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信仰中的禱告
在基督徒的信仰中,禱告是與神交通(溝通), 可以是讚美, 祈求, 懺悔或者僅僅是表達自己的思想或願望。對於基督徒來說,禱告是一項權利,是蒙福的管道,亦是神所託付於他們最重要的一事件。他們相信若要得永生,就必須要具備美好的信德(靈性),為造就美好的信德,恆切的禱告是不可缺乏的。所以猶大書二十節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里禱告。」這是指着一個追求長進的基督徒,應該多研讀聖經,充實真理的知識,更要借着禱告,仰賴獲得取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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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禱告
基督徒認為,人類有信仰神的觀念,也有親近神,求告神的本性。這種本性的具體表現就是禱告。“窮極呼天,痛極呼娘”,人在遭受巨大患難時,就想尋求比自己更大的力量、更穩固的保障。這種天性證明人類與真神有密切的關係。只是因為罪惡的破壞,使神人之間正常而密切的聯繫中斷了,以致遠離忘記神,不認識獨一的真神,不慬榮耀祂,感謝祂,求告祂 (詩篇14:4),是在世愚昧又悖逆的事。基督徒認為若向慈愛的真神發聲呼求.祂必留心垂聽 (詩77:1);若求告祂,祂必拯救 (詩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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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在基督徒信仰中的意義
以下引用《聖經》的內文。
頌讚謝恩 :
陽光雨露,五穀菜蔬,萬物均祂所賜 (徒14:17,17:24-25;代上29:10-13)
赦免我們的罪孽 (詩103:3;羅7:22-25)
醫治我們的疾病 (詩107:17-22;賽38:9-20)
日日眷顧我們(詩121:7-8)。
祈求真神
為萬民墾求 (太6:9;提前2:1-6)
求教會興旺(詩122:6): 求主多揀選工人 (太9:38);求主開傳道的門 (西4:3);求主加添祂的國民 (賽26:15)
認罪求赦
罪能阻擋禱告,使人歸於徒勞 (賽59:1-3);
彼此認罪,互相祈求 (雅5:14-16);
認罪悔改,方得赦免 (路18:13;徒8:20-24)。
與神靈交
亞伯拉罕被神稱為朋友,因他與神交往密契 (雅2:23)。古代築壇獻祭,猶如今日的祈禱感恩 (創12章:7-8;13章:3-4;21章:33)。
摩西與神面對面說話,直接領受訓誨 (出埃及記 33:11,24:29)
彼得魂游象外,保羅到第三層天與神深交 (林前12:2-4,14:2-4;徒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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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在基督徒信仰中的目的
以上,條列出禱告在基督教信仰中的意義及其必要性。禱告的大宗旨就是祈求堅固靈性榮耀 (約12:28),進而成就神的意旨 (路22:42)。故凡是都可向神祈求,但必須不違反神的榮耀和意旨,否則就是妄求了,雖然祈求也將無所得 (雅4:2-3)。
過榮耀神的生活,是基督徒最大的目標。他們認為若光靠己力,不能達成,必須在基督里乃能完全備,因為他們認為人是軟弱的,沒有充份的力量只有迎接主耶穌住在心裡,把他們的生活變成基督的生命,才能像主那樣榮耀天父。基督徒相信禱告就是要幫助他們得到這種力量,這種目標,過着與神更親近的屬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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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對禱告的態度與認識
禱告既是信徒與神之間的直接交通,是基督徒靈性的呼吸,如此重大而嚴肅的事。
要奉主耶穌聖名 - 耶穌的名是神所賜 (約17:11-12)。耶穌因此指示信徒:“你們要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就賜給你們” (約14章:13;弗5:20;西3:7)。
要用心靈和誠實 - 禱告即獻祭,應有身心一致,沒有旁騖的專注。或坐或立,或跪或伏,或舉手或望天,或大聲或靜默,或流淚或捶胸,都是隨心靈的感動,發呼自然,不可有故意造作的舉動和裝假的態度,以免留給邪靈有利用擾亂的地步 (約4:24)。
悟性禱告與靈言禱告 - “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聖經恢復本譯作心思)禱告” (林前14:14-15)。靈恩派基督徒認為,能說出靈言 (方言)是得到聖靈的證據,聖靈能將人心中所祈求的思想,轉為靈言向神訴說,是人聽不懂的各樣奧秘 (林前14:2)。悟性禱告則是用自己和別人聽得懂的話語,向神祈求和感謝,將所要的告訴神,但所求的事物不必過於重複 (太6:7)因為主早已知道。當視不同的場合,需要,來決定禱告的用語,方式,使教會和自己的人都得到造就 (林前13:3-5)。
禁食禱告 - 遇到重要及困難的事,感覺禱告無力,可以加上禁食,在父神面前刻苦己心求告 (詩篇35:13)目的在增加禱告的專心和懇求,並對神表示事奉的虔誠 (路2:37)。耶穌受洗後在曠野禁食四十晝夜,所以能得勝魔鬼的試探,展開救世的事工。與兇惡的邪靈爭戰,也常常要借着禁食禱告之功 (太17:19-21)。但禁食期間,也當精神飽滿,加強禱告,不可故意無精打采,讓人看出 (太6: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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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效的禱告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 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這是耶穌在山上,以禱告的道理指示門徒 (太7:7-8)。祂也應充我們在暗室里禱告天父,天父必在明處報答 (太6:4-6)。耶穌要讓人們知道,禱告是有確切果效的。無論什麼人,假若誠心禱告,主必應充。但主的應充不是沒有標準或有求必應的,因為主知道人的心,有時疑懼,有時遠離,有時徒具外表儀式,有時沒有恆切的心...,這種種原因都成為禱告產生功效的阻疑。
要讓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神的面前,蒙祂紀念,應該具備這些條件:
1. 有信心:
a)神跡的彰顯與蒙恩者的信心有關 (可5:34,9:23-24,10:52;徒14:8-10)。
b) 有信心才能蒙喜悅 (羅4:20-21;來11:6)。
2. 有愛心
a) 與人和睦,心中無恨,他的禱告才能有功效 (太5章:23-24,18章:35)。
b) 為仇敵 (太5:44),為萬人 (提前2:1-3),為教會福音的興旺 (腓1:5-6)禱告是具體愛心的表現。
3. 要謙卑 (雅4:6) - 神喜愛憂傷的祭 (詩51:17),罪人謙卑悔過,神將垂聽 (結18:21-23)。
a) 猶大的瑪拿西王因不聽神的警戒,以致被亞述擄至巴比倫;後來他在神面前極自卑,向神祈禱,懇求,神就垂聽,使他歸回王位 (歷代志下33:10-13)。
4. 要恆切 - 恆切禱告蒙垂聽 (羅12:13)。
a) 希西家王求醫治 (列王紀下20:1-7); 伊萊賈先知求雨 (王上18:42-45)。
主耶穌在肉身時會大聲哀哭,流淚禱告,蒙了應允 (來5:7); 當情詞迫切的求 (路11:5-13;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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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禱告
聖經以弗所書6:18 時時在靈里禱告,並盡力堅持,在這事上儆醒,且為眾聖徒祈求,
歌羅西書4:2 你們要堅定持續的禱告,在此儆醒感恩,
腓立比書4:6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借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羅馬書8:26-27 況且,那靈也照樣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代求。那鑑察人心的,曉得那靈的意思,因為祂是照着神的旨意替聖徒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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