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底谁在犯罪? |
| 送交者: 摇头 2005年09月04日05:10:09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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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重生的生命就是“从 神生的”生命,根据约翰一书3:9节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所以说基督徒重生的生命是不会犯罪的。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敢直面约翰一书3:9节呢?加以肯定地说重生的生命不会犯罪呢? 约翰一书3:9节实在是令我们忐忑不安,因为现实是我们谁也不敢保证我们重生后不再犯罪,甚至我们现在就在犯罪。如果我们毫无保留地肯定约翰一书3:9节,那我们实在是没有立脚之地了,甚至要牵扯到我们到底重生没有,到底得救没有等诸多的重大问题。 所以我们就想尽办法回避这段经文,最好假装看不见,即使有人把这段经文拿出来放在我的眼前,我也得搬来一摞子书,把它埋起来,眼不见心不烦。说实话,我就刻意回避这段经文有好长时间。 一段约翰一书3:9节,使得几家欢乐几家愁,看看老八在那里乐得手舞足蹈,而我们基督徒却在自己的圣经面前显得那么被动手足无措,怎么回事儿? 是圣经出问题了吗?圣经无误是我们的信仰基础,不能在自己的基础上拆东墙补西墙,那样我们会更加站立不稳。 问题肯定是出在我们这儿了,那么我们的问题又出在哪里了呢?真的是我们没有重生吗?真的是我们没有得救吗?那神的因信称义的应许呢? 我们是重生了,我们是得救了,我们不应该在这方面有所怀疑。可是重生的我们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不再犯罪啊?甚至我们正在犯罪啊,这又实实在在地好像和约翰一书3:9节有矛盾,到底怎么啦?再想下去脑袋要爆炸了,谁能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保罗早已经在罗马书第六章第七章里将这个问题解决了,大家再仔细读读罗六罗七,并请参考导读上的文章“我们今日的盼望就是等候身体得赎”看看。 保罗有一句话:“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在这里谁“不愿意作”? 是“我”,是重生的那个“我”,这个生命是对罪非常敏感的是恨恶罪的,是从神生的,是不犯罪的。 那么谁又去作的呢?“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换句话说就不是重生的我作的,这个重生的我不会再为犯罪买单。那么谁该买单呢?是那个“住在我里头的罪”,这个“我里头”的“我”是重生的那个“我”吗?显然不是,仔细读罗六罗七就知道,这个“我”是指我们等候得赎的身体,是我们的肉体。 明白了到底谁在犯罪,我们就可以大胆地理直气壮地说了,重生的生命是不会犯罪的,我们是重生的,在我们的新生命里面没有罪,我们不会再为我们的肉体犯罪买单,不仅不买单,我们还在和我们的肉体作拼死的较量,胜利终归是属于我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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