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重生了么?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
歌林多前书12:3说,人的信心(表达为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是主)来自圣灵的开启。圣灵在我们内心作证,我们说出来给外人作证。
所以,我们得救是有确据的,但这个确据是客观的,耶稣的确是在我们是罪人的时候替我们死,我们可以不死亡,他复活,我们可以反得永生。这个确据不是主观的感觉上了保票,不是什么一旦我真信了,我就保险了。
2)我重生了(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我可以离弃道理/退后入沉沦/背弃了传给我的圣命吗?
可以:
重生的基督徒,肉体还没有得赎,如果拒绝圣灵保守,继续罪中之乐,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 所谓你们为甚么称呼我主阿、主阿、却不遵我的话行呢。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所以,我即使真信了,是于圣灵有分、 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如果我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我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倒不如一开始就和那些反对基督的那样不晓得为妙。
这2相关问题,经文一目了然,遗憾的是,为了解释人添加的“一旦永远”就开始混淆不清楚了,让这个教义起初的目的---我们对神永不离开我们的信实的依靠和从中得到的安慰--变成了毫无意义,因为,按照这个教义,不到事后,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能够永远,所以干脆,连开始的圣灵和我的心同证我是神的儿女也模糊了。
所以,我们教会的教导是,避免这类空荡荡的口号;所做的是,一方面,把神永远的信实表达的淋漓尽致,一方面把我们肉体不死就一直会背离弃义路的危险表达的实实在在。
让我们永远存“我们得救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那样的信心,让我们于宇宙一同叹息,等候身体得赎,那不会再抵挡圣灵,不再有圣灵和情欲相争的,末日复活的灵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