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虹之約精彩網文回顧250: 聖經啟示與正典 |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6年06月14日07:27:4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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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啟示與正典 聖經啟示的方式: 提摩太后書 彼得後書 “逐字逐句記錄神所要寫”叫“默寫”(Dictation),根據慕罕默德這是全本伊斯蘭教可蘭經的啟示方式。 “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叫“默示”(Inspiration;此英文單詞比較通俗的譯法是“靈感”,但這並不能全然確切地捕捉其原意),則是大部分聖經的啟示方式。 摩西五經大部分內容是直接歸屬於神的。除了記錄在石板的十誡是直接出於神手之外,耶和華曉諭摩西的律法後來由“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申31:9),縱不是“逐字逐句”,也是準確無誤的記錄,因為耶和華曾與摩西面對面說話。 而先知的預言大部分是歸屬於“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參 代上 22:8;耶 2:1;結 6:1;亞 4:8)。這和使徒彼得的“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的說法一致。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聖經啟示不是由耶和華曉諭作者“逐字逐句記錄神所要寫”的,乃是由“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但“沒有出於人意的”,更“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所以聖經是準確無誤的。 聖經正典的規範: 聖經正典的規範一般根據幾項準則 (主從順序): 1. 作者為使徒或具使徒的傳承 舊約 從猶太人的領受以及耶穌不時直接引據舊約,“經上記着說...”(參 太 4:4;可 14:27;路 4:4;約 2:17),我們可以確認全本舊約為神的啟示。 新約 福音書的作者不是與耶穌共同生活、服侍過的使徒就是與使徒有非常緊密合作的同工 (也有同工記錄使徒口述之說)。從各福音書的重點、詮釋以及敘事次序的不同,可以看出那不是“逐字逐句”現場直擊般地記錄耶穌的話語,然而卻都是“沒有出於人意的”、“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由“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聖靈以福音書的不同重點與詮釋給予我們對福音更全面的認識。 況且,如果有哪位使徒記載錯了,或詮釋錯了,其他使徒應會予於指正的,然而他們眾口一詞,經文內容也沒有矛盾之處,而且一同見證耶穌的生平、受死、埋葬與復活的一世紀的基督徒也接受為無誤 (參 林前 15:3-8)。使徒彼得當年為福音作了負面見證,使徒保羅就毫不留情地當面抵擋他 (加 2:11-14),如果新約作者的記載與真理有什麼出入,使徒保羅焉能善罷甘休乎? 因此,所有可以追溯到使徒為作者的新約經書,我們都可以確認為神的啟示。 當年雖有人質疑保羅的使徒身份,以致保羅一再說明他呼召的憑據 (參 林後 12:11-12;加 2:8-9),但使徒彼得確認了使徒保羅書信的“經書”地位: 彼得後書 所以,新約里的福音書,以及使徒們的書信乃神的啟示是毋庸質疑的。 最具爭議的反倒是希伯來書。雖然傳統上認同使徒保羅為作者,但因為作者沒有署名,不象保羅在其它書信里表明身份的一貫作風,在加上一些寫作習慣、用詞和論證的方式都和保羅的不大一樣,以致此書的真正作者依然懸而未決。但其神學觀點與保羅非常接近,乃屬當時的主流基督徒思想,因而也就收編為聖經正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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