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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异恩典
万维读者网 > 彩虹之约 > 帖子
尊敬的诚之弟兄,您言重了。
送交者: 我思故我不在 2007年12月07日19:42:4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首先,我并无恶意。我只是开了一个善意的玩笑。我只是希望给您一个善意的提醒。谢谢楼下罗七弟兄的解释,他说出了我的主要意思。当然,我做的可能不完满,要是伤害了你,请你原谅。

其次,我没有错误引用您的话,我用的是你自己写的,一字不差。我只是把“妓女”可能的反应写出来,仅供你参考。

最后,让神怜悯我们不要陷入“基督徒争吵”那种尴尬里面去。在这里,您的文章,您的态度,都做了很多美好的见证。一直从你转的文章和写的文章里得到很多造就。在这里谢谢你。


另外,我和一位弟兄也讨论过您的话题,他的几句评论我转贴于此。当然,我觉得很有道理。不过,人的话总会不完全并自然会引起纷争,我们只看其核心意思就行了:


……


“成功的传道”主要是圣灵的工作,靠着神话语的力量,并借着他拣选的器皿——而这个器皿怎样被使用,也是神的作为,神弃绝任何“参与”或分享神的荣耀的自以为是。

不过有时候人很难定义什么叫成功的传道。按人的标准,主耶稣自己以及保罗有时候传道也不成功。如耶稣在家乡,以及在伯赛大等,保罗在雅典等。

所以,真正的传道是否成功不能仅仅看听信的人是否多,实践表明,“结果子”不一定是最后的结果,有些“果子”很快就烂掉了。文革前, 中国教会结了很多“果子”,运动一来,很多都散掉了。罗马政府迫害教会的时候,这种情况也非常多。

另外以向妓女传道为例,我的确不认为“设身处地”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她完全可以鄙视你这种移情。你说你和她一样感到痛苦,或深刻感受到了她的痛苦,这无论如何都是说谎的。必竟是她在卖淫而不是你,这一点你怎样屈就都带着伪善或别有用心——她一点也不傻地知道,你无非为了让她信你所信的而假装和她一样有罪并痛苦不堪,而事实上,你穿得好好的,吃的饱饱的。

最后,传道不是传“我”也是个罪人,因此就可以改变别人。不是的,宣道的中心就是讲基督,不是讲“我”。哪怕你只是讲你自己怎样有罪,也改动了福音的核心是基督。越是表现自己(包括表现自己有罪),就越是伪善和自以为神。我希望我们传道人永远记得,不是我去救人,而是神。我算什么,无论我打扮的怎样谦卑,我永远是无用的器皿而已,而越打扮我占用圣灵的时间就越多,自己强占中心的罪就越大。

是的,我也是个罪人,但这主要是我和神的关系,我应该把这功课放在我和神交往的过程里。然而宣道,你是向一个第三人讲基督,(主要)不是讲你自己。据说圣经上最“成功”的宣道之一就是约拿在尼尼微。约拿没有说我和你们一样有罪,而约拿显然也不是一个特“属灵”的人。约拿什么也没干,只是把神告诉他当说的话准确地复述出来了。毫无疑问,那城的人都悔改了,但那完全是神的话语的力量,和约拿以及他的态度没有任何关系。但如果你一定要说没有约拿不行,那也许有一点道理,约拿在这里唯一的价值就是“去说”。当然,在严格的意义上,约拿同样不是不可取代的,神兴起另外一个器皿易如反掌。所以约拿最后不可抗拒使命,一点也不是因为他反省改正了,而是因为神爱他,将白白的恩典放在他身上。

神爱或使用一位传道人,不是因为这个人“品质”、“道德”、“神学”等等优秀,只有一个原因:神的主权,而神的爱是没有任何条件的。我这样说并非主张传道人就因此为所欲为,就要凶神恶煞。你自己的“理性”足以抗拒这一极端。传道人的态度只有在基督中心,并在圣灵绝对主宰之下的语境里,才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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