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预知与预定(罗8:29) |
送交者: GDP123 2018年09月21日21:15:0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預知與預定 羅馬書八29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常常有人對我們改革宗或加爾文派的基督徒存著一些誤解。其中之一是,我們總是講論預定論。或許這種指認有誤,雖然確實有一些基督徒特别喜歡談論這方面的事,就如其他一些圑體特别強調某種治理敎會的方式,或聖靈的恩賜,或浸禮的形式一樣。 本講將討論預知與預定。如果你以為我過度重視這個題目的話,我必須聲明,這其實是我在研討羅馬書時首度提出這兩個題目。羅馬書我已經講了一百一十個講章,這是我第一次講這主題。原因很明顯;此處是保羅在羅馬書中第一次介紹這兩 個詞。神預知祂的選民,預定他們要變成耶穌基督的模樣,雖然這些已經隱含在羅馬書頭七章半中的敎訓裏,但保羅不打算在尚未指出我們陷於罪中的絕望光景,和神如何藉著我們在耶 穌基督裏的信心拯救我們之前,先討論預知和預定的觀點。 令人驚奇的是,這也是加爾文在《基督敎信仰的建立》一書中裏所採取的步驟。他一直到了第三冊末了,才開始討論這敎義。在那之前,他花了九百頁來討論其它主題,那部份就佔了全套書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 「照著神的旨意」 我們該從何處開始討論這敎義?其實我們已經在前一講開了一個頭,指出預知和預定是用來描述神從天上下來,揀選、拯救人類之行動的五個環節中的兩個。 但保羅自己是從第二十八節開始的,「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効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由於「呼召」一詞也是這個金鏈中五個敎義中的一個,我們認識到一個事實:這個代表神行動的金鏈只是在解釋神如何完成祂的旨意。換句話説,它最主要的部分不是預知或預定,而是神的旨意本身。那旨意到底是甚麼?顯然祂的旨意是,要從人類的墮落和刑罰中,拯救出一批人來,使他們有耶穌基督的樣式。 我們可以這樣説:神愛耶穌到一個地步,祂定意要使更多人像耶穌。當然,這不是説我們將具有神性。聖經從未這樣敎導。神乃是要我們在耶穌的許多屬性上像祂,例如仁愛,喜樂,和平,聖潔,智慧,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憐憫,以及其它特質。 為了達此目的,神揀選,預定,呼召,稱義,使人得榮耀。第二十九節和三十節吿訴我們,神如何實現第二十八節提出的那旨意。 預知 上一講裏我説過,預知是一個最重要,也最容易遭人誤解的詞。我也説過稍後我會再回過頭來作進一步的討論,這正是我現在要作的。 這個詞的問題出在,如果我們把它分成兩部分,這個詞本身就顯示了一個錯誤的含義。它的第一部分是「預」,意思是「預先」或「在前」,它的第二部分是「知」。因此這個詞似乎單單指在事情發生之前就預先知道了。從這一點出發,很多人會下判斷説,神預先知道一切,因此他預知和預見的就是人的信心。根據這種推論,神拯救人是根據祂預先所看見的人之信心。 當然,這不是本節的含義。這裏説,神預先知道人,而不是説神預知人要作甚麼,更沒有提到人的信心。接下去我們看到,(1)神定意要拯救某些人,(2)神對這些人作了一些 事,作為拯救他們的五個步驟中的第一步。 實際上,我們若仔細研究這個詞,就會發現它在聖經中的用法很特殊,而且别具意義。若把「預知」一詞哂迷谖覀兩砩希捅硎疚覀冾A先知道一些事,這對我們是有意義的。例如我們可以預先知道一個熟人會怎麼作。但從這角度看,這個 詞對神就沒有任何意義可言,因為神不像我們活在時間裏面,祂沒有所謂的「預先」。祂就是知道,祂知曉萬事。這是「全知」的意思。但即使我們從時間的角度看(我們也只能這樣作,因為所有受造之物都被鎖在時間裏),我們仍然可以 説,神被描述為「預知」事物的惟一原因是,祂預先就決定了這一切。正如哈爾登説的,「神藉著決定未來,而預知未來。」 神的「預知」和我們人的預知大不相同。它是指神定意要特別愛某一個人,祂定意要揀選一個人得救。 這是「預知」一詞在舊約中的獨特用法。我前面提到的阿摩司書第三章第二節説,「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 那裏的「認識」絕不是一般的認識,因為神認識一切受造之 物,而不僅限於以色列人。那裏的認識是指「特别喜愛」或 預知與預定 「揀選」。事實上,就像我已經指出的,在上下文裏這種揀選的觀念如此突顯,以致於新國際譯本乾脆將阿摩司書的那一節譯成「我只揀選你們」。 我們觀察新約「預知」的用法,也可以看到同樣的觀念。它在新約一共出現七次。兩次是指人的預知,那是我們一般對這詞的用法,五次是指神的預知,這五處經文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1.徒二23。它出現在彼得那篇精彩的五旬節講章的中間部分,彼得當時正對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解釋神救贖的計劃。「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彼得不僅吿訴他的聽眾,神知道耶穌將被釘十字架。這並非重點所在。他主要強調:是神差遣耶穌去釘十字架。也就是説,這一切是神早先就已經決定的。這是「預知」(定旨先見)在彼得那段話裏的意義。同樣的觀念又出現在兩章之後,只是省略了「預知」一詞。那裏提到信徒對神的秴蹋赶B珊捅径死啵獍钊撕鸵陨忻瘢辉谶@城裏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徒四27〜28)。 兩處經文都説到,人類只是執行神預先決定要發生的事,好叫罪人因耶穌的釘十字架而得救。 2,羅十一2。保羅在羅馬書第九章到十一章,極力辯護説,選民的救恩具有永遠的保障,以反駁有些人所持的相反理論,他們否認這種保障,辯稱猶太人當中也有許多不信耶穌的。在這幾章裏,保羅提出了六、七個答辯,第十一章甚至包括了「預知」一詞。「我且説,神棄絕了祂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神並沒有棄絕池預先所知道的百姓」(1〜2節)。 那是甚麼意思?是指神不棄絕那些祂預先知道不會拒絕神的人嗎?當然不是。這不是保羅的意思,即使是,也對他的論點無濟於事。保羅真正的意思是,即使在以色列人當中,神也沒有揀選他們每一個人都得救;祂只揀選一批餘民,但祂所揀選的人,祂就保守他們在救恩中。保羅以他自己為例。他的論證是:神所預知(亦即揀選)的人,永遠不會從救恩中跌落,也不會被棄絕。第八章也提出了同樣的論點。 3.彼前一1~2。彼得將預定的敎義講得極精彩,新約兩處對預知的解釋都出現在彼得前書。彼得寫這封信給散居在土耳其各羅馬轄省的基督徒,他一開始就説,「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祂血所灑的人」(1〜2 節)。第二節並沒有説神揀選他們是因為神預先知道他們會相信並順服耶穌基督。正好相反。他們相信並得以成聖是因為神揀選他們得救。 4. 彼前一20。彼得在同一章第二十節説到,神定意差耶穌基督來作世人的救主。這節經文説,「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但這一節裏的「預先……知道」很顯然是指「預先指定」,因此新國際譯本 譯作「揀選」,「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揀選的。」换句話説,父神早在創造人類之前,和人類未犯罪之前,就已經指定耶穌作救主了。
同樣的譯法也可以用在我前面提過的幾處經文中: 徒二23——「祂(耶穌)既按著神的定旨和揀選(或預定),被交與人……」 羅十一 2——「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揀選的百姓……」 彼前一2「就是照父神的揀選(或預定)……」 5. 羅八29。新約第五處提到神的預知,就是我們正研討的這一節。它的意思也和其它幾處一樣。它説到神對他所揀選的一批人有特别的愛,祂要拯救他們,以完成祂善良的旨意,也就是説,使他們能有祂兒子耶穌基督的模樣。 有趣的是,有些譯本雖然知道這才是「預知」的含義,但他們還是用較自由的方式來翻譯這個詞。新英文聖經説,「因為祂在屬池的人未出生之前就預先知道他們,又預先定下效法池兒子的模樣。」魏廉士(Charles Williams)這樣翻譯,「因為祂預先定意要愛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池兒子的模樣。」古次比德(Goodspeed)寫道,「祂從起初就標明出來的那些人,祂也預定他們要效法祂的兒子。」羅馬天主敎耶路撒冷聖經翻譯得尤其徹底,「他們(就是照祂旨意被召的 人)是祂許久以前就特別揀選出來的。」這一切都讓我們看見這個詞的正確意思。 預定 金鏈子的第二個環節是預定,這個詞引起最多人的困惑,雖然他們的困惑多少與「預知」一詞有關。那就是,神對特定的人持有特别的愛,卻忽略其他的人。預定論的意思是,神已經決定祂先前揀選的人之命撸堑谜群托Хㄒ盏哪印 此處我們要來一一檢視一般人對這個敎義(預知或預定) 所提出的反駁。 1.如果你相信預定,你就把救恩變成武斷的,把神變成獨裁者了。實際上這個反駁包括兩部分。我們先來看第二部分。預定論會使神變成獨裁者,罔顧正義,僅憑私意拯救某些人,而毁滅另一些人嗎?我們可以想像那些對聖經一知半解的人會這樣想,特別是他們已經先入為主地認定神是不公平的。但任何研讀過聖經(即使只有羅馬書)的人都會看出這種想法的謬誤。如果我們單單尋求神那不偏不倚的公義,後果會怎樣?答案是,我們都必沉淪。羅馬書第一章就是在講公義。神的公義只能譴責我們,定我們的罪。如果我們從神那裏尋求公義,我們就會發現自己被永遠拋棄在外面的黑暗中了。 為了得救,我們需要憐憫,而不是公義。這就是預定論所講的。神向祂揀選的人施憐憫。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九章第十八節所言,「……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至於有些人説救恩是武斷的,我們不得不承認,從我們的觀點出發,我們確實無法明白為甚麼神只揀選某些人,而不選其他人。為甚麼祂只揀選一部分的人,而不是所有人? 因此祂的預知和預定似乎很武斷。但這不過是因為我們不是神,無法從神的角度看事物。我們無法明白祂只拯救一部分人,而不拯救全人類的旨意之全貌。但這並不表示神未存這種心意。事實上,我們對神的認識足以使我們相信,神確實有這樣的旨意,雖然我們對其內容不得而知。我們對神的認識顯示了他的每一個行動都有充分目的。 以弗所書第一章第十一節將預定論放入這樣的架構中:「我們也在祂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這豈不是與武斷正好相反?同樣的,在以弗所書第三章第十節和十一節,保羅説,「為要藉著敎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 裏所定的旨意。」 2. 你若相信預定論,就是否認人類的自由。這種反駁很常見,它是根據一種錯誤的假定:以為墮落的人類仍有自由。聖經如何論及我們在屬靈方面的自由?聖經的敎導是,我們沒有選擇神的自由。「沒有尋求神的」(羅三11)。「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預定不會剝奪自由。它只能恢復人的自由。這是因為神預知,並且預定我們要變成祂兒子的模樣,好救我們脱離罪的捆綁,使我們能自由地事奉祂。 我們也可以回答下列一個相關的問題,實際地來看這件事:預定是否摧毁人所經歷的自由?費固森(Singular Ferguson)回答説,「我們有一個實際的例子,就是耶穌,祂是所有人中首先被神預定的。耶穌是有史以來最自由,也最負責任的人。還有誰的一生比我們的救主更能清楚顯示神預定的旨意呢?祂豈不是被描述為那被揀選、被預定的一位嗎?祂的道路豈不是在舊約的篇章中就已經決定了嗎?宇宙中還有誰比祂更自由呢?」費固森下了這樣的結論,「我們或許聽人説,預定的敎義把神變成一個獨裁者,把人變成奴隸。但我們的發現恰恰相反:神是一個滿有恩慈的神,神的兒女是最自由的人。」 3. 你若相信預定,就會打消人傳福音的動機。既然神已經決定要拯救那些人,我們何必向他們傳福音呢?神學家的回答是,神決定結局,祂也决定達成這結局的方法。所以祂若決定要藉著張三忠心地把福音帶給李四,以使李四得到福音,那麼在李四得救成為基督徒的事上,張三的見證就有其 重要性和必要性。 但我情願用另一種方式來回答這種反駁。假設神不用揀選的方式拯救人,但祂決定要救一些人,卻不在人心中創造新的生命,好敲碎他們剛硬的心,使他們能用信心回應所聽到的福音。我不禁要問,神如果不決心這樣作,你我這些傳道人又有甚麼盼望?如果人心像聖經所説的那樣邪惡,無法相信,那麼我們又怎能指望在將福音傳給人時,他們能得救呢? 用更可怕的方式説,如果救恩必須依賴我們去努力傳福音,而不是靠神的預知和預定,萬一我作錯了怎麼辦?萬一我給了一個錯誤的答案,或者所作所為導致人離開基督,那怎麼辦?在這種情況下,我就必須為他們的沉淪負責,因為我犯了錯誤或犯了罪。我看不出這如何能鼓勵人傳福音,相反的,這會使我視傳福音為畏途。 但我們不妨换另一種方式看。如果神揀選一些人得救,好叫耶穌得榮耀,讓許多人因信心到祂面前,變成祂的模樣,那麼我在作見證時就可以坦然無懼。我知道不管我的見證多麼薄弱、粗糙,但神若決定用這種方法,祂就會使用我的見證拯救那些祂定意要拯救的人。 預定的敎義不但不會摧毁人傳福音的動機,實際上它是替傳福音的工作催生。它使傳福音變成一件喜樂而有盼望的事。 救恩是出於主 我結束的時候要再回到稍早提到的部分。這五個詞——預知,預定,呼召,稱義,得榮耀——都是指神所作的事。為甚麼?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特別是我們必須記住,我們自己也有當盡的責任。信心是我們這一部分的工作。神不能代替我們相信。同樣的,成聖包括了我們的努力,雖然其中也包括了神作工的部分。為甚麼保羅不在羅馬書第八章第二十八節至三十節提到這些事呢? 答案很明顯。使徒是在討論我們永恆的保障,他強調的是神的工作,這樣我們才能從一開始就明白,這個奇妙的救贖計劃是不可能失敗的。如果它的成敗取決於我們,就可能失敗。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遲早都要失敗,包括靠自己得來的救恩。我們的信心會失敗,我們堅忍的能力會耗盡,我們對神的依靠會减少,我們會前功盡棄,墮入地獄。 但救恩並不是這樣。 重要的不是我們揀選神,而是神揀選我們。不是我們的信心,而是神的呼召。不是我們堅持的能力,而是祂預先定意要保守我們直到末了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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