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
送交者: 852 2006年6月28日08:54:36 於 [彩虹之約]
拯救(Salvation)
聖經中的拯救指的是耶穌基督對人類所做的工作。
拯救有不同的時間觀念:
我們已經被拯救;(We have been saved)
我們正在被拯救;(We are being saved)
我們將要被拯救。(We will be saved)
取決於拯救所包含的內容。
1、拯救的起點:
有兩個方面: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1)主觀方面:有三點,
-神的呼召。(God’s calling)
神呼召人悔改,凡聽見就接受的,就開始了被拯救的過程。
-轉變。(Conversion)
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認罪悔改(repent):對自己的罪有深惡痛絕並下決心離罪,二是信心(faith):相信神的話並把自己交託給耶穌基督。
認罪悔改和信心一定要同時並存,才能有真正的轉變,從以自己為中心轉變到以神為中心的生活。
-重生。(Regeneration)
重生指的是從靈而生的新生命,耶穌說過:從靈生的就是靈。人自從犯罪以後,神從人收回了自己的靈。現在又賜給凡信靠他的人。重生完全是神的工作。
神的呼召和預備,加上人的回應,聖靈的重生,是拯救的起點。
2)客觀方面:也有三點,
-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
我們在主裡面;主在我們裡面。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同死同復活。具體怎樣聯合有不同的說法,這裡不提。聯合的含義是:我們有從基督而來的義;我們靠基督的能力而生活;以及我們同享基督的榮耀。
-稱義。(Justification)
聖經中義的概念,從舊約中看,指的是沒有違反律法,行全了神對人的律法要求,也就是無罪。從新約看,指的也是無罪,被神稱為義指的是神宣告人無罪。
神的義(Righteousness)有兩層意思:-是行全了全部律法的要求,在神眼中是無罪的。二是神把基督的義賜給人,因為基督行全了律法,在神眼中為義,凡在基督裡面的人都被神稱為義。神把基督的義加給屬於基督的人。
信心和行為的關係。信心是行為的基礎;行為是信心的結果。如果沒有行為,證明沒有真正的信心。因為神重生人就是為了使人能有好的行為,行善。 (以弗所書2:8-10;雅各書2:17)
-收養。(Adoption)
在基督里的人就都成為神的兒子,因為基督是神的兒子。這種身份的改變有幾個含義:一是罪得神赦免;二是與神和好;三是自由;四是稱神為父並享受父愛;五是同時受神的管教;六是受聖靈的引導;等等。
2、拯救的過程
成聖-拯救的過程,拯救是一生的目標。基督徒的一生都是處在神的工作中,朝着神的聖潔漸進。
聖潔的含義有兩面:一是分別,神為了他的目的把基督徒與世界分別開來,這裡不是指的物質意義上的分別,而是指靈里的分別,基督徒是屬於神不屬於世界的人。另一是指道德狀況,基督徒生活的最終目標是要像基督,要活出聖潔的生活,結出聖靈的果子,與所蒙的恩與所得的尊貴的身份相趁。
稱義與成聖的比較:
稱義=== 成聖
立刻的=== 一生之久
今生已經完成=== 今生部分完成
法律身份上的=== 實際上的
客觀的 === 主觀的
所有對所有基督徒都一樣的==每個基督徒都不同的
完全是神的工作=== 人與神的合作
拯救的過程:
起點於認罪悔改;
繼續在一生之中;
完成於生命結束和主再來的時候。
得救和成聖都是聖靈的工作。
3、拯救的完成
那麼,基督徒會不會失去救恩呢?兩個相反的看法,一是加爾文派(Calvinist view),認為救恩一但得到,就永不失去。另一派是亞米念派(Arminian view),認為救恩有可能失去。
網上有很多這方面的資料,就不再列舉細節。
4、榮耀-拯救的終點
拯救最終的目的就是神的榮耀,基督徒與基督同享榮耀,不僅人得拯救,連萬物也得到拯救,天上地下所有的在基督里同歸為一。
參考書:
Millard J. Erickson, Christian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