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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也谈谈我的看法。基督教谈到 “神救人不以难为人为目的, 乃以尽可能救更多人为目的。”这句话我非常的赞同。
咱们试想一下,仁慈的神,是以拯救更多的人为目的,那么他开出的条件,必然是基本的,也应该是公正的。不以难为人为目的。
“信基督”才能得救,这个条件说实在的话,我个人认为不但难为人,而且有失公平。因为人接受什么信仰,受个人文化背景影响太大。比如说在中国,基督教的历史只有一二百年,西方基督教的历史两千年,这个怎么比?圣灵再作工,这一千八百年的差距能不能抹去呢?不能。再比如,一个穆斯林家庭的孩子信基督,这基本上也不可能啊,对不对?
如果把这个条件再变本加厉,要求生在基督之前的人,也要以“信基督”作为得救的条件,那就更加的不合理。好比你要求唐朝的人会背宋人的词。这是不是有点太难为人?
所以说,“信基督”这个条件,说实在的话,对当前的基督徒来讲,很简单。但从整个历史和人类来讲,的确有点难为人。因为一部分人容易做到,一部分人不容易做到,一部分人除非舍身取义才能做到,一部分人舍身取义了都做不到。这算不算难为人呢?
所以我的解释跟诸位不同,我以为人能有善心,就是顺从人的本性,就是顺从神,就是信基督,就可以因信称义。神可以原谅人的不完美,可以原谅人在善行上的欠缺,但神不能原谅人悖逆天良。“以善心称义,不以善行称义。”这个条件,对一切年代一切民族一切信仰的人,都是公平的,不是吗?
提出自己的观点,请诸君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