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當:什麼是基督徒最應該做的? |
| 送交者: nativity 2007年12月03日19:17: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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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當:什麼是基督徒最應該做的? 讀舊約的時候,我總是很奇怪,以色列人為什麼這麼不長記性?他們往往才經歷過神的恩典,沒多久就忘了,開始抱怨神;往往才從被神擊打和管教,被撒旦攻擊的境地中悔改、走出來沒多久,又故態復萌,轉而拜偶像,以至於再次被神擊打。我一直搞不明白,是什麼讓他們這麼快就忘了自己民族的歷史甚至自己個人的人生經歷,再次犯同樣的錯誤?我甚至有一些懷疑,神是不是有意揀選了特別不長腦子的一群人? 但我越看教會的歷史,越是發現,這不是以色列人獨特的個性,乃是所有犯罪墮落之人的本相。我們自己也和以色列人一樣不長記性,經常隨從今世的風俗,聽從荒謬的言辭,以自己不潔淨的眼所看見的為道路,以被欲望所充斥的心所想念的為真理,卻忘了神從始至終的作為和一再叮囑的話語,我們把我們的信仰建立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神的信實上面,如同經上所說的:“我的百姓竟忘記我,向假神燒香,使他們在所行的路上,在古道上絆跌”。(耶18:15) 包括我所見到的《教會在中國的未來走向》一書的部分內容,近來有一些新奇的言辭,論及三自和家庭教會今天的情形,雖然也不乏正確的認識,比如三自中有一些信徒乃是真信徒,或者家庭教會中間有很多的危機和問題,可能也出於好意提了一些解決方案,但是其基本觀點——時代變了,情況變了,為了教會的合一,三自和家庭應該拋棄前嫌(積怨),握手言和——卻是有問題的。基督徒應該有屬靈的洞見,從一切屬人意的好心後面,看見那天上的爭戰。 正如“程序正義”是法律上“正義”的前提一樣,判斷方法和判斷內容的正確是我們對任何一件事情進行正確判斷的前提。對於上面所提到的那個觀點,只有正確回答了以下三個問題,我們才能判斷出它是不是正確的: 1) 三自和家庭的所謂“前嫌(積怨)”到底是什麼?應該如何定義和解讀? 我認為,恰恰是在這三個彼此相關的問題上,很多人是糊塗的,這表現出當下基督徒(不論是在三自還是家庭中的信徒)信仰的兩大危機:1)對所信之道的模糊;2)對教會歷史的模糊。前者是對神啟示之話語的模糊,後者是對神歷史之作為的模糊,簡而言之,是對所信之主的認識模糊。 對此,我願意做一點非常倉促的分享。如果下面的文字有什麼內容或者字句上的錯漏,請大家原諒。 我承認,對於一些很具體的事情,比如三自中到底有多少信徒是真信徒,有基本正確信仰和神學立場的傳道人比例到底是多少;家庭教會的問題有多嚴重,到底有多少傳道人不夠忠心,有多少教會失落了信仰的根基,或者陷在很大的危機之中,我都不能回答(能回答的人大概也沒有),但是一則,我在這裡不是要做定量而僅僅是定性的探討,所以“比例”問題雖然重要,但不是決定性的因素;二則,我相信保守教會忠心與聖潔,決定一個教會是否是神的教會的,是神的靈而不是人自己的努力。哥林多教會問題不算少了,但是保羅寫信給他們的時候,說的是“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林前1:2),同樣,去到加拉太的一些猶太信徒提出來的信仰規條不可謂不嚴格,聽起來不可謂不敬虔,但保羅說他們“應當被咒詛”(加1:8)。所以,與其說我在這裡試圖討論的是“什麼是真教會/假教會”——對此,我承認,雖然有明確的立場,但我學習和研究得依然不夠深入——不如說我要討論的是對每個基督徒而言更簡單和直接一點的問題:“以三自/家庭這個現實問題為背景,神要我們基督徒如何活着,我們活在世上又是如何的”。 第一個問題:三自/家庭的分野何來?他們之間的所謂“前嫌”或者“積怨”到底是什麼? 首先要明確的是,所謂三自/家庭之分,並不是一個上世紀五十年代年之後才出現的問題,而是導致西方教會動盪與沒落的自由主義神學傳入中國後,中國教會在這個問題上的長期爭執在新時期的特殊表現與結果。 從二、三十年代起,就有後來以王明道為代表的“基要派”和吳耀宗等人為代表的“自由派”的分歧。正如王明道在《我們是為了信仰》一文開頭所說的: “近三十多年來,中國的教會同世界的教會一樣的,都存在着信仰方面的衝突,這種衝突是發生在‘基要派’“Fundamentalist”與‘現代派’“Modernist”之間的。‘基要派’是信仰基本要道的,他們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信聖經中所記載的:基督藉童女降生,在世上傳道的時候行了許多神跡奇事,在各各他山上為人捨命流血,成就了救贖的大工,死後三日身體復活,出了墳墓,四十日以後被接升天,坐在神的右邊,將來還要再來到地上,接他的門徒,使他們復活、改變,得着屬靈的、不死的身體,與他自己復活後的榮耀身體相似,以後在地上施行審判,最後建立他的天國。‘現代派’卻對這些要道都表示不信,但他們不明說他們不信,卻用一種模糊不清、似是而非的解釋,來講解這些要道。他們說他們並非不信這些要道,他們也信,不過他們的解釋與‘基要派’的解釋不同而已。” 這個爭執本質上是一個信仰立場之爭,而不是所謂“政治神學”之爭。只不過這種對立後來為政治力量所介入,所利用,以至於成為了一個“政治有涉”的信仰問題。對於真正的基督徒而言,三自/家庭之分雖然總是牽涉到政治(這不是教會要干涉政治,而是政府要干涉信仰造成的),但是其內核從來都是一個信仰問題,它只是在49年之後的中國政治與社會格局中表現為三自/家庭的分野。 但如果我們對此一歷史的解讀到此為止,那依然不夠深入,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因為已經有人說了,今天的三自已經“逐漸被一批忠心於基督的教會領袖,帶領進入西方傳統保守的基要主義神學思想的陣營中。這是教會的美好得勝”,換言之,當初主掌三自的那一批“現代派”大佬已經逐漸成為歷史,三自從整體上已經不再是自由派神學,而是轉而相信諸如“聖經無誤”、“童女生子”和“復活升天”的基要派了——既然大家都是“基要派”,為什麼還要分三自/家庭呢?為什麼不拋棄前嫌,力爭合一呢?這難道不是偏見和人心中的私慾在作怪麼? 我對三自沒有深入、全面的了解,不知道其整體神學立場已經改變到了何種地步,當然不敢說上面的判斷絕對不正確,但是,自由派神學不僅僅是“否定聖經無誤、童女生子和復活升天”這三板斧而已,而是一個很龐大的理論體系,包括它的解經體系,由是論之,首先我發現,我接觸過的一些三自“神學家”和傳道人其實仍然受到自由派的、至少是非正統的神學觀念的嚴重影響(比如,即使從口頭上甚至條文上接受“聖經無誤”,但是實踐上他們對於摩西五經到底是誰寫的恐怕還是有問題),其次,更重要的是,中國的“三自/家庭”問題所指向的,引發過去兩百年普世基督教會動盪的自由派神學與正統神學之爭,乃是一個從釋經方法論出發,引發了基本教義之爭,繼而在實踐上影響了教會治理和政教/社教關係等方面觀念動盪的爭論,是“基督教信仰體系”整體的爭論。 這種全面的信仰之爭,在中國五十年代的特殊環境表現為教會是否參加三自的分歧。在這特殊議題背後的,不僅僅是“是否相信童女生子”這樣基本教義條文的爭論,也包括對教會論和政教關係的認識分歧。正如我的好朋友江登興弟兄所說的: “這個爭戰,除了是教義的爭戰,也是教會論的爭戰。就是教會是否有獨立於政治的自由,政教是否分離。” 家庭/三自之分,不是一個政治分歧,而是一個純粹的信仰分歧,但是在中國特殊的政治與社會環境之下,它表現為一個必須在政治上作選擇的信仰問題。所以,即使導致這個信仰問題被政治化的因素消失了,這個信仰問題本身仍然存在。它不能被消解,而必須被回答。 第二個問題:導致三自和家庭之分的各樣內在與外在因素真的消失了麼? 教會對於政教/社教關係的理解基於教會論,而教會論則從屬於包含基督論、救恩論、末世論等在內的整個教義體系(比如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與“世界之城”,路德、加爾文或者再洗禮派的不同立場),不同的教義,會在實踐上導致不同的政教/社教關係認識,這對任何一個具備和了解自己信仰體系而不是人云亦云、糊塗地相信的基督徒都是很自然的。 很顯然,吳耀宗等人當初之所以死心塌地地加入三自,其根至於自由主義神學的“社會福音”立場乃是重要內在因素。也正是出於這方面原因,王明道在《我們是為了信仰》一文中稱吳耀宗至少很“誠實”,因為他怎樣相信,就怎樣做了。而王明道自己,出於他基要派的立場,才會有不加入三自的行動,他說: “他們不信耶穌,他們不是基督徒;但他們偽裝基督徒,混在教會裡面,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虛構的道理,去迷惑信徒,敗壞信徒的信心。這些人是教會中的竊賊,是混入羊群中的披着羊皮的豺狼。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責任起來揭穿他們的真相,反對他們,使他們不能傷害神的羊群。對這些人談不到尊重,更談不到團結。根據聖經上的教訓,我們根本就不可接他們到家裡,也不可問他們的安。因為問他們安的,就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 需要指出的是,王明道等基要派領袖不加入三自的主要動機,不僅僅是不願意和那些“不信派”攪和在一起。事實上,當初政府看到這些人不願意加入三自,也曾提出讓這些“獨立派”教會自己組合起來,只要願意接受政府宗教部門的領導,這群人甚至也可以不加入三自。然而這個建議也被王明道所拒絕了,由是觀之,王明道不加入三自,恰恰是為了維護教會“三自”的真正根基——自治!這是一個基督徒在政教關係上的明確立場。袁相忱在《十字架》中的言論也一樣,在“不信派”的理由之外,袁弟兄特別指出,他們當年的選擇,乃是因為“基督才是教會的頭”。 所以,導致當初三自/家庭分野的,內在因素是雙方整個信仰體系(包括從 “相信聖經無誤”等基本教義到“持守政教分離”的立場等一系列邏輯相連、前後一貫的內容)的截然不同,“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外在因素則是在中國特殊時期和特殊的環境中,基督徒被迫就信仰問題做出政治性選擇,並被迫得到政治性的評價與對待。 從五十年代到如今,時代確實改變了,但這些因素現在發什麼根本性的變化了麼? 外在地看,政府對於教會的具體行動確實不同於五十年代,信仰環境明顯寬鬆很多,我能在這裡寫這些文字,而不必擔心會和王明道一樣被判處無期徒刑,本身就是一個證明;我甚至也相信,今天的政府對於教會的看法和感覺也不同於五十年代。畢竟,這個政府自身意識形態上的堅定和清晰程度已經大不如以前,它確實越來越從一個革命黨而轉化為執政黨;比起從前對共產主義的執着與憧憬,現在的領導人更注重現實的國計民生問題,更加強調民族、國家的現實、長久利益。在這樣的治國思路之下,政府對於宗教的態度不再像以前那麼激進。 但是我們所討論的不是“政府對教會觀感”的問題,而是“政教關係”問題。除了毛澤東在文革中的一段時間之外,這個誕生於清末民初、中國內憂外患背景下的黨從來就不是一個純粹的理想主義意識形態黨,而是帶有很現實的民族/國家意識色彩的組織。即使在五十年代,宗教問題在他們那裡也不僅僅是有神論與無神論的衝突,而是這個國家能否被徹底極權化,以至於執政者可以掌控全局,隨心所欲地調動整個國家與社會的力量,去完成自己堅信是正義、有益的執政目標的問題。 就這個目標而言,教會最不能為政府所容忍的,不是她傳揚有一個上帝,甚至也不是她等候一個“末世”,而是她不願意接受黨從精神到肉體的全面領導,為其役使,她要追求真正的“三自”!這一點,五十年代如此,今天還是如此。 真正神的教會願意順服政府行政的權柄,因為我們相信,是我們的神賦予今天這個政府以治理這塊土地的合法權柄;真正的基督徒也都是對自己生於斯、長於斯的故土有着深沉愛戀的人,我不止一次地看到那些海外的傳道人和牧師在布道的講台上為中國而留出的眼淚。基督徒願意也應該完成作為中國公民的各樣職責。但是,“唯有基督才是教會的頭”。聖經把基督和教會關係比作新郎和新婦,這樣的關係是如此私密,以至於是獨一而排它的,任何人或者勢力不能僭越基督對於教會的位置——那是上帝才能去占據的位置! 有三自的基督徒這樣批評家庭教會的立場說,等我們去了天上,難道神會問我們是屬於三自還是家庭教會的嗎?不會的,神會問我們傳了多少福音,做了多少見證,到時候,你們會發現,咦,怎麼某某我們所抵擋的人也在天上? 這是一個很可愛的想象,但可惜沒有紮實的聖經根基,它只是人隨從今世的風俗而有的念頭而已。美好的想象不能夠代替聖經的教導。神用整個新舊約聖經向我們表明,愛首先是忠貞。基督徒真正愛人、愛世界的心必然來自愛神的心,不愛神的基督徒不可能對世界有合乎聖經教導的愛。教會既然做了基督的新婦,不是傳福音,而是她在這世上對主的“忠貞”與“聖潔”才是她愛神最大的明證!一個沒有忠貞的教會,一個在平時也念經、禱告、傳福音,卻會在關鍵時候向世界的權柄低頭,向別神跪拜的教會,不可能去傳“唯有基督”的福音,也不可能做那“忠貞於主”的見證! 一位弟兄這樣比喻說,一個淫婦,不會因為某一段時間她的姦夫沒有求她晚上留下來就不是淫婦,也不會因為她這段時間留在了丈夫身邊就又變成了一個忠貞的妻子,她不需要每天都淫亂來證明她是淫婦。從外在環境上來說,教會今天所遇到的情形,政府對於教會組織順服於他,聽命於他,為他所期待的屬世目標而不是神的目標而傳講福音,甚至不惜修改信仰的實質內容以配合“與時俱進”之政策的期待,這一切都沒有改變。也就是說,雖然並非每天都受到逼迫,雖然不需要每天都面臨非此即彼的抉擇,雖然我們有暫時而有限的“信仰自由”,但是中國基督教會所面臨的政教關係環境沒有實質性改變,只不過這樣的關係並非都天都導致教會與政府的衝突而已。而三自教會,那曾經在這個問題上做出了不忠於主的抉擇的所謂基督教會,他們有什麼樣的行動向家庭教會顯明,在政教關係立場上,他們已經與其前輩分道揚鑣了呢? 如果導致三自/家庭分野的外在因素雖然不再繼續緊張,但是仍然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如果導致一些忠於主的基督徒唾棄三自的內在因素,三自自己並沒有什麼外在可見的行動來表明發生了實質性變化,只不過因為中國社會中的政教關係不再像以前那樣激烈而頻繁的衝突,使得三自背道棄主的行為顯得不那麼扎眼而已的話,那麼,家庭和三自憑什麼握手言和? 第三個問題:“教會的合一”到底該如何理解,以至於我們該如何行動才算“合一”? 這個問題我已經不必再做出太詳細的討論。幾十年的分道揚鑣,使得家庭和三自之間的差異已經不是憑藉人力一朝一夕可以消弭的了。引用我從前帖子的話說,三自和家庭因為長期處在不同的處境,給與信徒不同的教導,導致三自和家庭教會的基督徒雖然讀的是同一本聖經,但是看聖經的眼光,做門徒的基本觀念已經不一樣了。 大致而言,三自信徒以”愛“為根基來理解整本聖經的教導和基督徒的信仰人生,而家庭教會的出發點則是”聖潔“。所以三自基督徒對家庭的弟兄姊妹最常見的批評就是“沒有愛心”,而家庭的信徒反過來則很容易看見三自仍然沒有擺脫“不忠於主”的地位。 必須承認,因為人自己的罪,也因為長期處於和社會隔絕,被政府打壓甚至武力迫害的環境中,更因為我們其實所受的是同一種的共產主義式的學校教育,所以,家庭教會的一些信徒確實會存在愛心不夠的問題,確實有時候太極端,對別人很苛刻。但是反過來,三自因為一直受自由派神學的影響,對於聖經所講的”愛“其實抽掉了很多的內容,更因為政府為了使基督教信仰成為為其所用的工具而變了味道。我很懷疑,有多少人說得清楚,基督教中神agape的愛,和這世界人人都放在嘴上的愛,和房龍所說的“寬容”,甚至和佛教所說的“慈悲”有什麼本質區別。 如前所述,“忠貞”和“聖潔”本是我們信仰中“愛”的重要特質,而三自所教導的“愛”少了“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堅守對主的忠貞“的部分,也不教導信徒如何從“聖潔”的角度看三自被政府所掌控,成為了政府的工具,用來對外統戰,掩蓋中國沒有真正的信仰自由的這個事實。三自刻意淡化現實中政教關係的本質性衝突,強調非本質性的教會生存環境的緩和,這無非是為自己沒有堅持“政教分離”的基本教義找藉口罷了。這讓人無法相信《教會在中國的未來走向》一書中所說的,“三自的傳道人從主體上已經是基要主義”了。或者三自的信仰和神學體系建構內部有極大的混亂和斷裂,它的教會論與其它基本教義無法一致,或者其“基要主義”轉向(如果確實存在的話)只是表面現象,並非真正的歸正。 如果三自在基要信仰上沒有真正的歸正,如果其教會論特別是政教關係立場不論從理念還是從行動上都看不出實質性變化,三自與家庭的任何“合一”都不會是真理上的合一,而不過是人為的、形態上的“二人結為一體”。這種“合一”只能使家庭教會跟隨三自,也變得遠離主的道路,這就遂了政府掌控教會的心意。與其這樣子“合一”而招致主的忿怒,不如先分着吧。 不管是否有諸多神學流派,中國教會當然最終會在基督里合一,但是這是神大能的工作,任何人包括政府都不可能操盤。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每一個教會要做的,神所教導我們該做的,乃是更多地思想主的話語,並且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地守住它,以此顯出,教會愛他的主勝過世上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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