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he的观点不是你想的那样。
所谓God of gaps,是停止对某个科学难题的解释努力(“是上帝做的,我们没法探究”)——而Behe的提议恰恰不是停止(用自然因素)解释生物起源及各种分子机器或宏观器官的生成过程。
Behe说,“生物起源过程也许并不需要超自然力,相反倒需要许多智能”——有一天或许人类也可以设计、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活细胞(不通过已有的活细胞)
想想计算机程序,它并不是“彼岸世界”的事物,它作用的对象也是物质世界,它也绝不与自然律相冲突,它绝对是可以理解、可以研究的,它鼓励人运用智力而不是相反
《达尔文的黑盒子》中Behe说,最简单的设想是:约40亿年前的一个细胞,它含有今天我们所讨论的一切生化系统(当然,这是指相关的信息),在日后的演化过程中,不同的分支分别表达或抑制了相关的信息——可以跟动物发育过程的“细胞分化”“基因选择性表达”相类比,正如体细胞要在合适的阶段停止分裂或进行程序化死亡,所以生物演化过程也伴随大量的物种灭绝现象。
注意,以上仅仅是类比,Behe所说的“共同祖先”所含有的信息不是单指暂时的“基因组序列”,“信息”是被不同类型的“载体”所携带,而核酸只是载体,并不是信息本身——甚至暂时的核酸序列也不是载体本身。就是说,原有的程序也照样控制序列本身的变异过程。在第一个活细胞生成之前,这些信息很可能结合于其它类型的载体——而且这一切都是有希望被研究清楚的。
这不是说整个演化过程不受随机因素的影响,而是说不能认为除了随机因素就没有别的了。假设一个学生在完成考场作文,他最终的作品当然可能反映了许多当天的偶然因素——诸如早上吃的东西不消化,或前面的女同学惹得他心猿意马,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他的考试,但不能说他最终作品的文风和质量就全都是这些因素所决定的。
Behe所说的这些irreducible complecity的系统(简称IC)到底有没有可能按照达尔文主义的方式生成?或者说IC实际上是不是那样生成的?这两个问题很难在短期内弄清(尤其是后一个问题),但是对智能设计论而言,这两个问题完全可以先搁置,智能设计论框架下的研究如果能渐渐表现出果效,那么ID论自然可以显明自己的合法性——如果相反,那么它也自然会衰落下去,直至被淘汰。
(你认为“上帝存在”的前提必然会导致“科研是不可能的”的逻辑后果,也就是说一个相信造物主存在的人就没有理由钻研自然科学——但这种想法实在是有些离谱。上帝不是和自然因素竞争“位置”的,两者处于完全不同的层次,这涉及主因和次因的区别)
欢迎你来看我博客的两篇文章,那里谈得更详细:
从ID论和奥卡姆剃刀说起
http:///4c0cd08d010007d9
进化、创造和设计论漫谈
http:///4c0cd08d010007dr
http:///4c0cd08d010007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