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就是加拿大联邦大选。参与投票或为促进基督教原则的领袖投票是否是每个基督徒的责任和义务?答案是肯定的。当然神掌控一切,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推动神的愿望袖手旁观。神要求我们为掌权者祈祷(提摩太前书2:1-4)。就政治和掌权者而言,圣经有证据表明神有时对我们选择的领袖不满意(何西阿书8:4)。罪紧抓着这个世界的证据随处可见。地上的苦难大多是因为不属神的领导者(箴言28:12)。圣经教导基督徒要服从法定权柄,除非它与主的诫命相悖(使徒行传5:27-29;罗马书13:1-7)。作为重生的信徒,我们应该努力选择顺服造物主领导的领袖(撒母耳记12:13-25)。绝对不要支持违背圣经关于生命、家庭、婚姻和信仰诫命的候选人或议案(箴言14:34)。基督徒应该在通过祷告、寻求圣经原则和详细检查候选人的道德信仰取向和选择的情形下投票。
这个世上有很多国家的基督徒遭到压制和逼迫。他们受苦于自己无力改变的政府和痛恨其信仰、压制其言论的政府。这些信徒冒着生命危险传播耶稣基督的福音。在北美,基督徒不必为家人和自己担心,有权谈论和选择他们的领袖,这是神的祝福。在美国的最近选举中,大约每五个认为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当中就有两个放弃了这个权力没有投票。每五个自认为是基督徒、有资格投票的人中就有一个甚至都没有去登记投票。
在我们的时代,有很多人想把基督的名和信彻底从公众场面中抹掉。投票是促进、保护和保留属神政府的机会。错过这个机会意味着让那些玷污基督之名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当道。我们选举——或者不选举——的领袖对我们的自由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可以选择保护或者限制我们崇拜和传扬福音的权力。
参考http://www.gotquestion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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