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聖經的寫作
許多人對聖經的背景、其中章節之劃分及其出版材料等等有很多的問題。本章將介紹一些有關聖經的結構,深信對讀者在了解上帝的話必得裨益。
1B.書寫所用的材料
1C.書寫材料
1D.紙草(Papyrus)
由於紙草的腐朽性,古時的手抄經卷能存留至今的,為數不多。
古時最通用的寫作材料是紙草,紙草是由紙草植物製成。此種蘆葦盛產於埃及與敘利亞的淺湖、淺河中。大量的紙草由敘利亞的白百羅港(Byblos)出口。希臘字白百羅乃是書的意思,即由此港得名。英文的紙字(paper)也是從希臘字紙草(papyrus)而來。
《劍橋聖經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the Bible)中有一段記述,描寫紙草是如何被制為書寫的材料的:
“蘆葦須先去皮,再切成等長的窄條,然後排成經緯,再打成一片。待干後,將其白色的表面以石塊或其他工具磨平。普利尼(Pilny)說:紙草有好些種品質,厚度不等,表面各異。在新王朝時代(The New Kingdom Period)的出品,紙草通常很薄,且呈半透明色。”9/30
最早的紙草遺片約系出於公元前2400年間[見葛林理(Harold G.Greenlee)的《新約版本校勘》(Introduction to New Testament Textual Criticism,William B.Eerdmans Publishing Co,1964)]。19/19
最早的紙草經卷是很難保存的,除非是在極乾燥的地區,如埃及的沙漠及死海經卷發現之地昆蘭山洞內(Qumran Caves)。
紙草的使用一直很受歡迎,直到公元後第三世紀為止。19/20
2D.羊皮卷(Parchment)
皮卷乃指被抄寫在綿羊皮、山羊皮、羚羊皮或其他獸皮上的經文而言。此等獸皮必須經過去毛等處理過程,以期製成經久耐用的抄寫材料。
布如斯(F.F.Bruce)謂:“皮卷原文prachment系出自小亞細亞的別迦摩城(Pergamum,今土耳其境內),該市以出產寫用材料聞名。”6/11
3D.牛皮卷(Vellum)
此專指小牛皮而言,此種牛皮通常被染為紫色。所存留至今的皆為此種紫牛皮古卷,寫在牛卷上的則是金色或銀色字。
葛林理(Harold Greenlee)認為:“最早的牛皮卷約存於公元前1500年前左古。”19/21
4D.其他的書寫材料:
1E.瓦片(Ostraca)。這是一種未上釉的陶器,甚為普通人民所愛用。
曾在埃及與巴勒斯坦一帶掘出很多。(約伯記二章8節)
2E.石碑以“鐵筆”拓寫而成者。
3E.粘土碑及以利器刻寫,而後乾燥,以為永存之記載(耶利米書十七章13節,以西結書四章1節)。這是最便宜,而又最持久的書寫材料。
4E.蠟板。平木板上塗上一層蠟,然後用金屬筆抄記而成。
2C.抄寫之工具
1D.錘子:一種雕刻石器的鐵器。
2D.金屬筆:“一種三角形的工具,有一平面的筆頭,用來刻劃粘土版及蠟板。”14/228
3D.筆:一種尖頭的蘆葦。“以燈心草製成,長六至十六英寸,一端做成錘追形,以便使用寬面或狹面作或粗或細之筆劃。此種蘆葦筆在米索不達米亞公元第一個一千年裡頗為流行。至於羽毛筆則是在公元前三世紀時才由希臘傳來的。”(耶利米書八章8節)49/31
這種筆系用在牛皮卷、紙草及皮上。
4D.所用之墨水系由木炭、膠和水所製成。6/13
2B.古卷的形式
1C.書卷或羊皮紙捲軸(Rolls or Scrolls)
系由紙草粘成長卷,卷在木棒上。這種書卷不能製得太長,否則使用時極為不便。通常僅抄寫一面,兩面都有文字的經卷稱為“書卷”Opisthograph(啟示錄五章1節)。有的書卷長達144英尺,普通的書卷長約20至35英尺。
難怪在亞歷山大圖書館工作的編目專家卡力瑪加斯先生(Callimachus)曾說:“大書實在是大麻煩。”33/5
2C.古書版本或書形(Codex or Book Form)
為了閱讀方便,並使書不要太龐大起見,紙草也有被釘成書形的,並在兩面抄寫。葛林理(Harold Greenlee)說,基督教乃是導致發展手抄本的主要原因。
古代文學巨著的作家多將文字抄寫在書卷上,直到第三世紀為止。
3B.書體的形式
1C.正楷(Uncial Writing)
以大寫字母小心抄寫而成,這種字體又稱為“書手”(Bookhand),梵帝區抄本(Vanticanus)乃西乃山抄本(Sinaiticus)都是正楷的抄本。
2C.草書(Minuscule Writing)
以草書,“字字相連而寫成。”62/9這種書體的改變系始於第九世紀。33/9
希伯來及希臘的手抄本,字間往往不留空白。(希伯來抄本中原無母音Vowels,直到公元九百年馬所禮人Massoretes時代才創母音。)
莫志傑(Bruce Metzger)在《新約聖經》(The Test of the New Testa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出版)一書中,曾如此答覆那些埋怨連筆寫成的經文難以閱讀的人說:
“希臘文中並不常見這種含糊不清之處,除了極少數的例外。大半的希臘文都以母音字母為一字之尾,或以V、P、及S三個子音為結尾。而文句連續抄成並不致產生特殊的閱讀困難,因為相應成習的,古希臘人有高聲朗讀的習慣,即使獨自一人時亦然。如此,句句之間雖未能空白,但朗誦時,一音節一音節地念,很容易就能讀出這些不間斷的經文了。”33/13
4B.分劃
1C.書卷
2C.分章
第一次的分段是發生在公元前586年,摩西五經(Pentateuch)被分為154段(Sedarim),以便三年內能誦讀完畢一次。
五十年後,又再進一步地被分成54個部分(Parashiyyoth)及669個小段,以便於尋找參考資料。這種分段法則是用在一年誦讀一次的讀經計劃中使用的。
希臘人在公元250年左右曾將聖經分章。最古的分章系統約發生在350年左古,注在梵帝岡抄本(Codex Vanticanus)的邊緣上。33/22
蓋司樂及尼克(Geisler &Nix)寫道:“直到第十三世紀,抄本中的這些章段才又有更改……蘭頓(Stephen Langton),這位巴黎大學的教授,後任英國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將聖經分成現今的章段(約在1227年左右)。”14/231-232
3C.分節
初期的分節方式並不統一,乃按字句、字母或數目為標記,其間空一格。這些標記當初並未被有系統的廣泛的運用。第一個標準的分節是在公元後900年左右。
拉丁文通俗譯本聖經(Latin Vulgate)是第一部新舊約全部分章分節的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