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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s Day 44 解说
送交者: 诚之 2007年11月02日17:47:1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诚之摘译

Lord’s Day 44 解说

法利赛人非常善于欺骗。他们想要让人以为他们是热心的律法遵守者,然而实际上他们藉著他们的传统,却使律法失去了效用。(可7:1-13)耶稣把他们比成外面洗干净,裡面却污秽的杯子──以及外面经过粉饰,裡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的坟墓(太23:25-28)。他们最主要的错误是他们只关心外表、可见的行为。只要人在表面上作了一些规定的事,并避免一些禁止的事,他就会被视为是无可指责的。我们在一些福音派教会也看到同样的思维方式。我曾经在一家教会服事,他们把不敬虔化约为不作一些清单上禁止的事──主要是喝酒。只要人完全禁酒,就会被认为是个敬虔的人。然而实际上,事实却非如此。

使徒保罗在这种宗教的氛围中长大。他遵守一切法利赛人传统所规定的,并避免一切所禁止的。但是,正如他自己稍后见证的,有一个诫命他就是无法遵守,即第十诫。原因很简单:这个诫命不是在处理外在的行为,而是内在的慾望。而法利赛人从来无能藉由他们的传统创造出一种使这个律法无效的方法。那么,我们可以说,第十诫是独特的。它与其它的九诫不同,是在于它所处理的完全是思想和欲念。也因为如此,它也规范了其它的诫命。换句话说,第八诫已经告诉我不可以偷我邻居的牛或驴。但是这个诫命告诉我,我甚至不可以有这个念头!同样地,第七诫已经告诉我不可以与邻舍的妻子犯奸淫。但是这个诫命告诉我即使我光是想这样作,就是犯罪。

可能只有当我们明白耶稣说的是对的──当祂说我们的责任是完全,甚至要像天父一样完全(太5:48)──我们才会正确地理解第十诫。

使徒保罗说贪婪(违背十诫)就是拜偶像(违背了第一诫)(西3:5),也值得我们注意。这所以是正确的,是因为律法是一体的。这让我们想起那些在阿姆斯特丹的博物院,破坏林布朗(Rambandt)的名画《夜巡》(The Night Watch)的人。他只划破了这幅无与伦比的画作的一部分。但是他这样做的同时,却破坏了整幅画。上帝的律法也是如此。如果我完全遵守第一诫,我就不会开始去违反其它的诫命。每当我们犯罪时,我们就开始离开上帝。如此,正如使徒说的(西3:5),我们一旦有了上帝所禁止的念头,我们实际上就是在离弃真神,而去事奉偶像(一个假神)。这裡正是真正的基督徒的标记。他是个新造的人,他已经从上头而重生了,他已经与基督联合了。如此,在他的生命中,他已经开始喜悦神的律法,想要遵守祂的诫命。以使徒保罗为例,在他归信后,他说,他开始喜悦神的律法(罗7:22)。同样地,使徒约翰说上帝的律法,对真正的基督徒来说,不是令人难受的重担(约壹5:3)。这不是说基督徒能宣称自己是完美的。相反地,即使是最聖洁的信徒──如同要理问答说的──也只拥有律法所要求的顺服的最小的起头。但是它们的确有个开始。而且他们也有一个渴望,要努力朝向完美。

研习题
1. 第十诫与其它的诫命不同在哪裡?
2. 请举例,只强调外在的规矩却忽略内心的慾望。
3. 为什么保罗称贪婪是拜偶像。
4. 既然没有人能完全遵守第十诫,真信徒的不同在哪裡?
5. 前面的九个诫命是否也与内心的动机有关?

讨论题
1. 神的子民会守祂的诫命吗?请解释。
2. 神的子民能守祂的诫命吗?请解释。
3. 今天应该宣讲第十诫的理由是什么?
4. 它们只应该对信徒宣讲,还是只对非信徒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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