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我和幾位剛信主的組員討論到基督徒如何處理罪的問題,令我大為感慨地不是人的罪的問題,而是發現世人對神的慈愛實在是認識得太淺了!
這幾位剛信主的弟兄姊妹中其中一位已有八十多高齡,去年十二月才離棄偶像歸向神;但他似乎不大認識到信了主便不該再與從前事奉的偶像有任何瓜葛.他起初也不大同意自己有罪,只是覺得悔改信主那一刻,整個人確實感到輕省了.我也明白到,要一位拜偶像拜了數十載的長者完全了解救恩的真諦,棄絕從前所持有的信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讓他明白我們都干犯了上帝的律法,得罪了神則更是不容易.
我向他打了一個比喻:一個人信了主後便必須完全忠於主耶穌,就像一個人娶了妻便不會跟舊女朋友有親密的交往,甚至將她的玉照放在家中的電視機上,如果這樣必然會令妻子妒火中燒.這是很顯淺的道理. 神在十誡中吩咐我們:"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做偶像,也不可做天上,地下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形象."(出埃及記 20:3-4)
我又向他們解釋, 聖經中所提及的偶像之物可以有進一步的意思: 一個人信了主便要過着一個為主而活的生活,不再為自己而活. 當基督徒的生命中有任何事物,包括人,超越了神在他心中的地位,便是拜偶像了.正如耶穌所說:"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馬太福音 6: 21). 然而, 人心中所敬拜的事物都離不開約翰一書2章16節的範疇:"原來世上的一切, 就如肉體的私慾, 眼目的私慾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 而是從世界來的." 因此我們的心好重要,我們要保守我們的心,"你要謹守你的心, 勝過謹守一切, 因為生命的泉源由此而出."(箴言 4: 23).
信主多年的我越來越發覺世人對神的恩典實在了解得太少了, 人往往會認為神的律法太嚴苛, 對人有太多的約束.可是,我認為上帝憎惡人犯罪是為了人的益處.起初亞當與夏娃偷吃了禁果,闖下了滔天大禍,受到上帝的審判,被趕出伊甸園.但正如有人曾這樣說過:"上帝的審判都是出於他的憐憫!" 始祖犯了罪,上帝立即為人類設立了救贖的計劃,就是主耶穌基督的犧牲;還收回了生命樹,免得人在罪中永遠沉淪.
上帝在聖經上對人類的每一個吩咐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就如以賽亞書54章10節所述:"雖然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從你身上挪開,我和平的約也必不遷移;這是憐憫你的耶和華說的"
但願世人都能明白上帝恆久不變的慈愛而迴轉歸向他!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