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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討論: 大衛犯罪的解讀
送交者: 幫閒 2006年07月12日08:20:1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2006年7月11日

GuanGuan:再讀這一段,反而糊塗了,以前挺明白的
是舊約大衛犯罪那段

因大衛用計除掉烏利亞占了拔士巴,耶和華降罪於他。給大衛三樣禍並讓他選其中一
樣,可謂寬宏大量,(若是常人,恐怕早已死於非命),這在聖經記載里史無前例。
在三條路面前,大衛高人一個,哪個也沒選,支支吾吾地一個勁兒埋頭認罪,無形
當中竟把選擇權又推給了上帝。結果,神降了瘟疫降來了,累及了無數無辜,後來
耶和華因憐憫而停止毀滅。如果當時,三禍之一是大衛選擇的話,大衛還能有機會
被原諒嗎?

還有,拔士巴給大衛生的第一個兒子,不得喜悅而死,情理之中,因為不合法嘛,
但是,第二兒子所羅門,仍然是不太合法,卻得了喜悅,甚至蓋過了大衛正室生的
兒子們,還繼承了王位。這是為什麼啊?所羅門難道不是出於大衛的犯罪嗎?

xinmin :Need not be confused and confusing.

Just remember this: God works out the best with man's worst!

Re-read the first few verses in Matthew chapter 1 and identify four highly questionable gentile women in the geneology of Jesus!

GuanGuan:I have no questions with other 3
羅七:我也被你讀糊塗了。
降三禍明明是數點人數後的事情嘛。而且大衛還是做了選擇的,他不願被人追殺。不管大衛選擇了什麼,最後都是神主動停手,催促大衛獻祭的。

大衛的罪已經被蓋過去了(死了四個孩子,老婆被別人睡),所羅門就與此事無關了。

無為:是啊,亞沙龍,他的兒子在全國人的面前糟蹋了他的家,追着他們如喪家之犬,最後死了。

喪子之痛,他是多麼希望這個美麗的兒子能夠活下來,
痛悔自己的行為!

至於所羅門,恰好相反,在那樣的逆勢之下,他的內心
總是有着敬畏 神的念頭,反倒成就了他~~~~~

GuanGuan:押沙龍殺了暗嫩後,逃跑,恰恰說明了,

大衛對淫亂罪不敢秉公辦事,因為自己也不咋地.

大衛不辦暗嫩,押沙龍只好自己動手.漢子一條,頂!


Joyking:那你怎麼解釋即使是最後大衛對押撒龍那麼大的慈心?

神對罪人也是有慈父的心.寬容忍耐人先前所犯的罪,是要他悔改.

GuanGuan:因為大衛最後清醒地看到了,所有的禍皆因他自己而起

因為他愛他的兒子,所以大衛才覺得他對不起YSL.

不矛盾啊?

Joyking:你所講的大衛不是聖經中的大衛

大衛真實的悔改也帶來真實的醫治,如果他還是在那裡為以前的事有罪惡感,那麼他就不是一個真明白神的救恩的人,他怎麼可能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呢.

一個真正得着救恩的人是這樣的:
2Sa 22:21 耶和華按著我的公義報答我,按著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
2Sa 22:22 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神。
2Sa 22:23 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離棄。
2Sa 22:24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
2Sa 22:25 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按我在他眼前的清潔賞賜我。

Yuehanmia:大衛 is a father, he loved his sons,

he was an ordinary man somehow

風影:亞沙龍的確有不少同情者﹗ 也顯示着亞沙龍的(邪)靈的強。

無為我瞎猜一哈,當時他在城門口協助他的父親管理人民,
這本來是一件好事,是一個操練的過程,

但是,他的內心的貪婪讓他做了很多過分的事,
顯出要坐 “上座”的欲望,這份高傲的內心,
難道不正是他後來 毀滅的 前奏麼?

外表的美麗,人的標準是有限的,只有敬畏神才是 智慧的源泉。 呵呵

Joyking:恩典向審判夸勝,前提是大衛真實的悔改得着了這救恩


Junerain這樣解釋
關於第一個問題,如羅七弟兄說的,大衛是選了,並不是沒有選,只是說得比較隱晦而已。神赦免大衛實在還是神的恩典,是神實在愛大衛,也知道大衛一貫的心意,所以雖然他犯了這樣那樣的錯誤(其實比我們常常犯錯,大衛已經是好多了),但知道大衛還是一個忠心的僕人,所以才赦免了他。並不是因為大衛耍小聰明讓主來選,這才蒙恩得赦免。

至於第二個問題,新民弟兄也已經提出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看馬太福音的家譜。其中怎麼說能,所羅門是從烏利亞的妻生的。所以,所羅門的蒙恩不僅僅是因為他是大衛的兒子(那可有很多個),而是因為他還是烏利亞的兒子。

在這裡不能不說聖經裡面提到的一個以色列人的傳統,就是如果一個男子死了,娶妻了但沒有後代,他的一個至親可以娶他的妻,但是所生的第一個男孩要算作是死人的兒子,好讓他在以色列人家族中不被除名。

雖然烏利亞不是肉身的以色列人,但是顯然神把他當作是真以色列人,所以就用對以色列人的禮儀對待他的後代。大衛和烏利亞妻的第一個兒子因為是在罪中所生,主為了處罰大衛,就將這個兒子拿去,所以這個不算做烏利亞的兒子。但這以後,因為既然大衛已經娶了烏利亞妻了,所以大衛就被算作是烏利亞至親,那麼他再和烏利亞妻在合法名義下生下的第一個兒子,就被算作是烏利亞的兒子。這就是為什麼從出生開始,所羅門就得神特別的喜愛。因為從肉身說,他是大衛的兒子,大衛是神忠心的僕人;而從傳統說,他又是烏利亞的兒子,烏利亞又是深得主的喜愛。這兩重的關係使得所羅門成為大衛眾子之中獨一無二的一個,神就立他做大衛的接班人,也立他成為彌賽亞的祖先。

另外補充的一點是,大衛和烏利亞妻再以後的兒子就和其他大衛的兒子一樣了,並沒有區別,因為只有第一個算作是為死人留後。

雅億:不對,大為的那麼多婚姻就沒有一個是合神心意地,
就算烏利亞是自然死亡地,大為的棋子(們)還活的好好地呢, 一個有棋子的人再娶是不符合神的心意地,無論****當時的法律**是否認可,合神心意的婚姻從開始到現在就沒有變過. 如同現在的法律認可倆男人結婚,但他們合法的婚姻是不和神心意地.

所羅門就得神特別的喜愛,和他的祖先是誰和誰有合法不合法的關係,沒關係.

原因和他在十二個一色列的兒子中單選約瑟來達成他的心意一個道理.

Godbless:所羅門不是拔士巴與大衛所生的第二個兒子

所羅門不是拔士巴與大衛所生的第二個兒子,拿單還在所羅門之前。耶和華就是喜悅所羅門。

所以說:“神要喜悅誰就喜悅誰,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Junerain:出自哪裡?


Godbless :here, more sons
代上 3:5
大 衛 在 耶 路 撒 冷 所 生 的 兒 子 是 示 米 亞 、 朔 罷 、 拿 單 、 所 羅 門 . 這 四 人 是 亞 米 利 的 女 兒 拔 書 亞 生 的 。

拔 書 亞 就是拔士巴

Junerain:你這樣說法的證據不足
如果你認真看歷代志就會發現,這四個兒子並不見得是按照年紀順序寫的。你可以認真看歷代志上前九章,其作者凡是在講順序的時候,都認真把第一、第二仔細寫出來了。而平行排列,沒有專門說明的時候並不一定是按年紀順序來書寫的。如果你要證實這一點,隨便一個例子,看看歷代志上第二章的第一句話,關於以色列的兒子,就同樣是平行排列,但是明顯不是按照年紀順序的。無論歷代志上的作者是誰,這就是他的書寫風格。所以,你只用上面一句話證明所羅門是拔士巴的第四個兒子證據是不充份的。

相反,如果你看撒母耳記下12章,第24節,作者很明顯地用了連續的一句話,所羅門出生的時候,是因為大衛安慰拔士巴,前面一個兒子死了,所以就和她同寢,就有了所羅門。所以,如果要我對比兩處的聖經。我仍然相信所羅門是拔士巴在烏利亞死後懷孕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前面一個兒子是在烏利亞還沒有死的時候就懷的,所以是罪中所生的。但後面的不是,因為丈夫已經死了。)

關於雅億的說法,當然主有他的主權,這個並沒有問題。但是同樣,馬太福音裡面明明說明了所羅門的被選與烏利亞的關係,所以,在這一件特別的選擇上面,烏利亞的因素是必然存在的,否則主也就沒有必要在聖經上面專門把這一點指明出來。

雅億:馬太福音明明說明了所羅門的被選與烏利亞的關係
請給出經文,.

如果你給出的只是家譜那段,then那裡只是說了所羅門的父母是誰.沒說他被選做國王的原因.你不要讀出你自己的意思. 那個死的孩子,也可以照那麼敘述,而那個死的孩子明明白白地沒有被選來當國王,所以你按照那樣的敘述來推理 所羅門的被選與烏利亞的關係是荒謬的.

除非另外的馬太福音經文


Junerain:並且有一個在所羅門前面的也很正常啊,
如果你找到兩個名字在所羅門之前的,那就不是第二個兒子了

雅億:大為犯罪好象不是一段的問題,罪是個偏離的狀態,

你要是把罪理解為一個看的見的事件,聯繫神的饒恕/責罰/恩點,那你不糊塗誰糊塗涅??

你試驗一下,把罪看成偏離神的心態,聯繫-神的饒恕/責罰/恩點,那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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