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解释与再解释 ── 季 泰 |
| 送交者: 诚之 2004年03月30日07:01:1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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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与再解释 ── 季 泰 福音与文化--这是一个在今天东西方文化相接触时在传教士和神学家中间不可避免的热门话题。关于这两者的关系,有人提出不同的模式试图加以描述,例如尼勃尔(R. Niebuhr)对基督与文化的关系曾提出过五种可能的模式,即:基督与文化相对立,基督与文化相包含,基督超越文化,基督与文化既相悖亦相容,基督改变文化。[1] 一位华人基督徒学者谈到宗教与文化的关系时,也提出类似的一些模式,如:宗教反文化,宗教适文化,宗教超文化,宗教创文化。[2]然而,究竟哪一种模式为妥,却似乎令人感到困惑。诚如尼氏所言,对这一问题基督教要作出回答是十分困难的。他说:"不管是广泛还是细致的研究都不能带给我们有益的结果,使我们可以说,这是基督教的答案"。[3] 问题的症结究竟何在?我认为问题在于我们经常有意无意地将福音与文化看作两个相对等的范畴来讨论。其实这是一种过于肤浅的处理方法。事实上,福音与文化是两个相关却很不相同的范畴。现在让我们首先对这两个范畴作一番重新考察,然后再尝试发现它们实质性的关系。 一、"原始的福音":事件在文化中的解释 1.福音的实质 所以使徒们最初讲道中所传的福音即耶稣的降生、传道、受死、复活、升天和再来,简言之,这位钉十字架的耶稣是基督(徒2:36)。使徒保罗指出:"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从福音书到使徒传道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福音的实质是上帝借着基督拯救人类。 2.文化的范围 3.福音与文化 《马太福音》是以耶稣基督的家谱开头的,而最先提到的他是大卫的后裔(原文为"大卫之子"),这是因为马太所在的教会具有较强的犹太基督徒的传统,他们正从犹太教中脱颍而出,然而尚未受到保罗神学的影响。[6]《马太福音》对耶稣降生的解释是“这一切事的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即"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的预言(太1:22-23)。而且他是那位牧养以色列民的君王(太2:6)。这可以说完全是犹太文化的解释。因为对于犹太人来说,大卫曾是他们王国鼎盛时期的王,是以色列国繁荣兴旺的象征。上帝要拯救他们莫过于兴起一位新的大卫,这正是先知们曾预言和历代所盼望的(赛11:1,耶30:9)。而童贞女怀孕,则是犹太人可确认上帝奇妙作为的一个特别的兆头(赛7:14)。因为求神迹这一实证主义的思维方式正是犹太文化的特点,诚如保罗所言:"犹太人是要神迹"(林前1:22)。然而对于同一件事,《约翰福音》却只字未提耶稣由童贞女怀孕而生和旧约的预言。它对上帝借着基督拯救人类这一事件的解释是"道成了肉身"(约1:14)。这显然是希腊文化的解释,因为希腊人普遍认为"道"(Logos)是构成宇宙万物的理性。这正是晚期犹太及希腊智慧思辨的概念。[7] 由此我们看到,我们所说的圣经中所记载的"原始的福音",实际上已经是一种解释。即上帝借着基督拯救人类这一事件在第一世纪地中海文化圈中的解释。对于记录和阅读这些福音书的人,因不同的侧重或不同的文化背景有着不同的解释。 二、"当代的福音":事件或资讯在文化中的再解释 1. 文化的异同 其实,旧约圣经的割礼与安息日刚好说明文化并无优劣,或者说是中性的。上帝要与以色列人立约,这是上帝的拯救旨意。而这一旨意的表达必须借着文化的形式。割礼是当时近东地区的一种习俗,虽然说是一种迷信,却反映了当时的文化。上帝用它来作为立约的记号,这表明他未把它作为劣等的文化加以摒弃,而是赋予它新的意义,即给予它新的解释。上帝并非要创造一种新的"割礼文化",如果真是这样,使徒们将不会决定,外邦人皈信基督,不必行割礼了(徒15)。安息日同样如此,上帝要将这一日分别为圣,是对第七日作的新解释,而不是要创造一种新的"安息日文化",如果真是这样,早期教会的基督徒就不会在七日的第一日聚会了(徒20:7)。 所以,各个民族之间的文化虽然有差异,各有不同特点,但很难说谁优谁劣。对中西文明比较颇有研究的英国人罗素(B.Russell)说:"以往中国传统文明的发展几乎完全独立于欧洲,因而中国文明较之西方文明有着自己明显不同的优点和缺点。试图对中西文明的优劣下一个定论是徒劳无益的"。[9] 然而文化之间的差异往往会成为一种障碍,防碍着资讯的传达。当上帝借着基督拯救人类这一事件成为福音资讯,首先带着希伯来、希腊罗马文化的解释,其次加上西方传教士所在国的文化的解释,与其他文化发生碰撞时,"传福音"就带来极大的困难。田立克(P.Tillich)曾言:"对于高度发展了的亚洲宗教的(传福音的)困难决非在于他们排斥基督教所给予的答案,而是在于他们的本性已如此形成,即他们问的不是福音所作出回答的问题。"[10]这正反映了这种文化差异带来的困难。 2.事件或资讯的普适性 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进而面临着一个最关键和最困难的问题:我们怎样克服文化的障碍(但我们同时必须用它作为载体)把这个普适性的资讯--"真正的福音"带给生活在不同文化里的人呢?这一直是个神学的问题,即我们怎样将"当代的福音"带给此时此地的人,使其"处境化"。 3. 当代的福音 黎氏的这一段论述对我们是很有启发的。首先我们必须通过对一种乃至多种文化解释的破译而回到事件或资讯本身中去,然后再把这事件用我们的文化加以再解释。 假如有个美国传教士来告诉我们,人生来就是有罪的(所以需要认罪悔改,接受基督)。他讲的英文这个"罪"字,事实上已经是圣经原来资讯在西方文化中的一种解释了。因为"罪"对一般西方人来说,大多是"犯法"的意思。[13] 这对于具有法制传统的西方人来说,把它定义为"触犯上帝的律法;违反道德原则的行为"[14]是不难理解的。然而对中国人来说却十分困难。究竟应当怎样理解"罪"呢?让我们且透过这种文化的解释回到圣经中去探究其意义。 在新约中当保罗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时,他并没有简单地以希腊哲人的 "hamartia" 一词一锤定性,而是论到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不同。犹太人是有律法的,外邦人是没有律法的。因此,"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罗2:12)。也就是说,判断罪的标准并不只是根据律法,还根据人的"是非之心"。当然,这已经是"人有罪"这一原始资讯在希腊文化中的解释了。 其实,"罪"在旧约中并不是简单以律法或良心来作判断的。尽管旧约中有不少词可以译成"罪",如 ht', 'awon, shagh等,但诚如封拉德(G.von Rad)所言,旧约中很少抽象地谈"罪"。[15]根据较早的耶典作者的描述,人类犯罪的开始是在于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这是"人犯了罪"这一资讯在希伯来文化中的解释。用"'分别'(原文为"知道")一词同时意味着知晓一切与掌握一切事物及奥秘,因为这里的知道'善'与'恶'不单单是道德上的意义,而意思是知道一切"。[16]也许这里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关于人类犯罪的一个重要资讯,即:罪是人违背上帝旨意的一种狂妄。 这一资讯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就必须把它放在我们的文化里重新加以解释。其实,用古代中国的思想来说,这里的罪可以概括为两个字“犯上”。这种犯上并非刑事犯罪,亦非道德意义上的"恶",而是一种过失。有学者主张,将圣经中的"罪"译为"过",解释为未能"止于至善",[17]是不无道理的。"过"按传统解释即不合乎中道,所谓"不合中庸之道曰过"。[18]这种解释可能是中国人比较能接受的。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是人所皆知的古训。 这种对事件或资讯的还原和再解释,不仅正确地阐发了基督教信仰的真义,同时也除去了中国人接受福音的一大障碍。 通过以上分析使我们看到:福音与文化并非两个简单相平行的概念。人们听到的"福音"事实上是圣经中所记载,为使徒所传的福音在某一种文化里的解释。对中国基督徒来说,以前西方传教士来中国传福音所带来的即是福音在他们文化里的解释。而我们进一步追溯到圣经本身,同样是上帝救恩事件或资讯在古代希伯来和希腊文化中的解释。所谓"宣教"或者"神学处境化"我认为应该是首先透过这些文化的载体,将它们还原为资讯,好像今天数码技术所处理的那样。然后再将这一资讯在我们的文化中重新加以解释。 所以,传播福音并不是一种文化的移植,而是上帝借着基督拯救人类这一事件或资讯在另一种文化中的释放。从释义学的角度来看福音与文化的关系,也许能够使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有所启发。当然,这一解释与再解释的过程需要我们作出巨大努力。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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