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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慈信談華人教會神學
送交者: ardmore 2006年11月17日05:23: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摘錄〉自林慈信講道
傳統華人教會對於認信的忽視

“認信” 這個觀念,在華人教會不常提到,甚至不被提倡。這可能是因為華人教會很少有有意識地想通,然後承認自己的信仰 (神學) 系統 (theologically self-conscious) 的人士。華人教會因為反智傳統 (anti-intellectualism) 的影響,加上近年來很顯著的功利主義 (如教會增長,世俗的心裡學與神學的所謂融合等) ,對於神學與信仰往往很模糊,搞不清楚兩者的關係。對承認我們的信仰 (神學)立場,很多時候認為是不重要的,甚至是 “屬魂” 而不是“屬靈” 的。不過有時面對一些神學問題,當有人說,“這些神學問題很重要啊﹗” 時,華人教會又會問﹕“這是神學問題呢﹖還是信仰問題﹖”言下之意就是﹕假如只是神學問題的話,那就讓學者們去辯論好了。這種想法說明,華人教會其實是知道承認信仰的重要性的﹔這是每一位重生基督徒應有的素質,是聖靈種下的道種。可是因
為歷史上種種的原因,華人教會在教義的了解與推廣上非常薄弱。

認信﹕承認我們所相信的

按照聖經,承認我們所相信的真理﹐是神對我們的要求。聖經里的 “認信” ,英文是 “confess”。相反詞就是不承認,或否認 (deny)。耶穌清楚教導,不承認祂的人有什麼下場﹕耶穌在父面前也不認他。

“confess” 這個字,乃是承認信仰 (confessing our faith)。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六12-13用了這詞。中文聖經 翻譯為﹕耶穌基督在人面前作了好“見證”。這見證就是認信,英文聖經譯為 “a good confession”。 所以 “認信” 這個觀念有信仰,信念的成份;還有認同,承認的成份。意思是﹕我們承認並認同我們所相信的。而這個承認﹐並不單是就個別教義的承認﹐而是對整合的神學(信仰)立場的承認。就是說﹐對整本聖經所教導的,所宣稱的真理系統的承認。也不只是一種個人的承認,而是整個教會,基督在地上的身體,向所處的時代,社會,文化等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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