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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建议人们顺服掌权者吗?
送交者: muon 2006年09月09日09:47:1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你大概听过有基督徒声言:圣经说要人们顺服掌权者。我个人不认同这个说法。而我的依据,都是来自圣经经文。先说说我对神学理论的如下看法.

1)发现或发明一个理论,不该与圣经记载的上帝认可的行为相违背。对于理论性文字,要放在上下文和情境里理解。而行为具备传达情境的优势,一个故事,通常会包含更多的相关信息,比如时间、地点、对象、人物心理、前因后果、反应等等。因此我相信,如果一个理论与上帝认可的行为矛盾(如耶稣基督的行为),理论无效。

2)发现或发明一个理论,需要证据,和清晰逻辑的论证。即便是神学理论,即便是被称为从圣经来的理论。而从个人信仰的角度说,我认为那些被称为来自圣经的理论,更加要有充足的证据和清晰逻辑的论证。原因?如果那理论这么重要,这么正确,上帝为什么不直接在圣经里说,而要让人猜谜语一样四处寻找蛛丝马迹,连猜带蒙的解释一番?要知道根据圣经,这关乎人们的永恒,上帝如果跟我们出谜语,或者自己前后矛盾,让我们无所适从,然后还要根据我们的行为审判,那就不大公平了。而理论复杂到只有少数聪明的神学家才能理解,对大多数普通人不大公平。所以我相信,从圣经来的道理,应该是清晰的,合乎理性的,不自相矛盾的,普通人可以理解的。否则即便正确,也是可有可无,没有什么实际操作意义。神学家自己练习大脑可以,大肆传播毫无必要,要求大家接受是庸人自扰。


耶稣自己没有一味顺服掌权者

如果圣经建议人们顺服掌权者,那么圣经认定的基督耶稣,他自己的行为就不合圣经的教导。

当耶稣被抓捕以后,"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约翰福音》18:19-23)

这里耶稣反问掌权者大祭司,并且质问殴打他的人。耶稣自己并不是一味顺服掌权者对他的不公处置。

后来罗马总督彼拉多审问耶稣,耶稣"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马太福音》27:12-14)诚如彼拉多自己所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约翰福音》19:10)彼拉多就是掌权者,而耶稣没有顺服听话,他拒绝回答这个掌权者的问题。要知道在文革时期,几乎每个挨整的人,都选择了低头认罪,而不是拒绝回答问题的不合作。如果他们的做法是"顺服",耶稣的做法是不是更像是"顽抗"?

其他圣经人物也没有一味顺服掌权者

圣经是一套书的集合,全部66卷书是由40位作者,历时大约1600年,分头独立写作而成的。但以理(Daniel)是40位圣经作者之一,这位先知写作了旧约《但以理书》(Daniel)。这本书里记录了公元前六世纪左右发生的这么一个事件:当时犹太人遭受了亡国的灾难,很多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造了一个金像,要求境内的人都要向金像"俯伏敬拜"。但是三个犹太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Shadrach,Meshach,Abednego)不遵从掌权者的命令,拒绝向金像敬拜。他们不是普通的公民,他们是巴比伦国王任命的官员,负责"管理巴比伦省的事务",这说明他们基本上认同当时的政权。这三个人不顺服掌权者的原因,恰恰是来自他们对圣经教导的认同,即十诫里的不可敬拜偶像。如果他们不顺服掌权者的行为不合圣经,上帝应该不会通过施行神迹来拯救他们。但结果是,"这三个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而且"那抬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可是这三个人却毫发无损。圣经把这归结为上帝的大能。(《但以理书》3章)

问题:如果这三个人不顺服掌权者的做法不合上帝的心意,我们该如何解释这个事件?

再看看耶稣以后的新约时代,《使徒行传》第四章记载了这样的情节。耶稣拣选的十二使徒当中的彼得和约翰,在最神圣的犹太圣殿传讲耶稣就是大家期盼的基督,而他从死里复活。这不为当时掌握教权的祭司阶层所容,于是祭司"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就是在彼得、约翰等使徒的带领下,基督信仰迅速传播开来。没有迹象显示,彼得和约翰的不顺从掌权者的行为不被上帝认可。(《使徒行传》4章)

另外一个使徒保罗,在耶路撒冷曾经有罗马的千夫长"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保罗的做法好像不是很顺服,而是据理力争。(《使徒行传》22章)

如果从旧约的先知到新约的耶稣的使徒,都没有在实际操作里采取顺服掌权者的态度,而这些行为都直接间接的作为正面事例描述,我们如何可以断定圣经建议人们顺服掌权者?


经文到底怎么说?

圣经主要有两处经文提及顺服和掌权者,都是出现在新约圣经,但都不是出自耶稣基督的口,而是出现在使徒彼得和保罗的书信里。在前面已经提到,彼得和保罗都有不顺服掌权者的行为。他们难道是言行不一的伪君子?到底我们该相信他们的行为,还是他们说的原则?

还是结合上下文,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说的。

《罗马书》13:1-5: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1 Let every soul be subject unto the higher powers. For there is no power but of God: the powers that be are ordained of God.
2 Whosoever therefore resisteth the power, resisteth the ordinance of God: and they that resist shall receive to themselves ????ation.
3 For rulers are not a terror to good works, but to the evil. Wilt thou then not be afraid of the power? do that which is good, and thou shalt have praise of the same:
4 For he is the minister of God to thee for good. But if thou do that which is evil, be afraid; for he beareth not the sword in vain: for he is the minister of God, a revenger to ????ute wrath upon him that doeth evil.
5 Wherefore ye must needs be subject, not only for wrath, but also for conscience sake.

《彼得前书》2:13-17
13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14 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
15 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
16 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或作阴毒),总要作神的仆人。
17 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13 ???? yourselves to every ordinance of man for the Lord's sake: whether it be to the king, as supreme;
14 Or unto governors, as unto them that are sent by him for the punishment of evildoers, and for the praise of them that do well.
15 For so is the will of God, that with well doing ye may put to silence the ignorance of foolish men:
16 As free, and not using your liberty for a cloke of maliciousness, but as the servants of God.
17 Honour all men. Love the brotherhood. Fear God. Honour the king.

使徒保罗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仅仅这么一句,字面看起来很像是说"顺服掌权的"。但是很快下面第三节,就说道"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

是不是历史上所有"做官的"都"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呢?明显不是。希特勒不是,斯大林也不是。
是不是现实里所有"做官的"都做到了"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呢?明显不是。金正日不是,卡斯特罗也不是。
不是所有"做官的"都"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圣经里就有例子。
旧约《列王纪》23:31-32
31 约哈斯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三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三个月。他母亲名叫哈慕她,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儿。
32 约哈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旧约《列王纪》24:8-9
8 约雅斤登基的时候年十八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三个月。他母亲名叫尼护施她,是耶路撒冷人以利拿单的女儿。
9 约雅斤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他父亲一切所行的。

这些犹太国王,圣经断言他们"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如此掌权者,怎么可能"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呢?

新约耶稣时代罗马政权在巴勒斯坦地区的代理人希律王,"因他兄弟之妻希罗底的缘故,并因他所行的一切恶事,受了约翰的责备,又另外添了一件,就是把约翰收在监里。"(《路加福音》3:19-20)施洗约翰是先知,他"曾对希律说,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马可福音》6:18)这个希律王,像是个"伸冤的,刑法那作恶的"掌权者吗?难怪耶稣都用负面的"狐狸"称呼他。(《路加福音》13:32)使徒彼得在经文里提到"尊敬君王",耶稣对希律王表达的不是"尊敬",而是蔑视。还有保罗自己,他并未行恶,可他得到的不是称赞,而是死亡的处罚。

彼得所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但下一句就是"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根据逻辑,"顺服"这个选择,不该与"顺服"的原因,也就是"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相矛盾。

如何理解上面保罗和彼得的话呢?"法律是为了伸张正义",这话常见,毫无错误。而常识的解释,不会是所有世间出现过的法律都是为了伸张正义,而是世间的法律,应该是为了伸张正义。同样的方式,我宁可把保罗的话理解为"做官的应该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

面对相反类型的"做官的",那些不是叫作恶的惧怕,乃是叫行善的惧怕的人,我们该怎么做?掌权的要求我们做邪恶的事情,我们是该顺服,还是违抗?举个例子:纳粹政权让交出所有犹太人送到死亡营,我们是顺服遵命,还是抗拒不从?

彼得说"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或作阴毒),总要作神的仆人。"而我更要参照耶稣基督自己是如何做的。他有顺从恶者行恶吗?没有。

忍受对自己不公不义的待遇,并不等于顺从和认同不公不义,更不等于顺从和认同对其他人的不公不义。对于残忍处死的惩罚,耶稣忍受了,可他拒绝认同那个处罚。在自己没有实践有人强逼我走一里路,我就同他走二里之前,我似乎不该鼓励甚至要求别人走二里。(《马太福音》5:41)耶稣曾说,"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马太福音》7:2)


前后一致,不应该吗?

在无法解释全部相关经文之前,在仍然存在解释困难的经文的时候,是不是宁可选择暂时放弃神学理论的提出,而面对人的心智能力有限的现实呢?毕竟来日方长,或许将来的人能够参透更多圣经的奥秘。

我对圣经的理解当然不必然正确,或许,圣经就是让人们无条件顺服一切地上的掌权者。但是,一个人一方面相信圣经建议人们顺服掌权者,一方面赞美乔治-华盛顿是伟大的基督徒,认为美国的建立是因为创立者按照圣经行为,那就有自相矛盾的嫌疑了。因为华盛顿的之所以是华盛顿,就是他领导了反抗当时地上的掌权者--英国国王--的独立战争,美国的开国先贤,都是用实际行动反抗当时地上的掌权者的斗士。如果他们在这个最重要的人生选择上都不合圣经,他们如何还能够成为遵从圣经的榜样呢?那么美国就不是遵从圣经的典范,而是悖逆圣经的典范了。同样的逻辑,拒不顺服掌权的罗马教廷的改教主力马丁-路德,也该被当作悖逆圣经的典范了。这个名单可以很长。 观点前后不一, 难道仅仅是逻辑故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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