣洁的儿女。不是靠着耶稣的恩典继 续,故意犯罪,因为保罗在罗马书6:1——7中说“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 呢?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 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信仰的实践问题了。

其实关乎我们信仰实践的很多问题争议。今天仍然是普世教会的基本问题。原因仍是神学上的认识分歧所致。愿我们继续尊重神的话语,了解圣经的精义。愿 神的圣灵继续光照我们,使圣徒得到造就,真正成为主所喜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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