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贼:美国乔治亚州法官判快餐店经理助理游街示众
2006-12-10 12:39:13
她胸前的牌子上写着“我是一个贼”,背后面的牌子上写着“我偷窃你劳动所得“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以为是有人故意“恶搞”。当我仔细看完图片的说明,才知道这是美国乔治亚州法官Gray对一名快餐店经理助理的判决。图中这位女子23岁,名叫Breanna Klewitz,除了被判处1086美元的罚款外,还被法官判处戴着这个从25英尺以外可以看清楚,每个字母必须8英寸大的"三明治"牌子,在法院门口繁华的街道上游街两个小时,向来往的行人展示她的罪行。
法官Gray说:他要通过这个判决让偷盗的人知道他们偷盗的行为是会暴露的。他认为,如果象公诉人提出的那样判处Breanna在监狱服刑一个周末,她便会逃避公众的眼目,没有人会知道她的偷盗行为,而只是让她在监狱里浪费纳税人的钱。他认为,这种短暂的“羞辱“和“没有尊严“的刑法有助于改变犯人的心态和重塑犯人的思想意识。这种羞辱感会阻止Breanna再犯罪。
“我不希望人们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希望人们看到我的脸”。Breanna诉说着她心中的期望。但是今天,不但全乔治亚州,整个Albany小镇的人知道Breanna是贼,而且,全美洲,全英语世界,甚至中文,韩文世界都知道这个女人是贼。今后,无论她走到哪里,“我是一个贼”将伴随着她,她没有出路,没有人再会信任这个曾经做过贼的女人。说老实话,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这种古老的,低级的,不尊重人性的,羞辱的,只会摧毁一个灵魂的刑罚会在现代文明繁荣,提倡尊重人的价值,保护人的尊严的美国延续和生存。
Breanna说,她知道自己错了,她也理解法官为什麽要判她游街示众。但是,我相信,鼓励她愿意重新开始的不是“羞辱”的惩罚,不是鄙视的目光,不是那些象躲瘟疫而绕道走开的人们。而是象Breanna所说的,是那些不避开她的目光,是那些对她说:“再坚持一会儿”,“我们为你祈祷“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