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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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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駝穿過針的眼
送交者: 遙投 2016年11月04日08:04:3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駱駝穿過針的眼,可能嗎?對我們這些老實人來說是不可能的,但是對神學家們來說卻是輕鬆得很。

只要把針眼造個大比例的,別說一個駱駝就是一隊駱駝也沒問題。再不濟,把針眼添加一個字變成針眼門,那難度就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了。

我寫的帖子都是說給老實人聽的,只要你沒養成聽見主耶穌的話就動歪心思去研究篡改扭曲的毛病,那大家交通起來就不會有任何的障礙。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太19:23-24)

如果神學家在場聽到耶穌這段話,他會馬上去糾纏針的眼,耶穌也就沒法兒再往下講了。幸虧耶穌的門徒和我們一樣是老實人:“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太19:25)

這是大實話,有了大實話,我們才能得到進一步的啟示:“耶穌看着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

駱駝為什麼穿不過針的眼?實在是因為它太龐大了。財主和駱駝比呢,那就更要龐大得多。

這種龐大可以分為兩種:

一種是對外的:權勢,地位,財富和名望。秦始皇求永生無非是想將他的霸權帶到永生里去,那個少年財主求永生無非是想將他的地位和財富帶到永生里去。

另一種是對內的:人心的驕傲和自我膨脹。很多教會內的人都是打算帶着這些膨脹的爆米花一旦得救永遠得救地進入永生的。他們連神的國都可以不屑一顧,以為神另闢蹊徑先把他們重生了就:龍生龍鳳生鳳耗子生來會打洞了。

不是啊,同志哥。天國是努力進入的,這努力就是暴力攻打啊。俗話說對自己狠那才是真狠啊,耶穌基督在四福音書裡有關進入天國得永生的教導全是要我們對自己狠啊。狠到什麼程度呢?捨去一切龐大包括自己的性命啊。死在外面,活在裡面啊。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19:29)
得着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着生命。”(太10:39)

靠我們自己根本做不到?這樣誰能得救呢?

這才有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我們捨命並第三日復活啊。我們只要信靠耶穌基督與他同死同活就有了“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啊。

多麼清晰明了反覆重複的福音信息,稍微老實些的都能聽懂啊。你說你整天小肚雞腸地咯唧那些芝麻有什麼用?卻丟了西瓜啊。

其實你只要謙卑地把自己擺在正確的位置上,受造物就要有受造物的覺悟麼。相信:我們所有的信靠努力都在神的恩典下都在神的計劃中就可以了啊,就可以按神的吩咐努力去行了。你努力去行才能把神加給你的恩典彰顯出來啊。

不要再走自以為是的神學駱駝穿針的眼,行不?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太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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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里沒有白卷英雄

送交者: 遙投 2015年04月10日02:16: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有一個老師很有能力,在出試卷前,就已經預先知道甚至預定了能夠通過考試的學生。做為學生也應該肯定地知道一點:如果在老師給的試卷上一筆不寫的話,那他肯定通不過這個考試。基督信仰里沒有白卷英雄,沒有行為的信是死的。我們的信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我們是因信得生,更是因信得活

一個人賭咒發誓要向你守約的時候,相信他是真誠的。當他向你背約的時候,相信他也是真誠的。時過境遷,人是善變的,這個因數你一定要考慮。基督徒的信,如果離開了神的保守,就會變得不確定:“凡靠着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着,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7:25)

2012-2-20 22:01 來自 微博 weibo.com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着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約書亞記1:3) —— 神是超越時空的創造者,神所應許的都是成了的,並不由我們的行為來決定。但是我們必須象約書亞那樣,在神的恩典中踏出腳掌去,將神的應許之地,用雙腳一步一步地量出,用行為彰顯出神賜的恩加給的信並祂的作為和榮耀來。

2011-9-12 09:12 來自 微博 weibo.com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馬太福音11:12) —— 天國是神給我們得救基督徒的應許,在神那裡是已經成了的事實,但還是需要我們努力地進入。神的預定揀選屬主的羊祂會保守一個不丟失這都是神的主權是我們信心的依靠,並不是我們懶惰不起來行的藉口。

2011-9-12 21:25 來自 微博 weibo.com


感謝主!為此我曾每每感謝神將雅各書留給我們,一句“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竟成了我堅守的最後底線。所謂全憑恩典不靠任何行為以至於沒有任何行為的信,害死的人不計其數。真正結了婚的人明明知道小孩子過家家不是那麼回事情,卻喚醒不了幾個,很遺憾。
不可否認,神學有其價值,但只到一定程度,也有其局限性。今天很多神學走到極端、走到死胡同,就因已偏離了其聲稱堅信的聖經根基,為了神學而神學。回歸聖經乃當今時代的迫切需要。若我教的神學生今後對聖經有無比的熱愛和敬畏,我就欣慰感恩;若他們以神學思想為最終權威和標準,我就要檢討。

2012-4-3 06:54 來自 微博 weibo.com


我們有一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非常膚淺片面的話,坑害了不少人,尤其是成了不少懶惰不願意起來行的人的藉口,就是:“我們得救全憑恩典,不靠任何行為”這話是政治正確的話,但是被用偏,比空話還坑人。殊不知,神的恩典恰恰是要加給願意起來遵行主的話的人。沒有行為的信是死的,死的信還何談恩典?

2012-3-26 20:51 來自 微博 weibo.com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各書2:18)


就像馬拉松一樣,你要跑起來才有忍耐到底,也有神的愛你到底堅固你到底。我們也就能將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以至於得勝。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可13:13)...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林前1:8)...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希3:14)...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啟2:26)


如果他知道進一步地問:神為什麼把我造的非要呼吸才能活,我想問的人和答的人就都應該明白了。這並不是真理的問題,而是主權的問題。好為人師沒什麼不好,只是自己也要謙卑下來才能有進步。

#有人問唐牧師說:“你們基督教太霸道!憑什麼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永生,信其他就要下地獄?”唐牧師舉例對答:“如果有一天空氣對你說,‘呼吸我就能活,不呼吸我就會死。’你會覺得空氣霸道嗎?你難道說,‘我就不呼吸你!’嗎?”就像1+1隻能=2!

2012-7-4 21:42 來自 微博 weibo.com


包括加爾文神學在內的最大問題是,他們不懂屬於神主權之內的或超越時空之外的神的宣告(象神的預定揀選保守)是不能拿來做有限時空內的因果關係推自己的理搞自己的神學。

2012-4-3 07:49 來自 微博 weibo.com


再次申明立場

送交者: 搖頭 
2011年09月22日12:01:16 於 [彩虹之約]

我反對的是將神的預定神的揀選屬主的羊神會保守不失落篡改成一旦得救永遠得救,以人的全然敗壞為藉口不努力遵行主耶穌的教導。因為他們將神的主權篡改成自己的特權,使得聖經里相當大的一部分耶穌教導人遵行的信息被人為的故意忽視和抹殺,甚至有些經文他們需要強解才能滿足他們的狂妄。


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他們不只自己要這樣行,還強逼別人這樣行,不配合他們理論的他們會施全力打壓。是可忍孰不可忍,只有徹底摧毀他們的理論根基,才能還一個朗朗乾坤,我們才敢堂堂正正地遵行主的話,將根基立在耶穌基督這塊磐石上。

陷入各樣神學裡的人有個最可惡的惡習

送交者: 搖頭 
2011年09月22日09:35:13 於 [彩虹之約]

就是為了強行建立自己的理論,對不符合理論需要的經文要麼無視,要麼強解,甚至不惜為此篡改模糊消解聖經里原來非常清晰強烈的信息,頗懂連消帶打之道。這樣的人再也讀不懂聖經了,更別提聖靈能光照他們了。

爭論的焦點

送交者: 遙投 
2011月09月19日07:33:05 於 [彩虹之約]


就是,神預定神揀選屬主耶穌基督的羊神會保守不失落,都是神的主權,不容置疑也不容從中去推人的理。一旦得救永遠得救就是人的理,是將神的主權聲明轉化成了自己的特權伸張,是人心驕傲所致。引出的惡果就是,講台沒有力量,吸引了一大批生命投機分子混入教會,包括牟鐘鳴這樣事先精確計算了殺人後果而去殺人的。可惜在教會呆了那麼多年,他就是漏算了那永火......

我在談兩個角度
送交者: 搖頭 2011月09月16日12:12:12 於 [彩虹之約]

預定是從神的角度談,得救是從我們的角度談,混淆兩者就會犯大忌。千萬不能順着神的主權宣告去推我們自己的理。




為什麼這麼不要臉之八

送交者: 遙投 2013年09月25日18:46: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當我們說主權的時候,明確下面幾點非常重要,這是主權的性質所決定的:

一是主權的解釋權不容篡奪

二是主權的絕對性不容干涉

三是主權的排他性不容插手

好比說吧,日本高舉中國的主權就可以對中國的主權濫加解釋和干涉甚至插手中國的主權,你聽了肯定認為是個笑話,這也太不要臉了。但是就有人藉口高舉神的主權去干涉神的主權,插手神的主權,解釋神的主權。你看到了卻習以為常,不覺得他們不要臉麼?




那是因為你沒讀懂我在說什麼

送交者: 遙投 2015月04月10日08:39:4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難道你沒有意識到你的結論和你引用的經文的明顯的矛盾? 由 msc 於2015-04-10 08:19:29

我全篇都在說這個道理:

好比說吧,小孩兒學走路,父母肯定會保守他/她不至於摔死。但前提是小孩子要努力嘗試着站起來邁出腿去,如果這孩子躺在那裡不動,父母的保守對他/她一點意義也沒有。孩子離開了父母的保守,學不會走路是必然的。

基督徒如果不起來去行,離開了神的保守,那他/她的信就沒有任何保障,即使約書亞也不可能進迦南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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