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神性的“教义”——阿米念普救论的错误
阿米念派的观点已成为当今基督教会中最流行的四种观点之一,然而,我们必须对阿米念派的普救论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严厉驳斥。
一、它谤渎了上帝的诸多属性,如祂的爱
阿米念主义提出了一种实际上无法拯救人的爱。这种爱虽然会泽被众人,然而一旦遭到拒绝,就会变成仇恨与忿怒。这并不是恒久忍耐、亘古不变的爱;它虽然为所有人提供了救赎,随后却又保留了可使这救恩在所有生命中产生效力的恩典之道,不把它赐给人。难道我们要相信基督虽为住在最深处的丛林和最黑暗的城市中的每个人死了,神的爱却不会为他们赐下宣教士、传道人或讲道,以使祂的死得以产生功效吗?
二、它谤渎了上帝的智慧
上帝难道会制订了一番要拯救每个人的计划,然后却不去将其付诸实施吗?难道祂如此愚拙,即便知道基督不能得着他为之付上赎价的人,还要让自己的爱子为所有人的救恩付上赎价吗?有人说,上帝没有认识到这一结果,祂足以高瞻远瞩到为人提供救赎,却没有看到有人不会接受它。这等主张岂不是谤渎上帝的智慧吗?难道上帝计划并提供救赎,却无法认识到自己的救赎不会被人接受吗?
假如我走进一家商店,买了些东西,接下来落下这些东西就走了,我会觉得自己很傻。然而,阿米念主义却要我们相信,这种情形在救恩问题上是真的——东西已经买了,也就是说救赎已经实施了,但主没有把祂所买赎的那些人带走。这显然亵渎了上帝的智慧。
三、它谤渎了上帝的权能
阿米念派普救论要我们相信上帝能做成拯救工作中赚取救恩的那部分,然而应用救恩的那部分却依赖于人及其自由意志来完成。它同样要我们相信,上帝已经将每个人的救恩做到了一个地步,却不能再进一步为任何人完成它。这种观点暗示,上帝已经在祂和我们之间搭建起一座救恩的桥梁,而我们只要藉着出于意志的自由行动来接受神的条件,走过这座桥就万事大吉了。“上帝做了自己当做之事,”阿米念派说,“现在我们必须尽自己的本分了。”
加尔文主义者回应说,这种观点将救恩看成是依赖于人的意志,从而贬低了上帝和祂的权能。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并不是举着自已枯干了的手来到上帝面前,说:“主若愿意,就必能使我好了。”相反,这种观点乃是让上帝来到我们面前,举着一只枯干了的手,一只没有强壮到足以拯救我们任何人的手,说:“你若愿意,就必能成就这救恩,你就可以使我完全了。”就其本质而言,现代福音布道常会使用这种方法:“上帝已经成就了很多事,祂却要让你来完成这一工作。”难道这种思维方式不是在毁谤上帝全然充分自足的能力吗?它使上帝需要依靠人的意志。
四、它谤渎了上帝的公义
基督是为每个人满足了上帝的公义吗?基督是背负了每个人当受的刑罚吗?若是如此,上帝又怎能再惩罚任何人呢?为一个人所犯的罪惩罚了另一个人,随后又再去惩罚这位罪的始作俑者,这难道公义吗?奥古斯都托普雷迪说:
“上主唯公义,安能复征捐;
一自中保手,一自我手边”。
上帝断不可能也不会要求双重赎价。双重刑罚并非公义之举。
五、它抹杀了基督的神性
一位被打败的救主不是上帝。这种谬论教导人们,基督试图救赎每个人却没有成功。它否认基督之血的功效,因为并非祂为之代死的所有人都蒙了拯救。因此,基督的鲜血在犹大和以扫身上被浪费掉了,祂的劳苦、眼泪和血都白白轻抛了。换言之,在众多祂曾为之受死的人的身上,祂并未看到自己劳苦的功效,也不会心满意足(赛53: 11)。有很多救赎计划流产了——那些祂曾为之在灵里劳苦的人,最终却没有得救。难道这等失败不是让基督变成小神了吗?难怪司布真将这种教义称为荒谬的教义。
六、它破坏了三位一体的合一
正如父母必须一同劳苦以使家庭有效运转,三一上帝的每个位格也会为着一致的意志和目标共同做工。一个位格不可能去拯救另一个位格未决定拯救的人,但阿米念主义普救论却暗示性地这样教导人。它否定了圣父主权的拣选,而既然基督也为着上帝未曾命定拯救的那些人受死,这就使得基督似乎怀着不同于父上帝的计划。这种主张对耶稣来说是可咒可诅的事,因祂宣称自己的全部救赎工作就是有意识地成就上帝所设定的计划(约6: 38 -39)。
T.J.克罗福德(TJ. Crawford)曾写道:“耶稣的救赎工作始于天父的大爱,这工作是天父乐意拯救罪人的结果,而非原因。按照这种观点来看,救主自己的表述是慎重的,神没有将所有的刻板和严厉都归于自己的父上帝,而宣称自己是温柔和怜悯的。祂特别劳苦乃是让我们确信,祂的使命就是宣告这充满爱的信息,并完成天父的旨意。”在救赎中,我们不是要从一位随时准备定我们有罪的严厉审判官上帝面前逃走,逃到圣子那里,认为祂比圣父更有恩慈。毋宁说,在救赎中,我们因为基督的缘故,得着了一条道路可以逃到圣父面前并安息在祂里面,就像孩子跑到自己父母膝前依偎在那里一样。
阿米念派的救赎观实际上同样也将基督自身割裂开来。加尔文主义者主张说,基督全部的祭司工作必须视为一个和谐的整体,祂赎罪代死的救赎和作为祭司的代求乃是并存的。认为基督为所有人死,却仅为某些人代求,这是何等自相矛盾(参照约17: 2, 4,6,9,12, 20,24)。
最后,阿米念派的救赎观否认了圣灵的救赎性工作,因为他宣称基督的宝血要比圣灵的救赎工作应用范围更为广泛。任何使圣父或圣灵的作为落在基督作为之后的表述,都与三一上帝的内在合一互相抵触。圣父与圣子原为一;圣灵与圣子原为一。基督不可能为圣父没有预定、圣灵也没有实施救赎的那些人去死;上帝不可能与自己相冲突。阿米念主义是一种不融贯的普救论。
七、它抛弃了加尔文主义所有其他的要点
阿米念派的救赎观抛弃了人全然败坏的教义,反而教导说人自身有能力接受基督。它抛弃了无条件拣选,教导说上帝基于一种可预见的信心来拣选人;它抛弃了不可抗拒的恩典,教导说人的意志比上帝的意志更强有力;它抛弃了信徒恒忍的教义,教导说人能背弃信仰。巴刻说:“若我们还未将十字架看作是福音的核心,那么我们还不清楚十字架的真意——十字架的一侧是人的全然无能和无条件的拣选,而另侧是不可抗拒的恩典与最终的保守——这一点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八、它减损了上帝的荣耀
若上帝做成了一切救赎之工,那祂就当得着一切荣耀;但若上帝只能做这么多而不是所有事,在中间架桥的人至少得着了某种荣耀。这就是人们在向普罗大众传福音的过程中如此强调自由意志的原因所在,他们既没有为这完全的救恩高举上帝的荣耀,也没有高举基督的荣耀。相反,他们告诉我们的是人有自由意志,若没有它,救恩就不可能发生效力。他们告诉我们当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却没有告诉我们这种意志因着我们自身败坏的本质已经受到捆绑。我们靠着自已绝不能拣选上帝和救恩;我们无法搭建这桥梁,是上帝建成了这座桥梁,正如《哥林多前书》1 章18 节至31 节中告诉我们的那样:“使一切有血气的,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普遍救赎高举人的意志,却贬低了上帝的荣耀。
九、它摧毁了人的感恩与确信
我为何要为自己做成的事来感谢上帝呢?若主耶稣为我所做的,并不比为犹大和所多玛的居民所做的更多,那我为什么要感谢神,而不是自己呢?倘若基督为之而死的某些人今天堕人了地狱,那我又何以能确信祂为我成就的救恩呢?
十、它颠倒了福音
今天,我们不断从福音派的信息中听到:“基督为你死了。你要为基督做什么?”但是,我们有没有发现圣经中曾有人被告知说“基督为你死了”呢?与之相反,我们看到的是对基督作为的解释,紧接着是对每个人的呼召:“你当悔改、信福音。”福音信息并不是“当信基督为你死”或“当信你是一位选民”;福音是“当信主耶稣基督,你就必得救”。
十一、它贬低了救赎本身固有的有效性
阿米念派教导人们,基督的作为使圣父充满恩慈地接受了耶稣成就的一切,并以此代替他对自己公义的完全满足。这听起来就像耶稣说服了自己的圣父接受某种次于公义所要求的事物。因此,阿米念派宣称,当上帝拯救罪人时,他就从公义的宝座下来,坐上了恩典的宝座。但是,上帝并无两个宝座:他公义的宝座正是他恩典的宝座(诗85: 10)。阿米念派忘了,救赎不是赢得上帝的爱,而是上帝赐下祂的爱;在这份赐予中,基督付上了公义的赎价。他不是为所欠的债付上了预付款,而是付上了罪的全部工价,好叫作为审判者的圣父能公正地取消这债务(来10: 14-18)。
因此,阿米念主义最终只是一种不融贯的普救论,正如约翰欧文在《阿米念主义的表现》(A Display of Arminianism)一书中所有力表明的那样。欧文对阿米念派在上帝救赎计划问题上的错谬作了如下解释:
"上帝发出自己当有的烈怒,基督承受地狱之苦:
(1)要么是为所有人所有的罪;
(2)要么是为某些人所有的罪;
(3)要么是为所有人的某些罪。
若是最后一种情形,即所有人的某些罪,就会让所有人为其他的罪负责,因此必不会有哪个人能得救。若是第二种情形,那就是我们所肯定的立场,即基督为世上所有选民所有的罪,代替他们受苦。若是第一种情形,那为何并非所有人都从自己罪的刑罚中得了释放了呢?诸位会说:“因为他们不信,他们不会信。”但是,这种不信是不是罪呢?假若不是罪,为何他们要因此承受刑罚呢?假若是罪,那基督要么是为此承受了刑罚,要么就是没有为此承受刑罚。假若基督确实为此承受了刑罚,那为何他们这罪比基督为之而死的其他罪对他们的拦阻更甚,使他们无法享受到基督代死的功效呢?假若基督并没有为此承受刑罚,那祂就必不是为他们所有的罪而受死了"。
摘自Joel R•Beeke《为了上帝的荣耀》经典传承出版,陈知纲、安娜翻译,欢迎阅读订阅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