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an:回雅歌:关于基督徒的信心和行为 |
送交者: mean 2010年08月20日12:59:0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我的第一个问题:
“神拯救人,是因为祂的恩典(通过信心)?还是靠行为?有“行为”没有(在基督里的)信心的,如犹太人、如穆斯林,是得救呢?还是不得救?” 首先,我想提醒你一下,你的问题没有答全:有“行为”没有(在基督里的)信心的,如犹太人、如穆斯林,是得救呢?还是不得救?如犹太人、如穆斯林,都有信神,虽然不信基督为他们的罪死,但是他们对神的敬畏,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强调靠行为得救,他们的教导远超过正统基督教的教导。“不信神是最大的恶行”恐怕你还没法用到他们身上。 其次,是你解经的错谬。 保罗说:“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又说:“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麽?你们是这样的无知麽?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麽?难道果真是徒然的麽?” 你也许会说,保罗所说的律法,无非是“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果真是这样吗?保罗说的律法是什么呢?保罗说:“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保罗所说的律法,岂只是“日子、月分、节期、年分”,岂只是“割礼”呢?虽然是两封书信,保罗却只有一个意思——“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也许你又会说,这里说的是假冒伪善的犹太人,而这个犹太人若能行全了律法,有了心里的“真割礼”,就是“真犹太人”了呢?毕竟,他们是在律法中长大的,从小就知道什么是神的道,当然可以靠自己行义。可我们知道,人若能靠自己行义,“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真的是“徒然死了”。所以保罗紧接着说:“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看到了吗?没有一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可是哈里路亚,感谢赞美主,虽然我们凡有血气的都是罪人,亏缺了神的荣耀,可是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祂“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而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麽?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不是吗?我们不妨看看保罗说亚伯拉罕是靠什么称的义。保罗有没有说,“亚伯拉罕信神以后,大发善心,累积功德,终成正果”,然后列举他的善行?没有,保罗说的是:“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後裔将要如此。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所以,我们得救“是用立功之法麽?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我看你的信心,不就是用这“立功之法”赚取你的救恩吗?你岂不知道我们“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吗?什么叫“白白的称义”?是我们信主前做好人做好事,信主后更加做好人做好事,才得到的吗?不,是“白白的”。原文用英文直译是 “justified as a gift”。我自己知道我有这份“gift”,我可以大胆地说,你没有得到任何的“gift”,除了行全律法的担子以外。 难道你看不到吗?果真看不到吗?“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你做工要求工价,乃是你“该得的”,下面你还赞美神的恩典。那恩典不是给你这做工的,你赞美祂给你什么呢?保罗说:“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妄想因行为称义的人哪,信对你没有任何的益处,因为你已经把律法当成你“必因此活着”的唯一道路! 解经的时候,你首先要把保罗这几封书信里的逻辑弄弄清楚。保罗从一开始就强调了又强调,告诉我们,救恩是当我们“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的时候就有的,“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而他下面说的,全部都是建立在基督已经成就的救恩之上,而不是基督未成之救恩之所以能成功的条件。本末倒置,当然会曲解保罗所说的:“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麽?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我们作为信徒的,是否能脱离罪的捆绑,那是与身份相称的外在表征,是信心结出来的属灵的果子,都是源于我们的认信基督之后,已经“成为神的儿女”,而不是因为我们要努力把自己变成完美的圣人,然后才有可能成为“神的儿女”。神的恩典不是高考,不是我们一点点可怜的所谓“义行”能够赚取的,更不是从神那里买入天堂的门票。 可是到了你那里,却满不是一回事。例如:以弗所书的“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逻辑非常清楚:神拯救我们->我们在基督耶稣里成为新人(祂的工作)->作为主内的新人(祂的工作),我们要行善,因为神本定意如此。你却解成我们要行善->神拯救我们->我们得救。初看似乎不错,却把顺序全然颠倒过来! 所以,你给我的答案,才公然逆着圣经明明写着的经文:“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对比你自己的答案:“每一个愿意接受的人(愿意相信,愿意接待祂为主的人)都有‘机会’得到。” 看不到恩典的人,读圣经的时候满眼都是审判。 我的第二个问题: 我们说的行为,指的是神在旧约里向以色列人颁布的律法呢,还是耶稣在登山宝训里提到的全然圣洁,还是两者都有? 天可怜见,这一题你根本没有答。 我问的是我们说的(其实是特指你自己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提到的)“行为”,“指的是神在旧约里向以色列人颁布的律法呢,还是耶稣在登山宝训里提到的全然圣洁,还是两者都有?”你答的是:“行神的善,行神的义,就是遵行神的话/旨意……”云云。到最后我还是不知道,这里的“行为”,“指的是神在旧约里向以色列人颁布的律法呢,还是耶稣在登山宝训里提到的全然圣洁,还是两者都有?” 第三,认信基督了以后,什么才叫可以得救?是从此以后再没有一点犯罪的空间,犯罪再无赦免,因此要保守自己,完全不犯罪,由此赚回救恩?是犯罪以后可以用弥补来赎罪,由此赚回救恩?是前面统统不算,单单看信徒死的那一刻还有没有犯罪,没有才得救? 看不到恩典的人,读圣经的时候满眼都是审判——这话实在是不错的。 你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吗?例如,“亵渎圣灵”的罪是什么?正统教义对“亵渎圣灵”有很好的解释,我想你是定意不肯信的。若是连“亵渎圣灵”的罪是什么你都不知道,什么叫“犯一次亵渎圣灵的罪”,你想必也不知道了。那么“至于死的罪”呢?你不知道,是因为神跟人打哑谜,还是因为明明有答案,可你根本不想知道、拒绝知道?你不知道,怎么能理解为什么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只犯了一次罪,神就把他们治死了呢? 你有没有想过,你能得救吗?你若不能,你若是也“只停留在‘水洗’的阶段,还在悔改的阶段,没有领受圣灵”,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也无法明白圣经”呢?若是你已经过了“‘水洗’的阶段”、“悔改的阶段”,已经“领受了圣灵”,你怎么会不敢说自己已经得救了呢? “神的赦免不是给人abuse 滥用的。”你说的没有错,可是你却把这一点无限扩大化:“也许这一次用完就没了。”对你来说,天威难测,有的人一次犯罪就沉沦了,有的人(如大卫)杀了人还不会完蛋。你害怕吗?你畏惧吗?可是爱里不是“没有惧怕”吗? 神的赦免当然不是给人abuse 滥用的!在这个网上,你见过有人说“所有自称他们‘信仰基督’的人都能成为神的儿女,从而得救并与基督做王”这一类的话吗?当然没有!保罗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恋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又说:“姦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兇杀)、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基督自己也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麽?’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连保罗自己论到自己得救的时候也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这是不是说,我们的救恩还是要靠自己赚得呢?若真是如此,耶稣不就是给我们废除了旧的律法,却立起了新的律法吗?人若是连旧的律法都守不住(罗7),还如何守新的律法呢?约翰难道没有说“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吗? 保罗论到“以至于死”的人是什么样的?“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麽?或作罪的奴仆,以至於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什么叫“罪的奴仆”?伏在罪的权势底下,不能悔改认罪,也不能行神喜悦的事,就是“罪的奴仆”了。说简单一点,明知自己的罪,却仍然硬着颈项惯常犯罪,这就是“罪的奴仆”了。是因为他们找不到帮助吗?也不是,经上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这就是为什么保罗会说“献上自己作奴仆”,他们这么做是心甘情愿的! 你能把这些人称为“因信称义”的信徒吗?“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麽?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麽?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他们实在不能算是信过神的人。 你若是能记住这一点,把它用到保罗的书信,甚至约翰、彼得的书信上,经文就不难懂了。保罗的两个“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章指责的是“罪的奴仆”,加5章指责的是“奴役人的罪” (这一点,你大可参考一下解经书,看原文经句为什么会用现在时态)。这不仅是对那些定意要“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的所谓“信徒”作出的警告,也是对真心寻求神的信徒作出的劝诫。 而真心寻求神的信徒,终其一生,都有属灵的征战,而且随时可能软弱、可能跌到。保罗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鼓励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说:“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虽然,但他对哥林多教会内出现的各式各样的罪痛心疾首,但他却丝毫没有怀疑神对他们的呼召:“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也没有怀疑神在他们身上成就的救恩:“他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 为什么?因为耶稣自己曾经应许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希伯来书说:“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真心寻求神的信徒,在信心的工程上,可能建立得稳,犹如“金、银、宝石”,保罗对这种人说:“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有的可能建立得不稳,犹如“草木、禾秸”,保罗对这种人说:“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我曾说你错解此经——哥前通篇都在讲信心的生命、信徒的生活,偏偏在这里被你读出事奉来。) 虽然知道你理解不同,我还是要在这里引约翰说的这几句作为结束:“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希望你能看到神的恩典,活在基督那没有惧怕的爱中。“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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