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帖子
苗弟兄啊,認個錯有那麼難嗎?
送交者: 新歌 2015年05月19日12:28: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我說你不該扇微一弟兄耳光,微一去年之事是你先開始暴力,他再說讓張弟兄去教會告網上騷擾女性的那些話的吧。而且,那位“女性”本身說不用如此行,算了的。你們最終還是走到微一教會去了。去了也就罷了,現在你又感嘆:“教會對於會員根本沒有懲罰功能”。既然你有如此看見,感謝主!我一定為這件事盡心盡力,我覺得很美善呢。

現在,讓我們來好好回憶一下,好讓我整理個給你的教會告狀的思路。你覺得不公平現在為自己辯護,如果大家都覺得你說得合乎情理,我一定不堅持我的立場,因為:隨時願意被校正——本來就是被的標誌。

我說,你不應該先打微一耳光,其實,那時候你們幾個是一起上的。

你說,那是因為“”。因為他竟然不懂

我說,用打人家的耳光讓人歸正,永遠是一種流氓無賴的行為。

你說,根據聖經箴言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我說,原來微一是你的兒子?我需要看到法律文件證明,親子鑑定資料,這不過分吧?

你說,不該字面理解,又說你和微一的關係,比如保羅和提摩太,彼得和馬可。

這點,

一,我需要你再找足夠的見證人來為你做真實見證,好讓我知道,讓大家知道,微一確實是你一手帶領信主和培養成長的;

二,我還是需要和你的牧師談談,因為,用打斷腿,扇耳光帶領信徒,恐怕美國法律不允許,會讓你們的教會關門,到時候又是一個教會醜聞。如今教會醜聞已經夠多了,我們不希望再發生這樣的事。而且,如果你們牧師帶領你們如此,或教導如此,或允許如此,這多少有點異端色彩,基督教2千年歷史,從來沒有這樣的記錄。

既然你也贊同,教會需要能夠懲戒信徒,說明在這點上我們意見完全一致,讓我們認真努力達到這個目標。

現在,請公布你的教會,如何聯繫?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14: 最佳收藏《和合本聖經視頻》舊約,新約
2014: [遠志明牧師2014藝人之家布道會]
2013: 陳鴿的博客
2013: 基督是一切(一)
2012: 今天有兩句話想和大家說,
2011: 屬世十字架下蒼白的屬靈原則
2011: (Family Radio ministry)=魔鬼之音
2010: soccerfun:感謝弟兄姐妹的禱告,我岳
2010: 落基山人:關於中央聖所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