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要理问答30、31 (第25课) 有效的恩召
摘自:基督教要道初阶
The Shorter Catechism expounded by G.I. Williamson
第廿五课 李荣安译
问30 : 圣灵怎样使基督赎罪之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
答 : 圣灵使基督赎罪之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1,乃是借着祂的感动。使我们有信心2,又借着祂有效的恩召,使我们和基督联合3。
问31 : 有效的恩召是什么?
答 : 有效的恩召是神所成的工作4,用以使我们觉悟自己的罪恶和悲惨的光景5,又光照我们的心,使我们认识基督6,并更新我们的心志7,于是说服我们,叫我们能接纳在福音中所白白传授给我们的耶稣基督8。
注1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
注2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
注3 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祂所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
注4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
注5 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我们当怎样行?(徒二37)
注6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廿六18)
注7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结十一19)
注8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六44)
神已决定借着福音的传讲使罪人得救。使徒说:「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21)。因此,基督给予教会一个任务,进入世界向每一个人传福音。除那死了的婴孩和智力迟缓者无法理解这道理的意义外,这是人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通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并且「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
但主要的问题是:当人听福音的时侯,为什么有些人接受,有些人却不接受?为什么福音使一些人悔改,也使一些人心硬?要回答这问题,我们首先一定要明白问题不在于福音本身。传给这人与那人的福音是一样的。耶稣基督在福音里,耶稣基督是无条件地,也无例外地给所有的罪人。有人以为救恩只是给予真正的「选民」。他们说:「神只想救那些选民,故此神只能够将救恩给他们,若神也给予其它人,那就不够真诚。」但不论这说法对人的思想来说是如何合理,但这是不对的,「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在福音里没有任何事物能阻止任何人接受福音所传授的救恩。其次,我们必须了解两种人的分别,问题不在人的本身,假使一人接受福音而另一人拒绝,我们便会以为这人的本性比那人好,可是,这也不对。圣经告诉我们所有人的本性都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弗二1)。没有人会凭他天生的意志和欲望接受福音,「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道理很简单,如果神让人靠自己的力量,自然的欲望,世上就永远没有人可以接受福音。
可是,我们都知道的确有些人接受福音!所以我们再问:为什么有些人接受福音?答案就是有些人得着有效的恩召。他们得着有效恩召的原因是他们不单听见所传的真福音,他们也被圣灵重生了。这过程大致如下:(1)福音传给一些人,所有听者都是死在罪中的。他们不能信福音,因为他们把它当作愚拙的事。(2)然后,圣灵在一些人中行了奇事,叫他「活过来」(弗二5)、「造成」(弗二10)、「重生」(约三4-7)并「从死里复活」(弗二6),重建人的属灵生命是神迹,就如基督在世工作时重建瞎子、聋子、跛子等人身体的能力是神迹一样。(3)这样,圣灵重生的工作的果效就是福音具有的效果。以前当作愚拙的,如今反倒扎心(徒二37),从前以为是人的道,而今乃以为是神的道…并且运行在信主的人心中(帖前二13)。
请看以下图例:
图A只有呼召 图B有效的恩召
福音信息 福音信息
一耳入
一耳出
「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神借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林前二14;林前二10
如果我们将有效的恩召与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事例作比较(约十一),也许我们可以更容易明白有效恩召的意义。拉撒路死了,他没有听觉,也不能行动,因为他死了。然而,耶稣却走到墓前说:「拉撒路,出来吧。」这就如在图A中我们所见的,当罪人听见福音时,福音信息是「左耳入、右耳出」的,因为他在灵里是死的。当圣灵重生一个人的心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正如我们的主给予拉撒路有听到祂声音的能力。
有人以为这教义让人如同棋盘上的棋子。有人以为得不到圣灵重生的人就算希望得救,他也不能得救。有人亦以为当人真的得着圣灵时,就是不想得救也会得救。或者,换句话说,这教义不留任何余地给人自己的意志:人不同意也会被遗弃,或不同意也会被拯救。但这是不对的。(1)因为首先,没有人会在「不同意的情况下被遗弃」。正如我们知道的,「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人不想藉神所定下的方式得救。人不愿意单靠耶稣得救,所以藉此怪罪神,很显然是不公平的。神并非造人如此,也没有强使人如此感受。(2)第二,因为重生不是一项强迫的行动(强迫人行他心所不愿的事),乃是一种创造的作为(人创造一个新的意志),当我们说到此点为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时,我们并非说,神叫人作他们所不愿意做的事,我们的意思是说,神改变人,所以人才能作他们从前所不愿意作的事。
当人被圣灵重生时,有三件事一定会发生:(1)重生的人必看见福音的真理。正如一个瞎眼的人,他的视觉被恢复以后,就看见夕阳西下的美景,所以这个人也能看见福音的美妙。(2)人也会对自己不配和在神面前的罪疚有很深的悔罪。他会感到他需要耶稣代他死,为他的罪付上代价。这并非出于勉强,反倒是他所感受到的,是他更新了的本性想要如此做。(3)所以,他会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基督。他会希望如此,因如今他知道自己的需要,而唯一能满足他需要的是耶稣基督。因此圣灵的工作不是强迫人得救,而是「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廿六18)
总而言之,若我们要确定自己有效的恩召,就要避免两个危险。(1)第一是让一些情绪化的感受或一些特殊的信仰经历的危机作为我们得着有效恩召的确据。圣经教导我们人无须重生也可以有很强的感受和经历(太十三 5,20-21;来六4-8)。有效的恩召可以是突如其来的,但也可以经过渐进的经历。圣灵使人重生的工作也许会在某一时间里使人产生强烈的感受,但并非常常如此。
(2)第二个危险就是一些试探,使我们借口未得重生不接受福音而推卸责任。人有时说他们若能够的话,必悔改相信。明显的,他们相信先要感受到圣灵,才能负悔改和相信的责任,不过这是错的,神呼召所有人悔改和相信,因此所有人都有责任,这是无可辩解也不容耽延的。再者,神没有让任何人先知道他已重生,然后才悔改和相信。惟有通过我们顺从福音的邀请,才可以肯定我们已被圣灵重生了,惟有当我们「更加殷勤,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一10),我们才可以肯定我们得了基督有效的恩召。
【问题】
1. 「凡得救的,都是因那愚拙的道理得救」(林前一21),这一原则,有那两个例外?
2. 有何经文证明神通过传福音使人得救?
3. 是否所有听福音的人都会相信?
4. 对于听福音的人,神赐他们什么?是否都赐给所有听到的人?
5. 「救恩只给予那些选民」这一说法有什么错误?
6. 那些接受福音与抗拒福音的人有没有本性上的分别?试解释之。
7. 那些未获重生的人对福音有何不妥的反应?
8. 对一些人来说,是什么使福音的呼召变成有效的恩召?
9. 图A解释了什么?图B解释了什么?
10. 拉撒路复活一事如何解释了有效的恩召?
11. 这教义是否使人成为「棋盘上的棋子」?
12. 「无可抗拒的恩典」这观念的错误何在?应有的观念是什么?
13. 为什么有效的恩召是「无可抗拒」的?试举三例说明。
14. 得确据应避免的两个危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