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惠姐妹,
我已經回復。不過可能出了什麼差錯。
我個人對於加入改革宗持支持的態度。對於同工們強行進行持保留態度。
1.改革宗以加爾文神學為根基,而且不斷的歸正。
2.嬰兒洗禮是有爭議的,這也是改革宗成為一個獨立宗派的原因之一。不過,各宗派宗派都認為聖經是正確的,我們個人的理解是可能不同的。agree to disagree.
3.簽名建制可以簡單的看成是一種委身的宣告。
4.聖餐的規定我不清楚是否是改革宗的規則,還是你們同工自己的決定。
我所在的教會是獨立教會。北美獨立教會大多傳承了浸信會的傳統,全身浸禮。 我反對嬰兒洗禮,但嬰兒洗禮和浸信會的孩童奉獻禮類似,基本屬於父母的宣告。改革宗認為嬰兒洗禮也有得救的確據,這點我本人不認同。相信你們弟兄姐妹的分歧也包括這個問題。
聖餐是給每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預備的,加上其他的條件是違反聖經的。
下面是幾點看法經驗:
1.同工的決定要按照教會的慣例。需要有決策權的同工(牧師,執事)一致通過,而且會員絕大多數通過。 而不可以簡單的投票。如果不能達成一致,那寧願繼續禱告等待神。這是我在教會服侍中的體會。
2.加入宗派不是必須的。宗派和獨立教會各有千秋,改變現狀需要有明確的呼招。