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起了军代表 |
| 送交者: 何白 2004年06月14日07:58:1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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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何白不怕冒天下之大不韪地说,Grateful同网的圣经神学观念在彩虹论坛是比较纯正的。 但是这并不是说此网在属灵实践方面就比其他同网更纯正。这一点恰恰是所有信仰的一个致命问题:理解掌握理论的不是好的实践者,好的实践者却无法理解掌握理论。 “过於幸福、过於自信的男人是不人道的。他怎么能理解几乎全都充满着痛苦的其他人的生活呢?他怎么会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在美貌、能力和雄辩的外表之下,去寻找这种深刻而痛苦的观点,即他们的实质呢?只有爱情和妒忌才能为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因为精神上的一切痛苦都一模一样。。。。。。。幸福有益于肉体,但培养精神力量的却是忧愁。” 一次,中学里的军代表做报告:“他们资产阶级找对象,找的是又高、又瘦、又白,风一吹就倒嗑拉。我们无产阶级找对象,就是要找那黑胖黑胖的。”底下就有同学高喊:“喂,那猪就是黑胖黑胖的,要不要?”结果被当做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加以批判。后来同学们都传,那军代表自家的媳妇果然是黑胖黑胖的。 昨天何白跟了Bach同网一帖,其中第一句“多长时间的传统算传统?”是对着杨爱程同网的。结果引来Grateful同网如下一大段教导: >对基督徒而言,道德标准是“明确”的 很好很有趣的说明,从理论上讲很对,“开心胸”啊。不过未免有点儿离题。 何白的那句话,是针对杨爱程同网“坚定维护传统家庭观念和价值系统的”(大法官是神所喜悦的)论点所说的,本身并不成立。因为我们在说美国的大法官,而美国是没有过一夫多妻制的。但是这句话的本质是成立的,那就是,什么叫传统?二百年前的大法官也许对同性恋持断然否定的态度,可他们却豢养黑奴。生活是一个整体,难道能够笼统地说一个豢养黑奴而反对同性恋的大法官就一定比同意让同性恋人结婚的大法官更让神喜悦? 但是Grateful却将何白与杨爱程所论的传统,给限制到“传统道德”上去了。传统难道不也包括伦理吗? 然而Grateful所谓的基督徒的一个明确的道德依据却是真的,那就是圣经。问题在于实践方面:即如何应用圣经来作为今天生活的道德依据。亲爱的Grateful同网,可否罗列5-10条出自圣经的基督徒今天应该遵循的道德(非伦理)准则供我们参考? 从Grateful大概地举出的例子来看,圣经道德地定义夫妻必须是一男一女,除此都可随时间而变通,不是完全不道德的。怪不得JERRY SPRINGER节目里有个黑人父亲手捧玫瑰向亲生女儿求婚呢(何白以前提过的)。他说当年看到女儿因离婚而痛苦万分,就和女儿睡了,后来就爱上了女儿。那做女儿的羞愧万分,连躲带闪的,做父亲的死缠白赖地跪在地上频频追着女儿。当台下观众嘲笑他时,他说:“GO,READ THE BIBLE”。这个,恐怕也非道德而只是随时而迁的伦理问题吧?怎么有点儿向恩格斯同志“反杜林论”里的观点呢? 所以请Grateful同网务必将圣经中的道德准则公告于此,从而我们讨论就会有更好的圣经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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